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首云(陇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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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马原:克里斯蒂《走向决定性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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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03月11日14点42分 |
陇首云:为了这篇文章,我专门买了一本马原的新著《阅读大师》。买回来后,仔细翻了翻,发现这本《阅读大师》还是很不错的。该书是马原作为文学教授在同济大学所开同名讲座的全部讲稿。第一部分是马原对海明威、霍桑、加缪、哈谢克、昆德拉、芥川龙、奥康德、欧·亨利、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世界著名作家及其主要作品深入浅出的读解;第二部分是马原对小说写作中的一些内部问题,如素材、时间、语言、对话、结局等方方面面的独特感悟和理解。个人认为,对于理科专业的人士,这本书了解相关知识、理论好学易懂的参考书。
书中涉及到了《走向决定性的时刻》一书的谜底,尽管文章讨论的问题不仅仅局限在这一本书,还是建议未看过此书的网友先不要看文章。呵呵!
克里斯蒂《走向决定性的时刻》 作者:马原(选自马原新作《阅读大师》)
在这本书里,克里斯蒂嘲笑了我这种人。她说有一些过时的男人,他们只读那此过时的经典作品。重新读《走向决定性的时该》这本书时,突然发现我在这里讲《红字》,讲《局外人》,做的可能都是无用功,因为今天的读者,未必都对经典作品有兴趣。前两次有同学直截了当向我提出来,说能不能讲一些离大家近一点的书?当时我理直气壮,我说有没有大师呢,因为我这门课叫“阅读大师”。实际上,还是有的吧,比如我们今天要讲的阿加莎·克里斯蒂。
克里斯蒂是一个普遍的英国妇女,一生波澜不惊,过着平淡的日子,丈夫好像是个考古学家。最初她在很多年里并不为人所知,一个人安静生活,喜欢益智劳动,写一些推理小说。我之所以选择《走向决定性的时刻》,而不选择那些被拍成电影,为中国观众广为熟知的小说,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阳光下的罪恶》——一方面因为《走向决定性的时刻》是克里斯蒂特别经典的作品之一,另一方面因为这部小说具备了克里斯蒂其他著名小说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克果斯蒂的小说真是读起来非常之愉快。
一
要说推理小说,我们得先讨论小说到底是什么。昨大我还和朋友们讨论,朋友中有作家、学者。我说小说是已经进入死亡期的恐龙,这个大动物已经没有前途了。我的一个朋友是职业理论家,他不赞成我的说法,他一直认为小说应该是人通向灵魂的一座桥梁,是人们认识自我、认识世界的一种需要,它不可能被取代。我不这么看,从最初我就把小说当成是娱乐。我知道世界上绝大多数读者不是从作家或者理论家的那种要求去解读小说,不是为了探求小说中思想的哲学的价值意义;绝大多数人拿出一两个小时来读小说,是希望在这一两个小时里过得愉快,有一个好心情;是希望读小说的这个时间比做其他事来得有趣。所以我一直认为,娱乐应该是小说存在的最初也是最后的意义。
