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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人气: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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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 02年10月23日08点46分


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

翻译侦探小说的流行,受到冲击最大的就是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经过千余年演变发展的公案小说虽然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价值,但是作为一种通俗文学样式,在当时的背景下其社会功能、认知功能、娱乐功能、审美功能等方面与西方侦探小说之间还存在着差距。
公案小说和侦探小说是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中国文化属于伦理型文化,注重以社会为主动个人为受动关系结构起来的社会秩序;西方文化是科学型文化,追求个人和谐发展而引出的社会结构。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大都遵循案由-告状-诉讼-(侦查)-审判的过程,西方侦探小说则是案件-侦查-推理-破案的模式。很多中国公案小说在一开始就向读者表明了罪犯是谁,把小说的主体放在官员清廉公正,明察秋毫,为冤者洗清罪名上,以人(清官)为本位,纵然小说也有一定的曲折,但总体缺乏情节的悬念性。而西方侦探小说中,公案小说忽视的解释如何破案恰恰是它所重视的主体。侦探小说贯穿以悬念、推理,大大满足了读者的审美和娱乐需求。
在清末的社会背景下,西方现代文化对于长期闭关锁国的中国的社会结构产生了剧烈震颤和变革,中国人的文化意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清官形象已被颠覆,传统公案模式已不能充分反映更为复杂的政治、法律斗争和新形势下的各类案件。
中国传统小说基本上是第三视角叙事,采用直叙形式,这种方式在侦探推理类型的文学中缺点最为明显。公案小说按照时间的顺序原原本本的描写案件发生的经过及审案的全过程,一一交代案件发生的情况和审案惩凶的经过,因此在阅读公案小说的时候,读者始终是清楚明白的。小说的作者还不时的跳出来向读者发表评论,因此公案小说看重的是宣扬因果报应,告诫读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而侦探小说大都采用第一人称视角,以侦探的助手为叙述者,即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又对某些情节加以保留,使读者身临其境还能获得参与破案的乐趣。再者,侦探小说采取倒叙体,时空交错,或停顿、或拆散、或穿插、或颠倒、或折叠,文艺性较公案小说强。


然而,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中华民族特有的审美心理结构一时还难以发生质的改变。一些人提出了改良传统小说的呼声,如天僇生在《中国历代小说史论》(1907)中说:外国小说与中国小说“风俗时势不同”“事势既殊,体裁亦异”,因此小说之题材应该是“能适和社会之情状者”,体裁应该是“能适宜国民之脑性者”。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审美要求,一些既企图摆脱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僵化模式,又不能原针下动地照搬西方侦探小说的作品,便在中西文化撞击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了。
较早的此类作品是《李公案》。《李公案》全称为《李公案奇闻》,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文光书坊”刊行,共三十四回,约八万字。作者是“惜红居士”,生平不详,《中国公案小说艺术发展史》中推测说作者象是京津一带人,很可能在江南或北方水域生活过,可能是一个读了一些话本小说的落魄的下层文人。
书中主要人物李秉衡确有其人,1830年出生,捐资县丞出身,历任广西按察使、山东巡抚、巡阅长江水师大臣。1900年在抗击八国联军入侵时战败自杀。不过小说中的李公仍然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即把晚清社会中的一些案例或案狱传闻等经过敷衍和渲染附会在他身上。
之所以说这部作品是改良公案小说,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公案小说的叙事模式,吸收了西方现代小说的某些手法。在小说的上半部(一至十八回)李公是以一个侦查者(侦探)的身份而不是以传统的审判者(清官)的姿态出现。上半部中李公作为子侄协助他父亲的好友嘉善县程县令侦破剧盗小白鲸案。他以“业余侦探”的身份助人破案,把传统公案小说中很少描写的侦破过程加以细化、扩展从而成为主导,而结局又出乎意料(原来小白鲸误杀他人,实际要杀李公),这也与西方侦探小说的基本思路相吻合。虽然小说中也有某些迷信思想,如亡魂告状、鬼魂启示等等,但是作者仍力图在侦破过程中接近实际、符合刑事侦破的一般规律(主要指上半部)。小说没有过多的突出清官个人的高大全形象,而是显示出了李公及其侦破班子的集体智慧与勇敢精神。小白鲸案中的班底不仅有传统的捕快,还有几名各有所长(于办案有利)的热心此道的渡船旅客,这体现了尊重生活实际的创作精神,也注意到了较为科学化的刑侦手段。在情节安排上,它打破了传统的直叙模式,吸收了西方小说时空交错的叙事手法,增强了小说的悬念性。小白鲸案从小白鲸跟踪李公而误杀他人开始,将小白鲸为何要杀李公搁置起来,到后来(第十五回)才将谜底揭晓。这摆脱了传统公案小说线性叙事结构的束缚,符合侦探推理文学的审美追求。
因此说《李公案》虽然在思想上缺乏创新,艺术成就也不高,但它在突破传统公案小说叙事模式,吸收西方侦探小说某些表现手法,探索中西文学相互融合方面(有意或无意的)作出了一定的努力。

