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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世界名侦探简介(人气:291)
 石树子石树子
1 楼: 世界名侦探简介 02年06月24日16点48分


延续冷硬派香火与冷酷硬汉精神的女私探:金西·密尔虹(Kinsey Millhone)
  30年代以后,美国本土的冷硬派(Hard-boiled)私探小说崛起,遂将谋杀从虚无飘渺的犯罪游戏中抽离而出,并还原至有血有泪的真实世界。在这之中为正义奔波的私探主角,从山姆·史贝德和菲力普·马罗开始领军,中间经过60年代的刘亚契,再到现今仍活跃不断的马修·史卡德,这些男英雄们大概没料想到,在他们中间承先启后、延续冷硬派香火与冷洌硬汉精神的,竟是一个女子金西·密尔虹(Kinsey Millhone)。
  独来独往的男人婆
  毋庸置疑,金西·密尔虹当然是一个私家侦探,故事中她活动的主要地盘SantaTeresa,其实是影射加州的Santa Barbara。在金西·密尔虹系列探案中,几乎每部作品的开场都会这样介绍她:32岁,离婚两次,没有小孩,目前独居,干过警察,目前赖以维生的工作是保险调查员,有时会帮客户作些侦查的私人业务。密尔虹虽是女人,个性却非常独立,绝不依靠男人来告诉她下一步该作些什么;而且,她外貌不修边幅的情况令人咋舌,脸上从未上妆打粉底,身上永远是牛仔裤配一件运动夹克;饮食方面更是随兴,只要能填饱肚子,即使是给猪吃的垃圾食物,她也不会抱怨一声,因此可见,密尔虹对烹饪绝对是一窍不通。然而,她办起案子来却是奋不顾身,丝毫不打马虎眼,全身上下流露的气息是不屈不挠的十足勇气,而非散放母爱光辉的女性特质。
  很受伤的凡人侦探
  密尔虹的丛林生存法则第一条戒律是:绝不呜咽而泣。但是,在她强硬顽固的护卫盔甲之下,其实隐藏的是脆弱易受伤害的身心。一旦此弱点被人攻破,她会立即缩回家中那条有着棉花夹层的盖被──这是她自童年以来一直锺爱的盖被,藉此寻求心灵创伤的平复。这位女私探之所以与别的神探不同,在于密尔虹真的经历了一连串挫败,以及数不尽的撞车枪击等危险事件,她的信心与肉体在不断的冲击中受到侵蚀残害,这使得她和那些彷若天降神兵的古典侦探相比之下,像是真的活在你我身边的凡人。也因如此,密尔虹面对逆境的情绪转变,才合乎了现实生活中应有的反应,不再是与人有隔阂的“神”探。密尔虹是勇敢的女性,但她也真正体会过恐惧的实质感受。
  忠心耿耿的守护者
  或许可以这么说吧,密尔虹还算是幸运的女人,因为她的身边有着两个守护者,一个是书外创造她的作者苏·葛拉芙顿(Sue Grafton),另一个是书中她的80岁老房东HenryPitts。前者赋予密尔虹与生俱来的幽默感,助她渡过各种难关,同时以轻快优美的散文体风格,塑造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侦探风貌──身为女人,密尔虹认同自己独有的女性特质,并对男人带点轻视的态度,而这心态却不会让她的女性主义思惟过度膨胀,变成一本正经讨人厌的巫婆;后者扮演着父亲的稳重形象,适时提供长者的温厚风范,是密尔虹情感上的靠山。
  在一系列的小说中,密尔虹以敏锐的社会观察力,为她的客户解决了许多疑难杂症。相信冷硬派的前辈汉密特和钱德勒都会如是说:“我觉得密尔虹做的不错哦!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拯救家庭伦理悲剧的冷硬派私探:刘亚契(Lew Archer)
  许多人眼中的刘亚契(Lew Archer),是“对正义怀有神秘的热情”。但这位私家侦探可不以为然,他对他自己作为的诠释是“我只不过暗藏慈悲之心罢了”;此外,他坚决相信“正义会持续降临于人群之中”。说这话的刘亚契,在推理史上被公认是冷硬派名探山姆史培德、菲力普马罗的接班人;甚至在某些评论家的心目中,刘亚契探案系列作品的文学成就更胜前人。(山姆·史培德、菲力普·马罗都是美国“硬汉派”侦探小说中的代表人物——华生注)
  离婚的廉洁私探
  在小说中,刘亚契的背景是1913年出生于加州长堤,少年成长时期总是和一些不受社会欢迎的小人物混在一起。他生命中的转捩点,是发生于一次偷窃失风被捕,结果一名友善的警察出面为他摆平此事,免除他陷入少年监狱之灾。此后,刘亚契受到感化也进入警界服务。但五年之后,他无法忍受当时警界一面倒的贪污腐败,愤而辞职不干,并进入私家侦探的行业,执业编码是6345,业务范围以加州为主。不过,太有道德感不一定会为自己带来好运,以刘亚契为例,他的老婆竟要求离婚分手,理由是“我无法喜欢你的工作!”