我总以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文学首先是游戏。在谈到“虚构写作”时,我专门拟过一个题目,叫“杀人游戏’。克里斯蒂肯定是这样,她是把谋杀变成娱乐。谋杀本来是有意识有预谋地终止别人的生命,这样一件最残酷的事情,克里斯蒂却把它变成世界上千百万人的娱乐。文学对于我们的意义,首先是游戏,其次是益智。我们在阅读的时候,经常会觉得书里某个意思挺有趣,自己一下子“开窍了。文学应该还有第三个意义:下棋的感觉。我自己是个小说家,我读另外一个小说家的书,总是觉得在和那个小说家对奕,两个人在摆一盘棋,彼此一招一式都有对应交流。小说里有谜,读小说的时候,我一直在猜测,猜测人物下一步会做什么,故事会怎么发展。尤其是读克里斯蒂的小说,你没法控制自己不去猜测事件的可能性。你读克里斯蒂某一本书,读到全书三分之一时还没有人死,你肯定心罪就慌了,你会着急什么时候才出事呀。所以我说小说有谜语性质,让你有去猜谜的渴望。小说里也有人类对结构的兴趣,小说是特别讲究结构的艺术,这个跟建筑相似,读小说的时候,经常你是在拆破一个建筑,拆破一个结构。一篇小说,如果它有特别典型的戏剧结构,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建筑。我听说音乐是所谓流动的建筑,我不懂音乐,不敢乱说。但是我知道好的小说、好的戏剧,肯定是一库独立的完整的建筑,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佳构、妙构。刚才我们探讨了一般意义上的小说的“看头”,我们在小说里能找到什么?小说里什么东西最吸引我们?我总结了以上这几点,我在总结的时候,没想到去和《走向决定性的时刻》相对应,但有趣的是,我总结的每一条真的都和这本书相对应。
二
克里斯蒂塑造了一个比利时小个子波洛;一个老迈龙钟但很睿智的马普尔小姐,这两个侦探形象在全世界家喻户晓。在《走向决定性的时刻》里,并没有波洛,没有马普尔小姐。有一个巴特小警长,这是一个相当冷静沉着而言辞不多的侦探。
一个看上去特别叫人羡慕的家庭,丈夫是一个参加过多次温布尔敦网球公开赛的英国网球手,他有两任妻子,前任妻子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大家仍然称她为夫人,现任妻子是个摩登漂亮的年轻女人。丈夫内维尔分别和两任夫人商量,约好在九月份一起聚到一个庄园度假。庄园是在海滨一处悬崖上。庄园女主人是相当于内维尔养母的这么一个角色。庄园男主人已经死了,男主人生前是显赫的大法官,有一大笔财产,他将遗产的绝大部分留给了内维尔及其妻子,只有很少一部分遗产由别人分享,包括庄园女主人也不能支配这笔遗产。
九月份,大家果然如约聚到庄园。女主人这个老太太,她很喜欢内维尔原来的夫人奥德莉,不喜欢新夫人凯。来到庄园后不久,奥德莉和凯之间发生了矛盾冲突;凯尤其表现出脾气暴躁、争风吃醋,而奥德莉则一贯地性情温和、举上得体,大家都倾向于奥德莉这一边。我们由种种细节可以发现,内维尔自己也更多地倾向于奥德莉而不是现任妻子凯,因为凯经常是无理取闹。
谋杀发生的那天晚上,内维尔去见女主人,女主人向他明言不喜欢现在这种状况,不喜欢奥德莉和凯之间总是发生这种争端。内维尔这时表示希望与奥德莉重修旧好。老夫人本来不喜欢凯,喜欢奥德莉,但是她对内维尔的这个提议非常反感,非常生气,她说不允许在她家里发生这种事,既然现在已经和奥德莉离婚而娶了凯,就一定不能抛弃凯,再回头去找奥德莉。这样内维尔和老夫人争吵起来,吵得很激烈。争吵后,内维尔离开了老夫人的房间,乘船渡过海湾,到海湾对面的一个旅馆。就在这天晚上,城堡女主人被人砸死了。在小说写了很长的篇幅之后,第一例明确的谋杀才出现。