在革新传统公案小说的探索中作出贡献最大的是晚清著名小说家吴沃尧(1866-1910,字趼人)。吴趼人是一个极具爱国心的作家,他反对外来侵略,力主改良图强,他也盲目的排斥西方文化。对于当时盛行的翻译侦探小说,他认为这是“与吾国政教风俗绝不相关之书”,“非西籍之不尽善也,其性质不合于吾国人也”,称“彼之所谓侦探案,非尽纪实也,理想居多焉”“不能动吾之感情也”(《中国侦探案弁言》,1906)。对此,吴趼人为了“塞崇拜外人者之口”决心改良公案小说,以和西方侦探小说决一高低。
其中《九命奇冤》是较早也较好的一部作品。《九命奇冤》三十六回,光绪三十年(1904)至三十一年(1905)连载于《新小说》,光绪三十二年(1906)广智书局出版单行本。署“岭南将叟重编”。
此作故事的渊源来自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清朝乾隆戊午(1738)年,广东发生了一起震惊南粤的“七尸八命”案。案件本身所显示的社会意义很深刻。从那以后,反映此案的各类文艺作品(包括小说、歌谣等)陆续问世。据称,这部小说的素材就来自于清嘉庆年间广东人安和(钟铁桥)的《梁天来警富新书》(1809),日本学者香坂顺一认为演唱与叙述“七尸八命”案的“南音”歌谣与民间小说才是《九命奇冤》的渊源。不过《九命奇冤》在各方面都超越了它的前人,是一部具有创新精神的公案小说。
《九命奇冤》写的是清雍正年间,广东番禺县发生了凌贵兴伙同强盗,纵火烧死梁天来一家八口之事。因为官吏贪赃枉法,这一案件迟迟不能破。后来,梁家告准了御状才得以伸冤。这是一部兼公案小说、谴责小说、侦探小说特点于一身的作品。胡适评价这部作品说:“他用中国讽刺小说的技术来写家庭与官场;用中国北方强盗小说的技术来写强盗与强盗的军师;但他又用西洋侦探小说的布局来做一个总的结构。”
在内容上,《九命奇冤》没有像明清公案小说那样重在歌颂清官的清廉爱民,而是重在抨击吏治。小说中正是因为官员的贪污腐败才造成梁天来一家八口的冤案,后来还将证人打死,造成了九命奇冤。小说还彻底清除了以往公案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封建迷信思想,并对其进行了批判。小说中凌贵兴正是因为迷信才酿成大祸,小说结尾写道:“可怜凌贵兴财雄一方,却受了这般结果,都是‘迷信’两个字种的祸根。”作者以冷嘲热讽的笔触,揭示了凌贵兴一伙的愚昧、狂妄、利令智昏,和官吏的昏庸、贪婪,具有谴责小说的意味。
《九命奇冤》还较多的借鉴了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在叙事方式上打破了顺时序叙事的方法。开头就描写了凌贵兴率众假扮强盗,攻打石室,酿成惨剧的场面:
“哙!伙计,到了地头了。你看大门紧闭,用甚么法子攻打?”“呸,蠢材,这区区两扇木门,还攻打不开么?来,来,来!拿我的铁锤来!。”呼訇,呼訇,“好响呀。”“好了,好了,这响炮是林大哥到了。林大哥,这里两扇铁牢门,攻打不开呢。”“嗯,俺老林横行江湖十多年,不信有攻不开的铁门。待俺看来,呸!这个算甚么,快拿牛油柴草来,兄弟们一齐放火。铁门烧热了,就软了。”“放火呀!”劈劈啪啪,一阵火星乱迸。“柴火烧它不红,快拿些木炭来。”豁剌剌!豁剌剌!门楼倒下来了。“抢进去呀!”“咦!难道人家说梁家石室,原来门也是石的。”“林大哥,铁门是用火攻开了,这石门只恐怕火力难施,又有甚么妙法?”“呸!众兄弟们有的是刀、锤、斧、凿,还不并力向前!少停凌大爷来了,倘使还没有功开,拿甚么领赏?”……