  暗藏慈悲之心的质问者
  刘亚契初登场的案子是1949年的《动向飞靶》,此时他是个典型的冷硬派私探,硬碰硬地以拳头和枪杆儿办案维生。到了后期作品,与其说刘亚契是个行动者,不如称他变成质问者:意识到其他生命的存在、质疑生活的意义,并关心别人而不愿意找麻烦。归根究底起来,他查案的方式其实并无过人之处:提问题、听答案,然后将它们组合起来,找出隐藏其中的真相。有时候,还会有天降的机缘巧合让他得到某些线索,例如走过窗边,刚好听到两个恶棍在讨论案情内幕;或是无意得知某个嫌疑犯有精神病的病历,而且不久前才发作过。幸好,创造刘亚契的作家罗斯麦唐诺(Ross Macdonald)文笔高超,能教读者轻易接受这些“意外的安排”,并让嫌疑的氛围直到结局揭晓前都挥之不去。
  热爱大自然、有情有义的硬汉
  刘亚契的兴趣集中在日本艺术与大自然生态,他可以轻易辨认各种鸟类和植物。因此在其作品里,常可看到以破坏自然生态为背景的情节,如1971年《地下人》中的森林大火、1973年《Sleeping Beauty》中的原油污染加州海岸。此外,在性方面的描写,刘亚契探案系列和其他冷硬派私探作品相较之下要淡薄许多。在他早期探案中,刘亚契通常都会被女主角所吸引,其实如此安排的动机,只是要增加他继续办案的合理性。但在整个恋曲的发展中,充其量只会有简单的吻滋生,而这段罗曼史发展到后来势必会无疾而终。不过到了晚期作品,麦唐诺却让他笔下的私探与女性有了真正的亲密性接触,并且娶了1976年《TheBlue Hammer》一书的女主角。
  以家庭为中心的古典推理悲剧
  麦唐诺的创作野心,其实是企图将推理小说写成像古典悲剧。从文学角度来看,他成功了,所以我们不断看到刘亚契抵抗自己及旁人因性格不完美所引发的悲惨宿命。也因为如此,刘亚契必须是个孤独汉子,他没有家累,涉入的案子多半与家庭纠纷有关。评论家一般认为,麦唐诺和刘亚契根本是同一人。然而,麦唐诺只承认刘亚契这角色是根据自己的个性原型来塑造,他说:“亚契的确是麦唐诺,但麦唐诺绝对不是刘亚契!”
 

非英语系中最伟大的神探:巴黎警局督察长梅格雷(Inspector Maigret)
  150年来,推理文坛代有神探出。若要说,谁是英语系中最伟大的侦探,这可是难有定论;但若以非英语系的范围来评论,来自法国的梅格雷探长应该是当仁不让了。事实上,这位身高5尺11寸、体型肥胖而动作迟缓、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脾气略微暴躁、嘴中总是叼着烟管的巴黎警探,绝对称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
  农夫之子,警界之光
  梅格雷是农夫之子,生于法国Moulins的乡村地。年轻时前往巴黎求学,主修医学,未料后来居然往警界发展。刚踏入警界时,梅格雷担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车巡逻员,尔后获拔擢到凶杀组副组长。从此他平步青云,屡见奇功,一路从探长、督察、窜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长。不过虽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国的译者还是习惯简称梅格雷为督察,甚至此称号也成为他名字的一部份(Inspector Maigret)。
  与案情同谋,为罪犯同情
  想要具体描述梅格雷的办案方法,其实是有点困难。因为,这位法国警察从不依靠繁复的法庭证据来破案,他极少冗长而反覆地质询嫌疑犯,也不采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其实说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简单,他只是常常造访命案现场,将自己融入整个犯罪的氛围中,然后注意每个涉案人的行为举止、和事件的发展情势。逐渐地,他了解了每一个当事人,认清了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整个案件背景犹如产生了自己的视觉影像、听觉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气氛,硂种种的讯息,将引导梅格雷的直觉走向真相,找出真凶。
  慈悲为怀的宿命修护者
  梅格雷个性的最大特色,即是办案的耐心和对凶嫌持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与罪犯感同身受,并且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难掩自身所流露的悲伤情怀;有时候,他甚至故意网开一面,让案情不了了之。梅格雷曾自称是个“宿命的修护者”──使卷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个地方,离开失序浑沌的悲惨情结,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他绝非是为拯救正义的复仇者。与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较,梅格雷的身分其实像是一个“作家”,他拥有作家该具备的特点:好奇心。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们的心理状态与犯罪动机,他关心生活中碰到的每个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为,也愿意为他们修补生命中的缺憾。
  探长的温馨小窝,完美的女性典范
  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后长达40年,不过他的创造者乔治·西默农只让自己的主角老了10岁。西默农自己身旁的女人无数,但他却要求梅格雷对老婆从一而终,绝无二念。梅格雷太太是手艺极佳的厨师,她也是个可爱迷人且充满温情的伴侣,无论梅格雷探长要跑遍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甚至是前往美国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终守在他们的甜蜜小窝,等着丈夫凯旋。或许,这才是西默农一生所汲汲追寻的完美女性。
  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仅仅是在心理迷宫中找解答,作者还希望读者跟随着梅格雷的办案脚步,展开一段心灵之旅的自我成长。于此,我们将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除非在关键的时刻,走岔了路。
  

推理史上最伟大的老处女侦探:珍马波小姐(Miss Jane Marple)
 1930年,当时已是畅销推理作家的阿嘉莎·克莉丝蒂,推出了一部新作《牧师馆邸谋杀案》(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正式介绍她笔下另一位重量级的角色出场─珍马波小姐(Jane Marple)。昱年,一位评论家H.Douglas Thomson在《Masters ofMystery:A Study of the Detective Story》一书中指出:看完这本著作后,读者必定会禁不住认为,珍马波小姐这个人物将不会被列名于推理史上的伟大侦探之一。原因何在?因为如果未曾以推理为基底,追根究底的查案方法不一定每次都能奏效,即使是对人性有着直观的洞察力,那也是一种低廉的把戏,难登大雅之堂。此外,珍马波最好期待谋杀案都只发生在自己的家乡,否则她只有露出马脚、自取其辱。假如克莉丝蒂女士有计划地发展以珍马波为主的系列小说,那么她将会发现题材已被自己画地自限,悔恨之余只有懊恼地直跺脚!