这个故事真是复杂,复杂透顶。警方来调查谋杀案时,最初所有的证据都对内维尔不利,所有证据都指向内维尔是凶手这个结论。首先他有动机,当晚他与老夫人有激烈争吵,而目当老夫人死后,他可以得到大法官的一大笔遗产。其次有物证,一把沾有死者血迹的高尔夫球杆,这很可能就是凶器;这正是内维尔的球杆,上面有内维尔清晰完好的指纹。第三作案时间,没人为内维尔做出严格的不在场证明。在出事当晚还发生了另一件事,老夫人的女仆被人灌了迷药,沉睡不醒,直到第二天警方来调查时还未苏醒。女仆醒了之后,她突然有一个证词,她说案发时她听到女主人拉铃叫她,是那种有系绳的老式拉铃,当她赶到主人房问时,看到内维尔正好从主人房间里出来并离开。女仆进去后问女主人有什么事叫她,夫人说她老糊涂了,并不记得拉过铃。但是女仆的这个证词对内维尔来说非常关键,一下于推翻了内维尔全部的作案嫌疑,整个案情形势也发生了很大逆转。
我们知道克至斯蒂笔下的侦探,比如波洛、马普尔小姐,都是最关注动机的;而且可以说,克里斯蒂的小说,几乎所有的动机都是钱,都是所谓谋财害命。那么城堡女主人的死,除了内维尔,另外一个主要受益人是谁呢?大法官的遗嘱是当老夫人死后巨额遗产由内维尔及其妻子继承,那么凯理所当然认为自己会得到遗产的一半。但警方在取证调查之后发现这其中有一个误会,遗嘱上明确指定由内维尔及其妻子奥德莉共同继承遗产。
这时形势突然变得对奥德莉不利,新发现的一些证据都将作案嫌疑聚焦到奥德莉身上。警方在奥德莉的窗外找到手套,这是一副女式手套,别的所有人都戴不过去,奥德莉的手特别小,只有她戴得进去。而且死者受到重击的部位很奇怪,谁看都觉得别扭,凶手应该是从左边袭击,但是左边空间特别狭小,平时习惯使用右手的人几乎不可能以那样的角度袭击对方并置人于死地。庄园里所有人之中,只有奥德莉是左撇子。这时又发现内维尔的球杆并不是真正的凶器,球杆被人做了手脚。而床栏杆上的一个钢球才是击打死者头部的直接凶器,这个钢球正是奥德莉房间里的东西。之前由于奥德莉与凯之间的摩擦,内维尔已经表示要离开凯而回头娶奥德莉。这时内维尔努力找所有人来证明奥德莉不是凶手,但是铁证如山,而目五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实在诱人,足以成为杀人动机。
故事里还有一个相关人物,死去的老夫人有一个养子汤玛斯,他一直暗恋奥德莉,而且一直远离家乡。这次可以说也是为了奥德热而回来的。当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时,汤玛斯提供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信息,他说内维尔绝对不爱奥德莉。汤玛斯的哥哥死于车祸,在出车祸之前,汤玛斯曾经收到过哥哥的一封信,信中讲了哥哥和奥德莉私奔的事情,这件事严重地伤害了内维尔。后来汤玛斯的哥哥因为车祸突然丧生,奥德莉无奈只好回到内维尔身边,他们最终离婚是因为奥德莉的背叛,而不是因为内维尔的背叛。但在其他所有人眼里,原来都认为两人离婚是因为内维尔喜新厌旧,遇到更年轻时髦的凯,而抛弃了无辜的奥德莉。汤玛斯披露的这段隐情大出人们的意料,也使案情更加复杂难测。
当所有证据都指向奥德热有最大杀人嫌疑时,巴特尔警长对奥德热说:“所有证据都对你不利,因此需要马上逮捕你。”奥德莉特别坦然,她坦然地承认:“是我杀了人,没有别的可能性,就是我杀的。”故事讲到这里时,似乎案情已经水落石出,故事也可以告一段落了。其实前面还有两个枝节,这个故事讲起来都特别复杂。