这种写法与法国鲍福的侦探小说《毒蛇圈》“父女问答”的开头极为相似。并用对话与相应的象声词将当时的场面写的惊心动魄、悬念迭生,一开始就将读者的注意力紧紧抓住。
《九命奇冤》也改变了传统小说那种全知全能的叙事方法。按书中人物的视角叙事,善于设置伏笔,使情节更加曲折有致。三十回写南雄朱怡和的客栈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人物——苏沛之。在梁天来的眼里,他是个“义气勃勃”、“专好管闲事”的过往客人,在他的指点下,梁天来躲过了凌贵兴爪牙的追杀,顺利地到京告御状。在凌贵兴的爪牙区爵兴和凌喜来眼里,他是个卦无不灵的算命先生。凌喜来带了凌贵兴的三万两银子,来南雄买通刘千总截杀梁天来,苏沛之算他要受官刑,吓得他卷款而逃。区爵兴到南雄打听梁天来的踪迹,苏沛之算他近日有牢狱之灾,打发他到湖南去躲灾。支开了这两个杀手,使得梁天来在南雄幸免于难。在凌贵兴的眼里,苏沛之又是区爵兴荐来的活神仙,凌贵兴听了他关于讼事吉凶的一番话,直乐得手舞足蹈,相见恨晚,把所有的案卷都拿给他看。此人在凌贵兴处部署了一番之后,又神秘地失踪了。直至最后审案时,人们才发现,他原来是微服私访的陈臬台。清官微服私访,是侠义公案小说中常见的设置,但那都是用全知全能的叙事方法,正面描写私访过程。那些微服的清官,只瞒过被查访的人,而读者心中了然。像《九命奇冤》这样善用伏笔,把情节写得如此扑朔迷离的,不能不说是吴趼人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结果。
《九命奇冤》的结构也比较有特色。不像当时流行的谴责小说那样有结构散慢的特点,《九命奇冤》的布局严谨、统一,不枝不蔓,胡适对此大加赞赏,说它“用西洋侦探小说的布局来做一个构。繁文一概削尽,枝叶一齐扫光,只剩这一个大命案的起落因果做一个中心题目。有了这个统一的结构,又没有勉强的穿插,故看的人的兴趣自然能自始至终不致厌倦。故《九命奇冤》在技术一方面要算最完备的一部小说了。”
应该承认《九命奇冤》和侦探小说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首先,侦探小说描写破案,先写犯罪的结果,再写层层侦破,最后交代犯罪的真相。《九命奇冤》写案件发生时就交待出了事情的真相,以后的侦破过程就不像侦探小说那样具有悬念。其次,侦探小说重在写侦破技术的高明,以严密的逻辑推理取胜;《九命奇冤》重在描写人物命运,仍靠情节的曲折生动取胜。此外,侦探小说的语言客观、平实,不露声色;《九命奇冤》的语言带有鲜感情色彩,甚至也具有谴责小说那种“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的缺陷。因此,《九命奇冤》只是带有侦探色彩的公案,而不能称之为侦探小说。