  女性直觉+打破砂锅+人性关怀=全球轰动
  然而,活在60年后的我们都知道,Thomson先生的预测错的一塌糊涂。这位看走眼的评论家,唯一说对的是:克莉丝蒂的确撰写了一系列的珍马波探案。但是他低估了这个人物的发展可塑性,也未能预见到珍马波的办案神力扩及伦敦、甚至远赴加勒比海的岛屿;当然,他最大的失算,就是无能预期到读者会喜欢在侦探身上,看到直觉、打破砂锅问到底、以及对人性的关注等人格特质,如同珍马波这么一个平凡的角色。也因如此,Thomson更想像不到珍马波探案会被译成44种语言,在全球共卖出一千多万册,她的传奇故事还被搬上电视、电影、舞台剧,即使是克莉丝蒂死后,珍马波探案依旧大受欢迎。
  其实,若只看过这一本《牧师馆邸谋杀案》的话,或许真的有人会同意Thomson的看法,毕竟,这部珍马波的首次长篇案件除了有克氏擅长的“谁干的?”谜团架构之外,全篇故事充满了轻松谐趣的基调;主角珍马波虽是正义的化身,但她那愚蠢的老处女造型,着实叫人忍不住发笑。尔后的系列作品中,珍马波探案转型成功,不但从轻喜剧的类型破茧而出,转而去探索人性深沈的心理层面、社会现况的改变、以及罪恶的本质。
  非女性主义的保守派侦探
  且让我们先来看看珍马波这位女神探是什么样的人。她可说是本世纪以来最典型的单身老处女,蓝色的眼睛、穿戴黑色的蕾丝无边便帽与露指长手套,衣着极端保守朴实。她虽然是屡破奇案的女豪杰,但决不会有人视她为激进的女性主义者,原因之一是她的经济状况不佳,常须要外甥给予施舍援助;原因之二是身体状况也不甚良好,仅能靠着直觉和经验来默默追查凶嫌。此外,珍马波还拥有另一个老处女的标志─喜欢谈论闲言闲语。此嗜好虽填补了她生活中百般无聊的时光,却也造成她教养稍差的负面印象。幸好,克莉丝蒂让珍马波蛰伏了12年,再以第二部长篇小说《图书馆内的尸体》(The Body in the Library)重现江湖。这一回,角色个性做了些许的修改,马波小姐变得稍微时髦一点,以跟上时代的脚步;而她那偏爱碎嘴闲聊的个性,也受到技巧性的修饰。此后,珍马波开口谈论时就不再那么卑微渺小,即使是社会地位崇高的男士也得虚心受教。透过她的推理,邪恶的罪犯只得伏首称罪;但对那些受到惊吓的、不快乐的、愚笨的无辜者而言,马波小姐却只是个和蔼宽容的老好人。
  从俱乐部的舌战,崭露推理才华
  事实上,珍马波首次在推理文坛亮相,是在《随笔》〈The Sketch)杂志上连续刊登的短篇故事集。每一则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名为“星期二俱乐部”的讨论团体,成员包括了牧师、珍马波、她的外甥Raymond West与其未婚妻Joyce等人,每次聚会的主题都是谈论近来发生的无解案件。舌枪唇战到最后,各方说法众说纷纭,但总是只有珍马波一人能到达真相的终点。这类的推理小品极受读者欢迎,于是在1932那年,克莉丝蒂出版了《十三个难题》(The Thirteen Problems)〔注:美国版的书名为《The Tuesday ClubMurders》〕,共收录了13则珍马波的短篇故事。
  严格说来,珍马波并不是推理史上的第一个“老处女侦探”,但世人总把她当作此类型最成功的滥觞之作。另外,众所皆知的是,珍马波这个虚构人物,其实是克莉丝蒂以老祖母为范本来模拟创造的。根据克氏的说词,她的祖母是一个乐观开朗的老人,而且能够准确预见到人事物中最腐败的一面。在克氏的生花妙笔转换下,珍马波像她的祖母一样,能从平淡无奇之中见人所不能见。举例来说吧,某个人戴帽子的方式不太对劲啦、或者有人佩戴与衣饰不协调的钻石项链,抑或是另一个家伙漫无头绪地提及鱼的味道怪怪的等等,此时,马波小姐却能从这些表面上毫无关连的平凡事物中,总结出意想不到的破案关键。