巴特尔警长来到这个海滨庄园之前,曾经出现过一件小事情。一天,女儿所在学校的老师把警长叫去学校,老师告诉警长他女儿偷同学的东西,女儿自己也已经承认了。老帅说校方不会为难她,希望家长也不要为难她。老师喋喋不休地告诉警长这些情况,自以为精明,使用心理学方法轻易破了案,因此而自鸣得意。当警长见到女儿时,从女儿的眼睛至一下子发现了问题,他知道女儿不可能是小偷,女地根本没有偷过东西。他问女儿为什么要承认,女儿说从一开始所有的证据都对她不利,但是老师对她的态度非常好,虽然老师从一开始就认定是她偷了东西,老师一直都没为难她,还一直做她思想工作。女儿说出事情原委之后,巴特尔警长去找老师希望学校去报警,不要轻易下结论谁一定是小偷。老师说不必了,非目说这是出于对他女儿的保护,不想把事情闹得更大,这个老师总是这样一副自以为精明和仁慈的样子。老师一直坚持因为是他女儿自己承认的,所以无可怀疑。但警长仍然坚持还女儿一个清白。
我读过一篇微型小说,《客厅里的爆炸》。在客厅里,主人给客人倒完茶后进里屋去了,主人离开后,暖瓶突然爆炸,主人赶紧跑出来说没关系没关系。客人是一对父女。父亲没碰暖瓶,但这时向主人道歉说是他不小心把暖瓶碰倒的。离开主人家后,女儿问父亲,他明明没有碰暖瓶,为什么要承认呢?父亲说,当时的情形如果说真话,听起来倒像是假的,还不如撒谎。
克里斯蒂这个故事的奥妙也就在这里。有经验的巴特尔警长从奥德莉的眼神眼看出了一点名堂,看出了一点特别的不同寻常的东西。他突然想起这种眼神似曾相识,他曾经看到女儿有这种眼神。
小说还有另外一个人物,他在故事开头出场的时候是个绝望的男人。谋杀案发生之前的几个月,他曾经到这个海滨悬崖来自杀,结果被人救起。当时他在医院苏醒之后非常气愤,说难道他连死的自由都没有吗?护上就劝慰他,说因为上帝需要他,不容许他随便放弃生命。护士还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她说你现在并不知道以后的事情,不知道上帝为何需要你,但是在将来某个时候某个地方,会有人等你,那个人会需要你。
这个曾经绝望自杀的男人叫麦斯渥特,几个月后他已完全康复,他回到了自杀的海滨悬崖,他想看着自己是不是还有自杀的念头和勇气。一天夜里,他正站在悬崖边上,突然看见一个轻盈的影子从他身边飘过、向悬崖边飘去,他想起来几个月前自己的经历,一下子伸手拽住那个影子,那是奥德莉。奥德莉平静下来之后,向麦斯渥特讲述了她的故事,克里斯蒂没写奥德莉到底讲了什么,应该就是我们差不多已知的她的那份生活。奥德热最后很绝望地说,现在所有疑点都落在她身上,她已经是有口难辩。这些天麦斯渥特住在城堡对面的一家海滨旅馆,从旅馆可以清楚地看到悬崖上的城堡。听了奥德莉的讲述,他忽然有一个奇怪的想法,他请奥德莉带他去城堡里面看看,他又问奥德莉在城堡里什么地方可能有很长的绳子,奥德莉就把他带到一个库房里,库房里所有东西都蒙着厚厚的灰尘,其中只有一根绳子没有灰尘,显然刚有人用过,而且还是湿的。
前面还有一条线索。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律师,记忆力惊人。在城堡老夫人被谋杀之前,老律师曾经来城堡做客,和大家有过一次谈话。老律师讲了一个故事,曾经有两个孩子在一起射箭玩,结果一个孩子射死了另一个孩子,大家都以为这是个意外事故,因为毕竟只是十岁的孩子嘛,孩子也不懂什么射箭。但是老律师当时就想起来,他曾经有一次看到那个声称意外射死同伴的孩子在树林里练习射箭。如果把这件事和那个所谓的意外事故联系起来,真是一桩恐怖的事:一个仅有十岁的孩子居然那么工于心计,而且居然已经具备了谋杀的能力。