在《九命奇冤》出版单行本的同一年(1906)吴趼人又推出了一部直接以侦探命名的小说(集)——《中国侦探案》(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在《中国侦探案弁言》中他提出要拿此书和西方侦探小说相抗衡,通过改变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视角或进行某些小的处理,显示“其迹近于侦探也”让此书“为中国能吏传”。
此书共收集与改写了中国古代、近代笔记小说中的侦破故事三十四则。其中有十八则仿照《聊斋》体例,在篇末附有作者的“评语”,即“野史氏曰”。《中国侦探案》书名虽然舍弃了传统的“公案小说”概念,改用了“侦探案”的新名词、新术语,但它本质上仍然未脱出中国固有的文言笔记体公案小说的窠臼。总起来说,其思想艺术成就不大,但也有某些值得重视之处。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的,就是它对某些古老的公案题材的处理,采取了一个新的艺术视角。
正因为吴趼人写此书的原意,是要把它搞成一部适合中国“政教风俗”的中国式的侦探小说,因此,他选材的角度、着眼点,不在于清官的公正廉明与昏官惯吏的贪赃枉法(或昏庸无能),而在于这些清官或他们的僚属,如何通过调查探访,掌握确凿的犯罪证据,进而决疑破案。其中许多篇目不仅限于写案件的形成过程,而着重在写如何破案,至于官吏之如何清廉,僚属之如何豪侠,案件当事人之间之如何孝悌友爱或反目仇视等内容,或予以删节,或轻描淡写,不予强调。这一新的艺术视角给这部成就不大的“炒回锅肉”式的小说集,带来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货色。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衰微的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以生命力。
如《钟鼒》写某县某乡某村的溪流中发现一女尸,属于疑难案件,久不得破。郡守因破案不力,面临被参的厄运。正在束手无策之际,他的仆人种鼒挺身而出,自愿外出侦察。他乔妆打扮,获得重要线索,贿嘱某乡村豪门家之管事,在他那里充当了一名仆役,由此而侦知此豪门“凿池以通溪也,盖专为杀人设矣,奴隶佃人,有忤之者,辄生纳之沟中,既死,而后弃之溪内,流急迅下,瞬已不知所之,如是者盖屡矣”。在确立主要人物方面,一反以往公案小说中以清官循吏为主角的传统,而以官吏的仆役为主角,展现了普通人的“豪侠多智”。吴趼人在此篇末尾以“野史氏”的身份评论道:“钟鼒之所为,乃与欧美之侦探仿佛矣”。
《开棺验尸》也颇有新意。故事讲述了新上任的年青县官,在巡视途中以敏锐的眼光,于出殡的行列中发现死者的妻子在统衣下着红装,进而怀疑亡者为屈死,贸然命令停枢于寺中待验。但他一时无法获得死者确系被害的证据,因而受到上司与当地缙绅的责难,并给他施以巨大的压力。正当他一筹莫展时,他那明达干练的岳父“伪为卜者”四处进行侦察,终于从一位在田间茅舍中看守稻田的农夫那里找到重要线索—一死者的溺管中有一根五寸长的针,乃其与奸夫合谋所为。这则故事中的杀人方式,前人多次运用,不算新鲜;但它在叙事模式上采用了时序颠倒的手法。当年青的县官少年气盛,断然下令颇有疑问的出殡队伍
停榇于寺,但一时拿不出死者系非正常死亡的证据,而上司又限令他十天之内必须了结案时,读者难免为他捏一把汗,这是一个悬念;随之即写,十日已到,虽然未见县官有何作为,却写县官“传呼骋从,率许作,到寺检验”。凭什么去验?验不出问题来又怎么办?这又是一个悬念。直至县官在死者阳具中发现一根致命的长针,从而一举定案后,读者为之一怔,但仍未释疑:他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是“神”吗?直到此时,作者才掉转笔头,详细地补叙县官的岳父如何在这十天内外出侦察……。此种结构法,同作者在《九命奇冤》中所采用的手法一样。同时也证明,尽管作者对当时蜂拥而入的西方侦探小说评价很低,还是把西方小说的叙事模式有意无意地溶进了自己作品中去了。
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较早地从“侦探”的新视角选择并处理了一批古老陈旧的案狱题材,舍弃了“公案小说”的命题,首次打出了“中国侦探案”的旗帜,尽管实践的结果并不理想—一它的思想内涵与艺术表现形式为不足以同西方侦探小说相抗衡,但他企图在整理中国公案旧作的基础上,创造一种能为中国广大读者所认同的,与中国“政教风俗”相适应的新型的公案小说的意向却是可取的。他的这种创作追求与《中国侦探案》的编选改写产生了错位,但在《九个奇冤》中却获得空前的成功。