  建立心智的资料档,核对人性的黑暗面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家的眼前,为何只有珍马波能洞察表面下的蛛丝马迹?答案很简单,端视看事情的态度和方向。这就好比是变魔术,魔术师总要误导观众的焦点在他的手上,哪知道美丽的助手正在他的脚下变花样呢!而珍马波就是那位不受干扰、直视关键所在的观众。对这位业余的女侦探来说,事情不会只有一种解释,比如说,听到关门的声音,不一定是代表有人进来,因为可能是有人出去;女房东发誓她的房客案发当晚并未外出,她可能是掩护他,也有可能是在保护自己。珍马波对自己所见所闻的观察心得牢记在脑海中,并形成一种犹如资料库的模范样本,然后在某次案件中,样本将会发挥其功效:某个嫌疑犯会让她联想起St Mary Mead家乡里的某化学家,他有两个家庭和妻子,但双方都不知情另有第三者存在;或是在别的案件里,珍马波又在某嫌疑犯身上看到熟悉的影子:家乡的某位单身女子,出外旅行一趟回来后,竟变成已婚妇人。在马波小姐眼中,人们的心智是变幻无穷、捉摸不定的,然而,若要追循此转变的轨迹,外在的变化有时是可提供为参考的依据,即使是毫不起眼的小事。因此,珍马波凭着自己的经验建立起“资料档案”,然后从中取样с怷类似的个案典型与现下案件作比较核对,由此对比两者有无相同的行为模式,最后再评估出真相的最大可能性。她能帮警方解决许多悬案,除了依赖自己敏锐的智慧外,还得感谢她那久居的家乡St Mary Mead,在这彷若圣经中的罪恶之都Gomorrah,各类邪恶、堕落的人事物以此为舞台活跃着,也因而逐一化成马波小姐办案的对照范本。
  穿梭祥和与悚动之间,挖掘出正义与真相
  或许有人质疑,老人家干嘛爱插手世间污秽之事?喔,没办法,珍马波毕生最爱的,便是真相和正义,为了挖掘真相,她可以像一位揭发政府丑闻的新闻记者那样冷酷无情,不得真相决不善罢甘休。不过,也有人抨击珍马波的传奇无处不见矛盾,譬如说她过着一种封闭性的生活,却如同先知般能堪破人生百态;她的体力不佳,尤其到了晚期作品更是明显,但她总能击败那些年轻力壮的坏蛋,丝毫不受威胁;有时,她的谈吐显示出正处于犹豫不知所措的情况,但下一刻却能冷静无误地往正确的方向推理。其实,这样的矛盾反而能营造出仿真实情境的戏剧张力,若拿福尔摩斯探案来作比较,这位举世闻名的侦探之丰功伟业,反而像是不真实的、被过分夸大的男性冒险故事。从现实生活中取材,由宁静祥和中酝酿毛骨悚然的谋杀氛围,这的确是“推理女王”克莉丝蒂的看家本领。一点小小遗憾
  若要说珍马波一生中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在电视或电影中诠释她的演员都不太称职。试想,原本应该是拘谨守分寸的老处女,居然被Margaret Rutherford演成聒噪喋喋不休的八婆!唉,珍马波的真正风采,恐怕只能在平面小说中,让读者自行悠游想像了。


睡个觉就能破案的梦幻侦探(Dream Detective):超感官知觉者Moris Klaw
  推理小说中的各类神探,被公认为功力最高超的,莫过于“安乐椅神探”,如奥希兹女男爵的“角落里的老人”,他们不必到案发现场奔波劳累,只需安坐家中,看着手中的报纸,或听取旁人的转述,即可从中抽丝剥茧,识破谜团的真相。不过,自从1920年梦幻侦探(Dream Detective)现身江湖之后,安乐椅神探只得退居次位,自叹弗如了。因为,这位梦幻侦探光凭睡觉就能破奇案!