两个孩子之间会有什么天大的仇恨呀,可是他却这么容不得人,处心积虑地谋杀了他的同伴。老律师在讲完这个故事之后说,很多年前射死同伴的那个孩子身上有个特征,那孩子长大后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能认出来。克里斯蒂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曾经提到奥德莉耳朵上有个疤,而且几次提到这道疤痕。还提到过追求凯的泰德和城堡管家玛丽好像也有某些身体方面的特征。
这天晚上,老律师离开城堡回到旅馆,居然被巧妙地谋杀了,巧妙到大家都不以为这是一外谋杀,而仅仅是意外。老律师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当他到这家旅馆登记住宿的时候,很不巧只剩下顶楼的房间了,他迫不得已只好住顶楼,但他绝对不走楼梯,每次都乘电梯。电梯十多年从没坏过,偏偏在这天晚上,老律师回来后发现电梯口树了一块告示牌,“电梯已坏,暂停使用。”老律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爬到八楼,结果心力衰竭而死。可以说老律师的死是因为他讲了小孩射死同伴的故事,是因为他说那小孩身上有特征,无论他以后长大变成什么样子,老律师都能认出他来。实际老律师在点这个人,我们可以想象,这个人就在谈话现场。老律师虽然没明说这个潜在的凶杀犯到底是谁,但他在暗示,他担心过了这么多年这个人仍旧恶性不改,可能还在酝酿什么可怕的企图。当然他不怕死,如果怕死他不会说那些话。他被那个人巧妙地杀害了。那个人的罪行簿上又多了一条人命。
那个人最终还是被抓住了。内维尔。是克里斯蒂的内维尔。作家假巴特尔之手抓住了他,同时借了麦斯涅特的伪证。巴特尔与麦斯渥特又是克里斯蒂的另外两个造物。
三
我们习惯上有一句话叫“红花还须绿叶扶”。要有漂亮的风景,光有树干不行,还得要有枝条和树叶,要有绿色。写作就像一棵树,首先要有一个故事主干,然后还要有一些枝枝叉叉,还要有新鲜的树叶,这样才能让作品丰满起来。
我们一般愿意把写作中的闲笔称为“绿叶”,就是说它仅仅是陪衬,而不是主要部分。比如本来写的是一个谋杀故事,但是结局却成就了爱情。汤玛斯是为了奥德莉而回到海滨城堡的,但是他回来之后发现,原来女管家玛丽多年以来一直在关心他,他开始意识到,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是玛丽。凯的身边一直有追求她关心她的泰德,经过这场变故,可能也会成就他们两个的姻缘,漂亮女孩和漂亮男孩在一起是最自然不过的了。这些人中收获最大的人是奥德莉,奥德莉不但逃脱了内维尔一手策划的阴谋,而目意外地收获了爱情
在真相大白后,奥德莉自己就说,当她和内维尔独处时,她内心总充满恐惧。她就像一只被吓得完全无力反抗、无力挣脱的小动物,就像正在鹰爪下的小鸡或正在捕爪下的老鼠,她感觉完全不能动,完全不敢动。从表面上看,内维尔特别有君子风度,总是彬彬有礼,在网球场上从来不摔拍子、不发脾气,对失败也从不计较,似乎可以包容任何事情。但是当奥德莉嫁给内维尔之后,发现她的丈夫原来是个特别阴森的男人,即便是他的妻子,是和他最亲近的人,你也完全清不透他心至在想什么,这种男人才真是可怕。老律师讲的那个故事同样是一个佐证,内维尔在孩提时代就已经有冷酷的性格,已经有很强的报复心,而且工于心计,当年他仅仅只有十岁,他就能够精心谋划去杀死自己的同伴、另一个男孩。