此外,190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吕侠的《中国女侦探》,内收《血帕》、《白玉环》、《枯井石》三种。全书以黎采女士自叙的第一人称写成,而侦破案件以几个女子为主,这在中国侦探推理文学上也是首开先河,值得注意。作品也是力图说明中国侦探能力不弱于西方,小说借书中人物之口说道:“‘中国小说之美,不让西人,且有过之者;独侦探小说一种,殆让西人以独步,此何耶?岂中国侦探之能力,固不西人若欤?’薇园曰:‘否,否,以吾所闻目睹,则中国人于侦探之能力,固有足与西人颉颃者。’”(《血帕》)小说所写的也正是中国官吏断案中足与西方侦探颉颃的故事。书中的案件错综复杂,疑点重重,但侦破方法却简单、幼稚,实不足以与西方侦探小说一较高下。


一些中国小说家也开始进行侦探小说的尝试,然而这些侦探小说的萌芽作品或是多少带有传统小说的气息,或是情节简单,推理不严密。

据现有的资料来看,最早的侦探小说是《冤狱缘》,作者知非子。书叙知非子与半鲁生客谈新闻。半鲁生乃言其远游阳江市,威廉某当铺主人被冤系狱一案始末。略闻:有一人衣衫褴褛,满面愁容,过往行人怜之。然与钱均不受纳。问有何难处,仅答一言难尽。如是者数月,市人皆习见之。又过数日,此人消失。不久,当地一当铺发生命案,经验证,死者乃中毒而死,铺主因此而下狱。为搞清此人命案,铺主家人求助于一个当地退役之老侦探。此老侦探经过一番周密的侦察,终于使案情大白。原来那死者即当初徘徊于街头的流浪汉。罪犯乃一老太,她见流浪汉孤身一人,便假意收容,并伪应以己之养女与之婚配,然后以一真珠宝嘱其去典当。不数日即赎回,仍是原物。然后老太将真物换成仿制品,让被害人持以返索真物。同时以毒药令其喝下,而不使其察觉。此人至当铺后不久,药性发作,向铺主索水,此毒见水后发毒愈烈,当场死亡。经过老侦探的细密工作,案情至此大白,典主释狱。
这部小说的内容颇为新颖别致。我们在以往传统公案小说浩如烟海的题材库里似尚未发现有此类故事。小说的艺术构思、故事框架也不同于传统公案小说,而近似于西方侦探小说。其“回目”的文字也不像一般传统公案小说那样,采取工整对仗的写法,而类似于一般文章之小标题。八回标题依次为“人命之关系”、“被冤之原因”、“中毒之奇异”、“侦探之影响”、“祖屋之缘由”、“相片之附卷”、“破案之离奇”、“设计之赘婿”。
《冤狱缘》自署光绪乙酉十一年(1885)修竹社刊石印本。则比现今所知最早的翻译侦探小说早11年,比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问世还要早2年。有学者对它的出版年代提出怀疑。《中国近代小说演变史》认为有三种可能:一、作者为了抬高此书的身份,故意把出版时间推前;二、作者知非子是一个懂西语的人,在侦探小说译介进我国之前,模仿西方早期的侦探小说写下了这部作品;三、在1885年之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侦探小说的译作,至今我们尚未发现。