  行径怪异,神秘中透露着无厘头色彩
  梦幻侦探本人的神秘性,恐怕和他所承办过的案件不相上下。他自称名为MorisKlaw,但没多少人相信这会是真名;他的国籍不详,虽然满口操着流利的英语,却带着难以辨识的腔调,唯一的线索是其行为作风透露出法国式的格调;甚至连年龄也是无法确定,他似乎是个老家伙,不过有时候又像是过度早熟的年轻人。总而言之,这位来无影去无踪的梦幻侦探,彷佛是凭空而生,然后破案之后总是飘然而去。
  若说这位侦探是从梦中走出来的话,那么此梦境必是怪诞且无稽。此话怎讲?因为Klaw的装扮诡谲异于常人,身上呢,穿着破旧邋遢的衣饰再罩上犹如吸血鬼必备的黑色大披风;脸上呢,一把参差不齐的山羊胡散布于下半部,上半部却戴着斯文的金边夹鼻眼镜,整体而言显得突兀不协调;然而,最抢眼的仍是Klaw头上戴的古式常礼帽,这玩意儿除了装饰外,最大的功能居然是充当香水喷雾容器每当处于紧张状态时,他就按下帽上的某个机关,将香精喷撒在额头上,借此来缓冲紧绷的情绪。
  挖掘潜意识,从梦中找解答
  梦幻侦探活跃的范围以伦敦为主,由于他所处的时代是尚未开化的20世纪初期,因此当时的人都视他为神奇的魔术师;如今,80年后的我们不再那么大惊小怪,而是将他视作一种“超感官知觉者”。简单说,这种人相信宇宙万物可以被人类情感形成的某种力场所渗透,如果这抽象的力场够强烈的话,还能被记录在磁带上,证实它的具体存在。Klaw便是利用这种力场来办案。一开始,他来到犯罪现场,找个地点后立刻倒头就睡,别担心,Klaw一定睡得着,因为他能控制睡眠的自由意志,然后运用梦中潜意识的力量来捕捉现场的犯罪气息;当他清醒过来时,已经从梦中找到命案的真相。Klaw曾说:“思绪传达了一切!”他举例进一步说明:如果你在沙漠中作恶梦,而这梦的内容是看到秃鹰的鹰钩鼻上落下水滴,你若因此而惊醒过来,其实是潜意识里正恐慌着因口渴而死于沙漠这个鬼地方﹗
  云游四海,喜好蒐集邪异传说
  创作梦幻侦探Klaw此人物的是英籍作家萨克斯·儒默(Sax Rohmer)。他为Klaw撰写的冒险传奇多半是短篇故事,全收录于1920年的《The Dream Detective》。儒默笔下的Klaw喜欢四处旅行,并从中撷取丰富博学的工艺品知识,而这些工艺品若不是与某些“鬼屋”有关,就是背负着不祥的名声。Klaw淡泊名利,不希望引人注意,但是他口味极重,非关死亡的犯罪无法请动他出马。然而,求教于他的人还真不少哩,有博物馆馆长来询问古董器具的历史,也有识货的警方官员来请他解谜破案;通常只有那些自视甚高的敌人,才把他当作招摇撞骗的老傻蛋,结果必然是鎯铛入狱的下场﹗如果有这么一天,你有疑难杂症想找Klaw帮忙,首先你得先找到他居住的破旧店舖,穿过混乱无章的存积杂货,然后当你听到鹦鹉发出的刺耳声音时:“Moris Klaw!Moris Klaw!魔鬼来找你了!”那么恭喜你,你或许有救了。只要梦幻侦探愿意“作梦”,一切都搞定!


末代的贵族业余神探:彼特·温西爵爷(Lord Peter Wimsey)
  若说爱情真的是无远弗届,它可以超越时空、性别、年龄、种族,甚至穿梭于真实与虚构之间,那么或许可以这样说:英籍作家桃乐丝·赛儿丝(Dorothy L Sayers)的真爱,并不活在现实的人间,而仅存于她的想像中-这人就是她笔下创造的业余神探彼特·温西爵爷(Lord Peter Wimsey)。
  神探的成长速写
  由于赛儿丝对温西爵爷的狂热喜爱,她对此角所下的功夫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因此读者对人物的背景细节几乎是无所不知。顾名思义,温西爵爷出身自名门望族,他是丹佛公爵五世的次子,幼年时可算是个惨绿少年;大战期间,温西为国从军入伍,未料女友“兵变”,使得他性情大变,摇身成为玩世不恭的滑稽丑角。此时,我们便可感应到作者对温西关注的情怀:赛儿丝让温西人格产生转变,同时赋予他行为乖张的藉口,情场失意后的自我逃避与制约;然后,赛儿丝逐步建构温西为无所不能的超人,他可以爬上坚硬冷峻的巨型圆柱,也能够破解深奥不明的古书之意;虽然,戴着单眼镜的温西仍偶尔装腔作势,在不适当的时机发表愚蠢怪诞的讴歌吟诗,但到了后期作品,他重拾回高贵的情操,不但赢得美人芳心,并成为三个孩子所信赖的好父亲。
  作者的万般锺情,人物的多样才情
  赛儿丝的手段还不仅于此。温西初登场亮相时,约莫5尺9寸高;谁知到后来,温西的身高居然突破6尺!想必在赛儿丝的心目中,身材180公分以上的修长体型,才是完美的衣架子。此外,赛大师大笔一挥,温西爵爷的品味果然不同凡响,他收藏罕见珍奇的书籍与葡萄酒,会弹奏一手绝妙的钢琴乐曲,能说多种滑溜流利的外国语;而且他允文允武,在祖国卷入国际危机的时刻,还为外交部执行一些危险的秘密任务。总之,这位温西爵爷的系列探案刚起步时,主角还只是个性格敦厚可亲、全身高尚优雅气息过了头的上流社会丑角;但是,随着系列故事的进行发展,温西逐步变得世故而沈稳内敛,或许这正是受到某个人的影响-他的妻子:哈芮特·范小姐(Harriet Vane)-其实此姝即是赛儿丝将自我融入小说中的理想化身。
  天生我才必有用
  温西虽然贵为爵爷,却从不摆臭架子,他既是彬彬有礼的绅士,也是学富五车的犯罪学专家;但是,最令他家族不满的是,温西居然纡尊降贵,将自己那充满贵族气息的上流身段与鼻子,扎入邪恶晦暗的犯罪现场、呼吸那充斥着污秽血腥的氛围。事实上,这也怪不得他,因为温西插手的第一件命案《Whose Body ?》(1923),是受他的母亲所托;而1926年发生的《Clouds of Witness》谋杀案,温西又受到兄长的请求而再度出马侦查。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至此,温西发现自己拥有侦探的特殊天赋,并且从中获得办案的乐趣和满足,于是他欲罢不能,越陷越深了。
