最近 作者: 主题: 内容:
 进入版区才能发表文章 
 您当前的位置: 推理之门 > 侦探推理 > 欧美名家   【版主】:ellry,dsky,东风无影 字体大小:
1页/共1页(总计4个回复)
主 题: 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欢迎大家来讨论(人气:517)
 hitachi41罗修——坑王之王
1 楼: 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欢迎大家来讨论... 02年03月04日15点17分


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

随着新年尹始《侦探世界周报》的创刊,尽可能地为中国推理小说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些绵薄之力,是我们每一个推理小说的爱好者应该做的事。而作为推理之门原创小说的斑竹,对社区日益兴旺发展的原创小说做一下自己的点评,谈一下自己的经验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侦探小说(detective story),通俗文学的一个体裁,描写一个案件(通常为凶杀案)的调查和侦破的过程。
根据不列颠百科全书对侦探小说的定义,说明一部完整的侦探小说就是一个完整的犯罪调查侦破过程,那么我们写侦探小说时就应该以此为标准。
当然随着侦探小说的不断发展,一些不是犯罪的侦探小说也越来越多,但是“提出迷题——入手解决迷题——解决迷题”仍是一切侦探推理小说的固定模式,无论写作手法如何改变,叙事手段如何创新,离开了解迷,就不是侦探推理小说,而仅仅只能作为悬念小说。
所以,我将以“侦破一个案件为侦探小说的最初模式”为基调,谈谈我对侦探小说创作的看法及一些经验,也希望广大同好能够在看完这篇文章后继续和我探讨。
在现实生活中,侦察一件刑事案件,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何时、何地、何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运用何种手段、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产生何种危害结果——即刑事诉讼法中所谓的“七何”原则。同样在侦探小说中一个侦探所探询的也是这七个问题。我们把“七何”翻译成英文——when、where、who、what motive、how、what crime、what harm,再加上Holmes,就构成了侦探小说完整的8H要素(这一点是大力和番鼠总结的,个人认为非常有理)。

When(何时):在侦探小说中,作案时间是高手们用来制造不在场证明服务的。如何为自己笔下的罪犯制造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恐怕是每一个原创推理小说笔者所积极追求的一件事。不过就我目前看到过的原创小说中这一类的案件不是很多,即使有也没有很深刻的印象。我在自己的几篇小说中《阳光岛的罪恶》和《莫明其妙的谋杀案》中虽然都对不在场证明有涉及,但是不敢自卖自夸。总的感觉,不在场证明的案件非常难写,因为这要求写手有死亡时间判定的专业知识和对心理盲点的研究和认识。

Where(何地):不在场证明的另一个制造方法是通过混淆犯罪地点。但是在杀人案件中,因为移尸并不是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所以通过移尸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很少。相反,地点这一因素在杀人案件通常被用来制造“密室杀人案”。在原创小说或者原创迷题中有很多都是密室杀人的案件,我相信挑战密室是推门的写手们最孜孜不倦的追求。但是在这里我想提出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制造密室杀人案件?
金田一一在《新歌剧院杀人案》中指出:凶手制造密室杀人的目的无非是为了造成自杀的假相或者是用来宣扬诅咒、魔鬼等封建思想。作为一个具有科学头脑的侦探来说,对于鬼神之说自然是嗤之以鼻的。那么一个罪犯制造密室杀人的时候唯一的目的应该只剩下将死者的死伪装成自杀,从而达到逃避侦探侦察的目的。所以在这里,我认为写手们在创造出密室杀人的方法时,最好将它融入于整个犯罪之中,让它变得更为理性。而不单单只是一个迷题,给人以哗众取宠的感觉。在推门,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对一些“密室杀人”的案件感觉相同,认为没有意义。我希望以后各位创造出“密室杀人案”的朋友们能够再多想一步,再进一步,写出有特色的密室杀人案件。