内维尔谋杀老夫人,并不是因为仇恨老夫人,也不是图那五万英镑,五万英镑对普通人来说当然是一笔巨额财产,但是对内维尔就不是显得很重要,内维尔本人的经济状况好得不得了,他作为一名能跻身世界顶级网球赛的职业网球手,有非常丰厚的收入。这个我们是可以想象的,今天世界上那些职业网球手,有百万身价的不在少数。网球是一项造就富翁富婆的运动。内维尔在经济上绝对没有问题,绝对不会因为贪图那五万英镑而杀死老夫人,而且老夫人其实相当于他的养母。但他却冷酷地杀死了老夫人,实在是个可怕之极的男人。事实上是因为奥德莉曾经背叛他,他出于报复,不惜杀死另一个与他关系亲密的老人,以此陷害奥德莉,来惩罚她,折磨她。这个阴森的男人并不直接杀掉奥德莉,内维尔如果存心要杀奥德莉,杀掉她一百次都没有问题。在内维尔的阴影之下,奥德莉纯粹是个无力反抗的小动物。内维尔像一个吃饱了的猫抓着一只小老鼠,他在耍弄奥德莉。内维尔的一举一动,奥德莉只有战栗发抖的份,她预感要出事,但完全不知道要出什么事,她根本无力逃脱内维尔的控制。我们可以想象,要不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要不是麦斯渥特全力相救,奥德莉无疑是死定了。
读这本小说的时候,称们一开始读到麦斯渥特的自杀,读到老律师在皇家法学会上说的一句话:谋杀应当是尾声,向故事在很久以前就展开了。”读到这些部分我们会觉得都只是闲笔。我们习惯上称之为绿叶的这些部分在克里斯蒂笔下真是奇妙,所有的“绿叶”实际上都具这个故事的主干,哪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失。包括麦斯渥特的谎言,麦斯涅特为洗清奥德莉的罪名做伪证。在基督教社会,做伪证是严重的罪行。最后当只有麦斯渥特和奥德莉两个人的时候,奥德莉问麦斯渥特他真的掌握了那些证据吗?他这时才告诉她其中一个证据他并没亲眼看见,而是凭推测。实际上他是为奥德莉冒了一次险。
可以这么说,这个小说里所有着上去漫不经心的部分,都不是陪衬,而是构成小说的有机部分,是整个故事链中的必要环节。这种情形差不多是绝无仅有的,你不会在其他写作中见到这种情形。无论是多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雨果、海明威,在他们的小说里都有大量的旁枝末叶,仅仅是为了使作品血肉丰满,采取‘绿叶扶红花”的这种方式。但是在克里斯蒂这本小说里,所有的细节全部是复杂故事链中的环节,你找不到游离在故率链之外的细节,非常奇特。
人们愿意从审美出发,认为之所以长绿叶,是为了要衬托红花。但是大自然不是这么考虑的,自然法则实际上是没有绿叶绝没有红花,因为植物是靠绿叶的光合作用而生存的。自然万物都是有用的。比如在一片草原上如果没有狼,羊就会过量繁殖,太多的羊造成的后果是——草来不及长高就被羊吃光了,于是草原会变成荒漠,羊自然也会饿死。这个就是通常听说的生物链,生态平衡法则,大自然的安排总是这样井井有条。大自然的确很美,而且既好看又中用,自然所创造的所有东西都是有用的。
克里斯蒂小说中这些类似闲笔的部分,抛开它在情节链中的价值和意义不谈,它和海明威小说到那些类似闲笔的部分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克里斯蒂把所有的“闲笔”都变成风景,变成绿色。她有这种能力,凡视线所及,她都栽上绿色。
你读克里斯蒂的时候,永远都会觉得特别亲切,绝不深奥,一点障碍都没有。她不像我以前讲到的霍桑,今天想见识一下霍桑的读者,可能有三分之二会怯步,会觉得霍桑的书读不下去。可是谁会读克里斯蒂读不下去呢?除非实在没有时间,只要有时间,你会一本接一本地往下读,克里斯蒂就有这种魅力。克里斯蒂的书流畅、清晰、幽默,用我的话说她把每一片土都栽上绿色,她把绿色本身变成风景,而不再是仅仅作为背景、作为陪衬。