  站在神探发展的分界点上
  1940年起,赛儿丝封笔不再写侦探小说,因而温西的伟大功绩也到此告一段落。由于40年代以后,神探的身分背景有了遽然的变化,专职警察和平民私探纷纷出现,业余的贵族神探不再是一枝独秀。所以,温西爵爷可说是末代的贵族业余神探了。


肩抗大英帝国统治主权的印度警探:沟帖(Inspector Ghote)
说到侦探这种行业,大部分人立刻想到的,就是福尔摩斯、白罗等鼎鼎大名的人物。这些在推理史上崛起于早期、或是活跃于黄金时代的侦探们,多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色:非贵即富。他们若不是生来便口衔金汤匙的贵族,即是养尊处优、不愁吃穿的有钱人家。办案?那只是他们无聊藉以打发时间之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其高人一等的身段。难怪这群彷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探,个个都具备料事如神的超人智慧。此乃第一等侦探也。至于第二等侦探,是被打落人间尘世的凡夫俗子,他们办案一来是为餬口饭吃,二来是因道德感作祟而欲伸张正义,冷硬派侦探即为此中代表。还有一种更次等的侦探,他也尝尽世间的酸甜苦辣,但和前者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白种人的肤色与优越感,沟帖(Inspector Ghote)即属于这类的侦探。为何?因为他是印度人。
  以柔克刚,低调行事
  沟帖的全名是Ganesh Vinayak Ghote,身居孟买(Bombay)刑事调查局探长的位置,职务头衔听起来蛮气派的,但实质上他只是大英帝国官方雇用的印度人种中,等级稍微高一点的警方代表罢了。然而,只要读过沟帖系列小说,一旦提及印度首都孟买,你會立即回想起那探长鲜明的形象:他消瘦的肩膀似乎承受着极大的负担,彷佛所有的责任都必须一肩扛下,平日总是一副低调不惹人注意的模样,但遇事时却是战斗力十足。也许有些人會用“谨慎”、“朴实”、或“淑静”的字眼来形容沟帖,其实这没啥不好,因为综观推理舞台上他亮相(时为1964年)的四分之一世纪以来,可没几个侦探像沟帖能教读者投入众多情感,并引发无限的想像。
  挑战官僚政治,周旋达官贵人
  从传统的叙事观点看来,沟帖绝对不是英雄式的主角,虽然他勇于向官僚政治挑战,但迫于官阶不高的无奈,往往必须临机应变,适时地劝诱说服上级和下属与他合作办案。某些时候,沟帖所遭遇的压力与挫败更是令他气馁,尤其是面对那些来自总署的高傲特派员、或有政治影响力的达官贵人,沟帖简直如同卑贱的难民在其面前苟延残喘。
  大小恶棍占他便宜,高官贵人欺负他异色人种。回到家呢,还得抚慰老婆大人的喃喃牢骚、降伏青春期小孩的莽撞冲动。幸运的是,沟帖总是能找到法子来应付各种突发状况;不幸的是,每次的渡过难关,都无法提升沟帖自我的信心和尊严。虽然如此,沟帖依旧秉持着不屈不挠的勇气、细心周详的耐性、以及谦逊恭敬的态度,继续周旋于腐败贪婪的官僚体制之间。看过电视上演过的《可伦坡探案》吗?这位活跃于美国加州的邋遢探长,和咱们的印度探长沟帖,可说是同一个调调呢!
  平凡顾家男人,难掩伟大情操
  如此说来,沟帖是一个一生充满了困窘不幸的可怜人儿?实际上,比起绝大部份的孟买平民百姓,沟帖的日子过得宽裕多了。在他一系列的小说里,我们常會读到沟帖耗费多日找寻穿蓝T-Shirt的人,为何?因为孟买的印度人民们,都贫穷地只拥有一件蓝T-Shirt!创造沟帖的英籍作家基亭(H.R.F.Keating),藉着这个能屈能伸的角色,让读者见识到整个大英帝国殖民主义对印度文化的冲击现象;另一方面,基亭也假借此虚构的名侦探,来转换成众生万相:沟帖有时是最后的胜利者,有时却是倒楣的印度阿三;时而必须扮演正义的复仇者,时而却又是无可奈何的牺牲者。沟帖当然也有缺点,所以他會像你我一样狼狈困惑、暴躁易怒;但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果断坚毅、冷静自持,成为令人敬重的打击罪恶专家。简言之,平凡中流露伟大的情操,这就是沟帖的最佳写照!


招人怨的糊涂大探长:威尔福瑞德·多佛(Chief Inspector Wilfred Dover)
在推理小说这个类型里,若要由推理迷来票选出他们心目中最讨厌的侦探,那么毫无疑问地,威尔福瑞德·多佛(Wilfred Dover)绝对会名列于前三位之中。这名位居苏格兰总探长的高级警官,有着肥胖不堪的外貌,下颚臃肿多肉有如猪头;但是,他最叫人反感的是其性格自私自利,懒散怠惰,而且集三种卑贱的人格于一体:吃相几近狼吞虎咽的食物掠夺者、满腹牢骚喋喋不休的抱怨者、以及剽用下属创见的无耻偷窃者。简单说,这个人物颠覆了以侦探为名的所有美好正义形象,并对正气凛然的苏格兰警场狠狠地嘲弄一番。
  警界之耻,放逐边疆
  这样一名警官,必然是警界之耻,因此,苏格兰警场曾百般设法将多佛踢出警界;然而,想从屡破奇案的警察身上摘下其警徽,却是谈何容易啊,干脆,警部遂将多佛放逐到伦敦首都之外,这招叫作眼不见为净!