Who(何人):凶手是谁?恐怕是每一个爱好侦探推理小说的朋友们在看一本侦探小说时最想知道的,也是每一个侦探小说作者最不想让人知道的。凡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他们所成名的恐怕不是因为设计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而是因为写出了一个让人猜不透凶手的案件。不到最后一刻,让读者永远好奇、有悬念是他们永远的“不良嗜好”。阿嘉莎婆婆之所以被全球数不清的读者所爱戴,想必也是因为写出了《无人生还》、《东方快车》、《罗杰疑案》等经典名作。
个人认为凶手的设定是否应该以范达因的理论为规则,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不过起码应遵循的一点是凶手必须在故事早期就出现,至于出场后的表现是多是少,是蹩脚是优秀,则是对一个写手的考验。写得好可以让凶手尽情地发挥而不被人怀疑;写的差的,要么表现太过火立马被人怀疑,要么就是露一下脸后就不再出现。记得有部《人骨拼图》的大片,好像凶手就只在最初亮了亮相,实在是有够差劲。总之,如何巧妙地隐藏凶手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事,这需要不断地写、不断地练,才可能日趋向上,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What motive(何种动机):动机是侦探小说中侦探追查案件时必须考虑的问题,杀人动机的原因不同对案件的影响和震撼力都不同。一部有巨大社会影响的作品,对小说中罪犯动机或者说形成动机的原因的挖掘应该是深刻的。社会派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被人们喜欢和接受,恐怕原因就在与此。不过我认为也并非仅仅是社会派的小说才深刻,比如阿嘉沙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类犯罪心理的探讨也具有深刻的思想价值。
至于是因为社会的阴暗造成了人的犯罪还是因为人的犯罪造成了社会的阴暗?恐怕不是单单侦探小说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作为一个社会阅历不深的青年来说,我们在写侦探小说时还无需考虑到这点。不过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犯罪的动机切不能显得过于荒谬,或者以罪犯是变态来搪塞。因为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即使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手,他的杀人也是有自己的动机的。我认为在侦探小说中不应该出现不能用科学或常理来解释的“变态杀手”。

How、what crime、(运用何种手段、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这两点在侦探小说中通常被侦探合起来解决,即侦探小说中的另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侦探小说所触及的核心问题。如果一篇文章没有解迷——侦探推理出罪犯的犯罪行动——也就不是侦探小说了。在一个侦探小说故事中,核心是解迷,围绕着核心的是侦探解决案件之前调查的过程,即寻找线索——推理可能情况——寻找证据印证——排除不可能因素——得出结论。
我们在写推理小说时如何同时设下线索、证据和迷雾是最为困难的。而且我觉得这比设计凶手是谁更为困难。因为凶手可以露一次脸,但线索必须时时出现,以引导侦探破案。如果一个侦探小说在结尾时大家发现凶手只是一个出现过一次的人,也许会说作者很蹩脚;但是如果大家发现侦探得出结论的线索和证据只有侦探一人知道,之前从没有出现过,则作者铁定是轻则被人乱丢瓜皮果壳,重则被人痛扁一顿。当然我们并不能苛求每个人在写侦探小说时尤其是初写侦探小说都做到即留下线索又设下迷雾,但是我在此建议当有人要尝试初写推理小说时,不妨从一两个小点开始写一些短篇。就我而言,我觉得目前为止写得令自己最满意的就是在Cat他们的提议下写的《网维探案手记》,这十个短篇使我自己觉得有了更好驾驭迷题的经验和技巧,为我现在重写几篇长篇提供了信心和保障。试着从短篇写起,写好短篇是提高侦探小说写作水平的捷径。

what harm(产生何种危害结果):这一点一般来说是侦探小说一开始或者较前部分就产生的事件,只有当犯罪结果出现后,才是一个侦探开始他侦察案件的开始。如果一本侦探小说看了大半本书还没有死人,呵呵……恐怕愤怒的读者会把这本书扔到一边,再踩上两脚……。当然也有少部分中短篇小说直到最后危害结果才出现,或最后也没有出现而是被侦探及时阻止了,比如《红发会》。不过这类小说一般只能是中短篇,而不会是长篇。
而另一种情况,则是一本书中不断地出现危害结果。连续杀人,这似乎是现在非常流行的案件。我个人并不认为连续杀人有什么不好,但是有一点想要说得是,我们在写侦探小说时是不是应该想一下,凶手为什么要连续杀人(这一点和凶手的杀人动机有关,我在上面已经对此分析,这里不再赘述)?毫不必要的连续杀人,我同样认为应该避免。至于侦探总要在人都杀光了以后再破案,也不是一两位读者对此有反感了。在我的小说中,我努力遵循的原则是:除了非死不可的就尽可能不死;除了罪大恶极的,尽可能让罪犯减轻罪行或者是不犯罪。