早期侦探小说较为可靠的是1905年刊登在《江苏白话报》第一期上的挽澜的《身外身》。1906年包柚斧(李涵秋)在上海《时报》上发表了《雌蝶影》,小说描写的是巴黎一个侦探故事,有明显的模仿痕迹,有学者称可能是编译作品。1907年《月月小说》第7号上刊登了署名为“吉”的《上海侦探案》(金戒指案),作者其实是著名侦探小说翻译家周桂笙。小说写上海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用十二块洋钱买一块银表,引起包探的怀疑,遂将小孩带至巡捕房,由中西双方的长官审讯。小孩说买表的钱,是用拾来的一枚金戒指所换。问官不信,判小孩监禁两年。后来审讯另一个案子时,带出了此事:确有人将戒指有意丢在地上,让跟在后面的家人拾,家人没有发觉,被一小孩拾去。于是案情大白。作品运用了侦探小说的术语,但情节简单,缺乏严密性,可读性也不强。同年,云扶发表了《毒铁箱》。1908年傲骨发表了《砒霜案》(有名《中国侦探第一案》)、《鸦片案》(有名《中国侦探第二案》),可惜后来没有续下去。1908年,发表的侦探小说有马江剑客述、天昆记的《失珠》、女作家黄翠凝的《猴刺客》、耀公《凶仇报》,等等。1909年南风亭长在上海环球社的《图画时报》上发表了《罗斯福》,这是一篇完全机械模仿西方侦探小说的作品。侦探罗斯福的名字就是外国人名,他还有一个搭档小亭。受害者是被人从玻璃窗外用气枪打中头部而死。现场勘查时,在屋外的泥地上发现了凶手的脚印和一只戒指的痕迹。经过调查,发现报案者就是作案者。

总的来说这时期的创作侦探小说停留在模仿阶段,由于中国当时科学技术的落后,生活习俗、思想概念的不同,人们还无法创作出相样的侦探小说来,这些模仿作品都显得很幼稚。中国侦探小说的创作成熟,并掀起高潮,是在民国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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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首云陇首云
2 楼: Re: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 02年10月23日00点53分


  按汤哲声在范伯群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中的观点,中国侦探小说的源流有二,一为外来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的融合,二即,直接借鉴、模仿外国侦探小说。

  对此观点,开始不以为然,后来,仔细对比早期作家的作品、甚至新时期其他作者的作品,的确感觉这个观点是很有道理的。不说写作手法上的一些“公案小说”痕迹,就是中国侦探小说中常能直接反应出的对“法律制度”本身整体的谴责,就可能是受公案小说影响有关。外国的侦探小说中有时也有一些“谴责与批判”,但这些基本上是针对具体的执法人员(警察、检察官个人或小团体、部门)或具体法律条文等,好象还没有对法律制度本身从整体上进行谴责与否定的。因此,可以说,中国公案小说对中国侦探小说的影响是很大的。

  《九命奇冤》从许多作者的文章来看,是由公案小说向侦探小说过渡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性作品。该书解放后的印数相当大,可能有几十万本,想了解详细情况的朋友可能在旧书市上找找看。呵呵!

  何为中国第一部侦探小说,我也一直在考查。

  黄泽新、宋安娜在《侦探小说学》中提到“1900年《月月小说》第七刊有《上海侦探案》”,但从两个来源发现“1907年,吉在《月月小说》第7号上发表《上海侦探案》”,所以黄等提到的信息可能是笔误或印刷错误,呵呵!

  现在已看到两个来源说“1905年刊登在《江苏白话报》第一期上的挽澜的《身外身》”为中国最早。看来这个说法比较准确。呵呵!

  当然,也看到过有作者称“1907年吕侠发表的《中国女侦探》”为中国第一,现在看来可能是原作者受了资料占有的影响。

  ellry文章提到的中国第一是“1885年《冤狱缘》”,的确也是我看到年代最早的提法。不过真如ellry在文章是指到的学者疑问,估计水分较大吧,一时恐怕不会受到多数人认可。呵呵!不过有这么个插曲也好,给枯燥的探源带来了一些快乐的气氛。嘿嘿!谢谢ellry!:e:e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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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Re:冲击与模仿:晚清中国侦探小说 02年10月23日08点46分


【ellry在大作中谈到:】
>总的来说这时期的创作侦探小说停留在模仿阶段,由于中国当时科学技术的落后,生活习俗、思想概念的不同,人们还无法创作出相样的侦探小说来,这些模仿作品都显得很幼稚。中国侦探小说的创作成熟,并掀起高潮,是在民国以后。


呵呵,我终于明白ellry为什么会被评为本届新人王了!旁征博引,思路清晰流畅,写得非常好。看来真没在图书馆白呆这么久:)很佩服你的涵养。
看语气似乎应该还有下文,热切期待中:D






 
 推门外貌协会会长、推门观光团副团长、推门色狼协会秘书长兼谜诡推门恶意抹黑流氓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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