  破案四部曲:贿赂→唠叨→打瞌睡→发现真凶
  在威尔福瑞德·多佛的系列小说里,最常见到的情节描述,绝非办案如神的调查经过,而是多佛置身于某一当事人家中的吧台,一面不知廉耻地接受这名嫌疑犯的饋赠礼物,一面大剌剌地抱怨自己生活饮食的质与量,差劲得像猪吃的一般,要不就是挑剔所在的床垫椅垫,粗糙不平有如坑洞水泥地!一旦触及案情的侦查部份,多佛身旁最得力的助手麦克葛瑞格巡官(Sergeant MacGregor)总是先打头阵来侦讯疑犯,而多佛在整个过程中却猛打瞌睡;有时案情陷入胶着状态,多佛偶尔会清醒过来,这个不知惭愧的警方代表,脸上还彷佛带着宽容的神情,一边聆听麦克葛瑞格逐渐恐慌不安的提议与简报,一边软硬兼施地抢走巡官身上的烟草和小酒。而后突然间,多佛的态度必定会变得刚愎自用,叫难堪的巡官惊愕地下不了台。到了尾声的时候,如往常一样,多佛犹如神明附体,奇迹似地辨识出其中一名疑犯的破绽,并指认凶手的真面目。
  极简主义的行为模式
  多佛懒到什么样的情况,简直可用“极简主义者”的说法来讽刺他:能坐的时候他绝对不站着、能躺的时候他决不会坐着、能讲的话他决不会硬生生咽下一言一字,而且不管任何时候他决不可能伸手接帐单;甚至在意识形态上,多佛把effort这个单字视为四个字母(ε、f、e、t),因为光想到是六个字母,都会使他懒得开口发此音。反正,除了把那张不修边幅、邋遢肮脏的肥脸移到啤酒杯旁之外,要叫他做任何事都比登天还难。不过,看过多佛系列作品的读者,应该都难以忘记这位总探长提着笨重躯体,从椅上迅速跃起的惊人场景,大家可别误会他是要擒拿凶手,事实上他的目标,是要夺走又累又饿的麦克葛瑞格嘴前即将入口的苹果派!
  荒天下之大谬的破案英雄
  从1964年初次现身推理舞台以来,无论是接手任何大小案件,多佛永远不改其贪婪本性;但是,拜他的创作者乔艾思·波特(Joyce Porter)刻意安排之赐,或许是误打误撞、抑或是得自于麦克葛瑞格的灵感启示,最终多佛都是那集万般荣耀于一身的破案英雄。


逐年蜕变的人道主义神探:艾伯特·坎比恩(Albert Campion)
  若说艾勒里·昆恩这名神探,是按照范达因笔下侦探费洛·范斯的原型模仿而来的话,那麼,《甜蜜的危险》作者玛格瑞·艾林罕所创造的艾伯特·坎比恩,便是衍生自桃乐丝·赛儿丝的温西爵爷(Lord Peter Wimsey)。从坎比恩和温西爵爷这两位神探的诸多表现来看,还真有不少相似处:温西爵爷出身于贵族之家,其兄继承了公爵的爵位;坎比恩本姓为鲁道夫(Rudolph),也是地位相当崇高的皇亲贵族,原本还被预定为英国王储的接班人,后来他下海侦办谋杀案,为了避免其族人感到尴尬困窘,遂改姓为坎比恩。
  滑稽癫狂的反对论者
  其次,温西爵爷生长于上流阶层,行为举止自是狂放乖张、异于常人;而青年时期的坎比恩,戴着貌似蠢蛋的眼镜,张着一口高八度的怪腔怪调说话,举手投足间既轻率,又难掩滑稽几近癫狂的作为,其怪异举动当然也不落于人后。此外,坎比恩还宣称自己是个反对论者,不过,他只反对一种人,那就是犯下罪行的恶人。
  长达40年的蜕变
  事实上,要比行为怪异,坎比恩着实不如温西爵爷;若论及性格的鲜活耀眼,他更不如克莉丝蒂的神探白罗。虽然如此,坎比恩在每一件奇案的表现,总是予人可靠安稳的信心。不像其他的神探同类,坎比恩绝不戴着势力眼来看待下层阶级,对人种也没有偏见,自然也不会以施恩的高傲态度与人交往,充其量,他唯一可挑剔之处,就是对饮食稍微要求讲究了些。然而,坎比恩最大的不同,是他的年岁会随着创作年份而逐渐成长(别忘了,许多虚构的著名神探,彷佛永远都不会变老)。坎比恩最早在20年代出场亮相时,活脱是一个五彩缤纷的跳梁小丑,但紧接着他第二次于《Mystery Mile》一书登场时,摘掉了愚蠢眼镜和怪异腔调,转型为令人尊敬的绅士,于是在30年代,坎比恩变成深思熟虑的悬案调查者。然后历经二次大战到40、50年代,坎比恩又转变为社会观察者。最后来到60年代,他以忧愁的眼光看待世界,却仍然挺身对抗罪恶,俨然是一座正义的堡垒。
  西洋喜剧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黄金时期的侦探都避免谈感情之事,坎比恩却不然。虽然他早期似乎曾陷入同性恋的韵事中,但自从与男性化的机械女技工Amanda Fitton邂逅之后(见《甜蜜的危险》一书),两人即展开一段坎坷的爱情长跑。直到8年后,Amanda在《In Traitor’s Purse》一案中,帮助受伤失忆的坎比恩解开谜团,两人终于得以步入礼堂,Amanda后来生下一子Rupert,據说以极高的资质毕业于哈佛大学。