Holmes(福尔摩斯——侦探):福尔摩斯——侦探世界永远的代表人物,无论波洛、奎因及其他侦探如何的被人喜爱,所接受,福尔摩斯永远是侦探世界唯一的代表。有哪一个爱好推理小说的人说自己不知道福尔摩斯?没有。福尔摩斯是侦探的象征,我们尝试着第一次写推理小说时所希望的也是创造出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当然即使是一样,也还是被遮蔽在福尔摩斯的光芒下面。
如何塑造一个典型的侦探形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本书两本书所能做到的。侦探的丰满来自于他在一系列故事中的表现,而如何让我们笔下的侦探做首次出场表演,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在我国,塑造出有中国特色的侦探更加困难。因为首先在法律上,政府是禁止公民私人拥有侦察权的,也就是说除了警察,一般的公民如何成为一个侦探是一个问题?在网维的小说里面,我所采取的方法是通过江泉这个律师来涉入案件,最后将网维引入其中;而在罗修的小说里面则是通过田冶,这个曾经有档案记录女孩的再次与一件谋杀案有联系而开始他的侦探故事。对于这两种设定,我个人认为比较合理。而另一个唐懿(推理之门形象代表),我们的设定此人是北大刑法学硕士毕业,所以涉入刑事案件的侦察更加符合实际。当然在对唐懿的设定中,后来的一些变故使他成为游侠,我个人并不欣赏。虽然不受法律约束的游侠式侦探是硬派侦探小说的固定模式,但是我认为唐懿的探案不可能是硬派侦探推理。
我这里插一句,我发现在推理之门的小说中有许多侦探都是“香蕉人”,虽然有一个中国名字,但却像是在西方或者日本的国度中生活、思考。诚然侦探小说是西方的产物,再加上最近几年哈日盛行,日本的推理小说的不停出版和柯南、金田一的播放,使得我们在写的时候有模仿的痕迹。但是我认为即使是模仿也应该试着一步步地摆脱束缚和限制,多去了解一些传动的东西,多学习一下我国的法律、制度。这对于我们写出一个有中国人思想的侦探是非常有益的。建议大家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个人认为了解我国的这两部法律,是一个侦探小说的写手,必须应该的。
最后在这里还要讨论的一点就是侦探能不能够犯罪?婆婆的《幕》在一定程度上对侦探小说的冲击是致命的,如果一个受人尊敬的大侦探最后也可能走上杀人的不归路。那么这是不是对自己的全盘否定或者是对侦探的全盘否定呢?是不是对读者一种不负责任的欺骗呢?《幕》作为一部侦探小说,尽管在模式上又是一个突破,但给我们留下的阴影恐怕更深。所以侦探是不是可以犯罪,我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再好好的谈论分析一下。当然在我的小说中网维和罗修是不可能犯罪的,尽管他们有时会以自己的方式处理一些案子,但决不会背叛正义和法律。

好了,洋洋洒洒地谈了这么多,也不知自己是否说出了些什么,更不知道是否可以给新入门的写手提供些什么经验。
希望每一个写过的或者准备写的朋友能够来说些东西,让我们一起总结,留下一些值得参考的内容,可以使大家下笔有益。

——Hitachi41(罗修)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





北邻有精,其名为狐;化而为女,其名为艾。艾之魅,不知其几万迷。喜而笑,其貌倾千城之国也。东坑小骡子


有关原创小说的作者专栏开通因本人机器问题,时常无法登陆后台,暂时无法受理。

罗修的群魔乱舞http://blog.sina.com.cn/u/1417662535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陇首云陇首云
2 楼: Re: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欢迎大家... 02年03月03日04点37分


很好的文章,本来3、4两月打算讨论中国原创推理小说及其创作的,罗修先开了头炮啊!呵呵!一定会认真拜读并讨论的。呵呵!

【hitachi41在大作中谈到:】

> 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







欢迎光临下列版块:


看《福尔摩斯》:一切以福迷为中心。(在本站“主题版区”中),品《原创推理》,评《中国侦探》:发掘历史,体验发展。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royal阿元阿元
3 楼: Re: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欢迎大家... 02年03月03日13点22分



一篇相当出色的论文,至少在结构方面是很出色的.但我认为,就论据的 说明方面,还不足够.何况我对于HOLMOS这一点持不同观点......

但我在这里要说明的是,阁下的这篇文章,从指导意义来说是积极的,
但从发展意义上来说,是消极的.是一种在格式上框定推理原创.
推门缺乏的并不是文章,而是缺乏有新意的创作,大家可以同时打开几篇文章来看看,无疑,创作手法和故事的发展几乎都是一样的.已经是有点八股文的味道了.没有什么文章在一开始就能吸引读者,一路读下去的.
而那仅的几篇,有的是非纯推理的,有的推理并不出色.......
难道,纯推理就一定要按照这样的格式走下去吗?






平凡的世界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kyceng香港的路人甲
4 楼: Re:Re: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欢... 02年03月03日14点48分


【royal阿元在大作中谈到:】
> 难道,纯推理就一定要按照这样的格式走下去吗?

这也许便是日本新本格派建立的原意了。
岛田的幻想性,绫十的多变性,麻耶的破坏性,山口的超现实性,折原一的非侦探性等等,
全部也是由于认为传统推理小说需要有某些变化而出现的。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harryfly空军一号
5 楼: Re:Re:Re:原创侦探小说创作谈... 02年03月04日15点17分


对于一个具体的案件,五元素应该是when,where,who,how,why就足够了






My Blog:http://spaces.msn.com/judecheng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1页/共1页(总计4个回复)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推理之门   |    将推理之门加入收藏夹
邮件联系:zhejiong@126.com  沪ICP备2021006552号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06128号  推理之门  版权所有 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