四
克里斯蒂的小说从头至尾部是以游戏的方式进行的,我说是“杀人游戏”。在杀人故事里难免会有血腥的情节,克里斯蒂有的小说血腥气很重。比如《尼罗河匕的惨案》,几个当事人,每一都可能参预谋杀,波洛假设他们轮流用枪朝被害人身体射击,一共开了好几枪。克里斯蒂讲的故事多少都带有血腥味,但她从来不会引起人们生理上的反感和抵触,这点很奇怪。
我在西藏时去看过天葬。天葬可能是人类最辉煌的丧葬仪式,说起来也最残酷,但你能感觉它特别崇高。天葬残酷的一面是,刚刚死去的人马上被肢解,天葬师的工作就是把尸体皮肤划开,把带着血的肉从骨头上刮下来喂鹰、喂兀鹫。每一个天葬台是一块巨大的石头,有几十平方米那么大,上面有一个个小坑,天葬师用这些小坑把骨头砸碎,是为了上天上得彻底。上天就是由鹰把死者的身体带走,顾名思义——天葬。天葬师用刀从骨头上取下每一块肉的时候,就会有一群鹰从天葬师头顶呼地扑下来抢食,一下子把肉撕得四分五裂,一群鹰各自啄到肉块又一下子冲上天去。火葬一般都在黎明之前,这种瞬间有特别恢宏的气势。我们说人死后要升天堂,这个方式就是直接把人带到天上去了。我记得鲁迅说过一句挺有意思的话:“假如我死了注定要喂动物,我宁愿喂狮虎鹰隼,绝不喂赖皮狗。喂肥了狮虎鹰隼,它们伟美的身姿在大漠里、在天空中也悦人眼目。要是喂了赖皮狗,它们只会呱呱乱叫,那真是说不出的讨厌。”我估计鲁迅因为交通阻隔肯定没去过西藏,没看过大葬,但鲁迅也设想过喂狮虎鹰隼,天葬的意义人抵也是如此。
克里斯蒂笔下的谋杀故事大多没有血腥的感觉。看由克里斯蒂小说改编的电影时,你可能会感觉到血腥,但这时血腥的感觉是导演带给你的,你如果读小说,你肯定不会觉到血腥。看克里斯蒂的小说,更容易感觉它是游戏。为什么克里斯蒂那么吸引我们,一方面游戏让人快乐,另一方面她真是让人长见识,长学问。克里斯蒂说过这么一句话,“上帝创造了波洛,就表示要干预的愿望。”这种话上帝本人才说得出来,它是圣经那种语言方式,是特别叫人敬畏的话。没有像上帝一样鸟瞰过人类,是说不出这种话的。
小说是谜,你阅读克里斯蒂的时候,那些谜语会一个一个跳出来,你得不停地猜谜,一直猜到最后。有时猜到最后,你以为已经功德圆满,但突然发现还有巨大的破绽,克里斯带有一些结尾就这样,所有推理都完成了,但最后发现没有证据。《走向决定性的时刻》其实本来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当时证据主要是麦斯渥特的证词,结果麦斯渥特自己泄漏了天机,他做了伪证。克里斯蒂每每都将谜语做到最后。
我在一九八六年的时候出版了我这辈子第一本小说集,当时我请了一个研究戏剧也是国内研究奥尼尔的权威学者,他叫万之,给那本小说集做序。他在序里说:“我看马原小说,就像在下棋,他忽而飞马,忽而挺车,你完全不知道他下一步要走什么。” 万之也是一个小说家,他读我的小说时有下棋的感觉。同样,每次读克里斯蒂,我都有下棋的感觉,我一直在和她对弈,但我几乎没胜过她一盘。
海明威曾经这么说:“初学写作的时候,超过了莫伯桑先生,后来我稍事训练,又超过了司汤达先生,但是除非我疯了,或者我写得更好,我才敢和托尔斯泰伯爵到拳击场上较量。”海明威活着的时候,他就说自己超过了很多他的前辈,包括十九世纪的短篇大师莫泊桑,还有以《巴马修道院》和《红与黑》闻名干世的司汤达,海明威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大言不惭地这么说。在这里,我也大言不惭地说两句,在我写小说的这些年里,我的确觉得,让我感觉不可企及的小说家不是太多,哪怕我今天没写出像我所喜欢的某一部小说那么好的小说,但我知道日后我可能写得出来,而真正让我心悦诚服、五体投地的小说家很少。但是我每次读克里斯蒂,每次和她对弈,最好的时候也不过和她打个平手,就是在智力较量上和她打平手,而目打平手的概率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五,我都打败仗,自愧不如。