  坚守旧式传统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质上,坎比恩是被创造来探知恶魔的能耐,他洞察人性的沈沦是基于贪婪的邪恶力量;坎比恩也相信,唯有主动积极的人生观,才能抵抗恶魔的诱惑。勾勒出坎比恩这人道主义者角色的推理作家艾林罕,虽然不断让自己的神探徘徊于道德挣扎的破案矛盾,却没忘了赋予他谦逊慈悲、聪敏机智等传统美德。因此,坎比恩就像是你我身边的朋友,当我们读着他的22部系列小说时,犹如目睹一位邻家好友的茁壮成长,并且欢迎你我一同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近女色的填字谜神探:莫尔思(InspectorMorse)
  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格特质,交融于英国牛津这个城镇,使得牛津不但是中产阶级群居的巢穴,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知名的大学城之一。莫尔思(Morse),正是此地刑事调查局的刑事组长,他身上带着中产阶级的物化习性(喜欢浅酌小酒),骨子里却又流露出文人的生活气息(喜欢诗赋)。挟带着这两种分歧的人格,莫尔思似乎是被老天爷刻意安排于此时此地,让他来解决一连串的神秘谋杀案件。
  不拘小节,莫测高深
  如果有一天你来到牛津,走进牛津大学方圆一哩内的任何一家酒吧,当你发现邻桌的五十岁中年男子,穿着粗糙的防水外套,一面喝着一品脱的啤酒,一面读着泰晤士报时,此人极可能就是莫尔思;如果你又发现他有频频看表的习惯,那麼恭喜你了,眼前铁定是那鼎鼎大名的神探!因为莫尔斯看表并不是与人有约,而是在测试解完一个填字谜游戏花费了多少时间。
  莫尔思个性不拘小节,逆境中绝不轻易动怒,因此他可以在大雨倾泻中,好整以暇地打开引擎盖,找出油箱故障的原因。平常的时候,高额低下巴、中等身材的他显的相当不起眼,难怪有些女人对他视若无睹,但是也有些独具慧眼的女子,主动向他表示好感;然而,一旦面对狡猾的罪犯时,莫尔思收起成熟男子的魅力,彷佛瞬间变为庞大的巨人,叫恶徒在压力之下不禁露出狐狸尾巴。当然,莫尔思那神秘般的洞察力也时常惹恼四周的同僚,让人以为他是个爱卖关子、不易共事的臭家伙;幸好,他身边还有个得力的助手路易斯警官(Lewis),明白他上司的行事风格,目的只是要在侦破命案之前,找出更深一层的犯罪动机。
  愤世嫉俗,保密高手
  倘若不是单身一人的话,随侍在莫尔思旁边的必是路易斯。莫尔思极少带着女伴出入酒吧等公共场合,他宁可选择气氛隐密的餐馆。这位刑事组长对自己的隐私权简直保密地滴水不漏,因此很多人不解:为何莫尔思对男女间的不伦情事总是能一眼看穿。没错,莫尔思对情爱的八卦传闻十分感兴趣,但还不到沈迷疯狂的程度,凭着独到的聪敏智慧,对八卦传闻的长久观察已足够他堪破情人间翻脸成仇、以及肉欲可轻易冲破心灵防线的真相。也因为如此,英明的刑事组长一提及婚姻,心态上立即变得愤世嫉俗,这使他终身抱持着拒绝婚姻的信念。虽然如此,一旦有案件涉入美丽女子,莫尔思偶尔还是會心猿意马、意乱情迷,甚至失去客观的判断力。唉,神探毕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
  对读者来说,莫尔思的first name是个谜;对书中的女性角色而言,莫尔思的家居环境也是谜。一旦他和某女子发展至肉体的亲密关系时,他宁可在女方家过夜,依然坚决不让自己的家曝光。因为这位神探,把家视为一个从罪恶中脱离出来的避风港,他可以一整个晚上轻轻松松,花三个钟头做他喜欢的休闲活动:看电视连续剧!没想到吧?
  破案的模式
  莫尔思最惯常的破案模式是:找出一个似乎完美无暇的推理过程之后,才发觉是错误的推论;紧接着峰回路转,神探再灵光一闪,识破关键点及作出正确的解谜,并将真凶绳之以法。因此,每一回当你看到莫尔思高喊“我知道了”之时,千万请稍安勿躁,别急着替他鼓掌叫好,因为高潮的好戏还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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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边吃饭边看电视,有人喜欢边洗澡边看杂志,但是我希望,如果你要杀人,请专心一点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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