克里斯蒂还有另外一个本事,她的小说特别亲切。克至斯蒂是受英国女王封爵的大作家,对英国文学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家才可能获得爵位。英国是个高度贵族化的社会,英国的等级制度比欧洲其他国家相对更加严格。克里斯蒂有生之年就已经因为她的突出成就而被封爵。台湾的三毛曾主编过克里斯蒂文集,三毛在那一大套书的序言里说,克里斯蒂的魅力使她在生前就已经到达荣誉的巅峰。克里斯蒂的书至今已在全世界印了三十亿册,绝对无人能及。克因斯蒂的平易和她这种深入浅出,可以说在小说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不相信这个世界还会有第二个克里斯蒂。
五
《走向决定性的时刻》,这是一本最经典的克里斯蒂式的小说,读过它之后,你会对克里斯蒂五体投地,你会惊讶一个小说居然能够这么写,居然能够写得比戏剧更严密。在写作这个行当中,戏剧是最讲究的,一本剧本可能只有五万字上下,但它的价值可以和一部长篇小说或者是一部小说集的价值相当。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剧本特别难写,它要求其中所有的枝枝叉叉都要有戏剧性,结构一定特别严密。用我的话说,要有佳构、妙构。一个好剧本,它在结构上一定是典范。克里斯蒂的小说,尤其是这一本《走向决定性的时刻》,同样是结构的典范,是结构中的极品,与任何最杰出的戏剧相比毫不逊色。
克里斯蒂自己写过一个剧本,通常译为《捕鼠器》,也有一种译为《三只瞎老鼠》,这是一个悬疑剧,是至今在世界演出最多的话剧之一。我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四个剧场专门上演《捕鼠器》,而不演其他剧目,四十多年来只演这一部话剧,久演不衰。在加拿大多伦多就有这样一个剧场。《捕鼠器》的非凡魅力足见一斑。克里斯蒂总能创造出佳构、妙构,让人没法不叹服。还是回到《走向决定性的时刻》,这么说吧——我读过几千本小说,没在其他任何小说中看到如此严密,阅读时又能让人如此轻松愉快的妙构。
我在前面不只一次提到,克里斯蒂把谋杀变成了游戏。克里斯蒂自己肯定一个人都没真的谋杀过,这也是个遗憾,是个大遗憾。你想一个人一辈子创造了那么多次经典谋杀,创造了数以百计的谋杀案,而而每一个都精妙之极,如果这个创作者一生没实际操作一次,我想是挺让人难过的。不过,克里斯蒂虽然自己没有实践的机会,但是据说现实中有很多谋杀案的模式都来自于克里斯蒂,别人代替克里斯蒂实践了她的奇思妙想。
在克里斯蒂之前有柯南道尔,之后有佩雷,在日本也有一些推理小说家诸如森村诚一等等。你看了克里斯蒂,再来读他们,你会觉得他们就比较简陋,跟克里斯蒂肯定有差距。我总说读克里斯蒂特别愉快,很轻松,这绝不像读霍桑。但是霍桑也得读,你这辈子如果不读霍桑,说你读过书,你都得有点脸红。像霍桑的书,所有的作家都为之折服,这样的好书真是不多。毕竟《走向决定性的时刻》,不是所有的作家都会对它折腰,当然读者会非常喜欢它,但是作家们不大会特别钦佩它。
凡事都没有两个啊。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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