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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程小青:论侦探小说(人气: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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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程小青:论侦探小说 01年05月25日00点45分


程小青:论侦探小说

作者:程小青

一、短短的历史

侦探小说是一种特殊体裁的小说,就性质方面说,可算是别树一帜。它的历史和其他性质的小说比较,也是幼稚得很。在美国哀迪笳挨伦坡第一篇《麦格路的凶案》问世以前,连侦探小说的名目都不曾在任何书上发现过。所以坡是侦探小说的创始者。在他以前欧西文坛上虽也有叙述阴谋凶案和其他类于猜谜性质的作品,但都不是纯粹的侦探小说。

在东方虽然很早就发现过侦探小说的萌芽,可惜并不曾开花结实。伊索寓言中有过这样一节。狮子对狐狸说:“你为什么不来拜望我?”狐狸谦逊地答道:“狮王,请你宽恕我。不过我看见不少其他动物的蹄痕,早已到你那边去拜望你,却还没有看见他们出来过。我在这些动物尚未从你的洞里出来之前,还不打算来惊扰你。”这也许可算是侦探小说的滥觞,但不能说是完成的作品。所以若要一篇小说,把一件疑案做一个中心问题,因着一个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凭着理智的活动和科学的技巧,踏着伦理的轨道,运用演绎和归纳的方式,逐步地综合分析理解,终于获到那疑问的最后解释,那不能不把那坡笔下的杜宾探案第一篇《麦格路的凶案》认做是开天辟地的第一篇。

《麦格路的凶案》是在1841年方才出版的。在以后的五年中,坡又创作了其他四篇侦探和神秘混合性的小说,这才给侦探小说奠下了第一块基石。但是从那时到现在,还只有短短的一百年。凭着这样短的历史的新进少年,厕身在其他“故家旧间”式的老大哥的绅士里面,在最初自然无怪要被看做黄毛小子而不能得到相等的待遇了。

可是在以往一百年中,欧美作家在侦探小说上努力的也不算少。十五年以前,笔者曾译过一部《世界名家侦探小说集》,可以略略窥见侦探小说的作风和体裁的演进的史迹。内中要算柯南道尔的努力最大,成功最伟。他的福尔摩斯探案,自从1887年第一篇《血字的研究》出版以后,先后创作了长短六十篇之多。不但福尔摩斯的名字不胫而走遍了全世界,而侦探小说的名目也因此而得到了更普遍的认识和更确定的成立。所以我们就说柯南道尔集了侦探小说的大成,也不为过。

在较近时期,足以继柯南道尔的功绩而在侦探小说史上增添光荣纪录的,有法国的茄薄列、勒勃朗、英国的弗利门、玛列森、弗莱丘、华拉司、开世登、杞德烈斯,美国的范达痕、奎宁、葛笠师丹、赛耶斯、弼格斯等。其他还有不少名家,真是“不胜枚举”。

范达痕、奎宁、葛笠师丹和杞德烈斯等的作品,无论在技巧结构和作品的数量上都有后来居上之势,在最近一二十年中,更是风靡一时。

范达痕真名叫卫拉特赖哀脱,他的《斐洛凡士探案》,细腻而紧凑,玄妙的想像,精湛的思考,生动的描写,在在足以出人头地,并且他的文笔又非常优美,除了处处都合论理原则以外,又把最新流行的行为心理学和美学等等引用进去。杞德烈斯笔下的主角是个名叫西门·田丕烈——绰号叫“圣徒”的出奇人物。它是一种介乎侦探与反侦探之间而又兼有二者之长的新型作品。那主角圣徒是个幽默倜傥而有充分活力和正义感的侠盗。它的内容是心智和官能同时并重的,比较其他侧重一面的更饶兴趣。

因着这些作家们的努力,侦探小说的作品便逐渐拓展它的领域,侦探小说的定期刊物,在欧美无虑数十种,单行本更数不清。它的如火如荼的流行,委实有后来居上的趋势。同时一般人对于侦探小说的歧视的成见也消灭了不少。

侦探小说的发源地点是在欧美,欧美的历史既然这样幼稚,那末从欧美引渡而到我国的历史自然更比较幼稚了。在我国的故籍里面,如唐宋以来笔记小说等,固然也有不少记述奇诡异闻的作品,可是就体裁性质方面说,决不能算做侦探小说。他如流行民间的通俗小说,如施公案、彭公案、和龙图公案等,虽己粗具侦探小说的雏形,但它的内容不合科学原理,结果往往侈述武侠和参杂神怪。这当然也不能算是纯粹的侦探小说。

要检讨侦探小说在我国出现的最早的历史,不能不推五十多年以前梁任公所办的《新民丛报》上译载的福尔摩斯探案。据闻我国最先译福尔摩斯探案的,有一位李维格先生(不知道李先生是否就是那位值得钦佩的把遗产捐做教育奖金的李维格先生,我无从证明)。自此以后,国人对于侦探小说便引起了兴味。译述的人很多,像林畏庐、魏易、陈大麟、陈冷血、包天笑、徐卓呆等。又如小说林,商务书馆等,都曾出版过不少译述的侦探小说,如聂卡脱探案、贝克侦案谈、多那文探案等等。到了民国初年。中华书局又出版了严独鹤、刘半农、陈霆锐和笔者等译述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过了几年,周瘦鹃等又翻译反侦探的(以侠盗为主角)亚森罗苹全集。民国十五年笔者又重新把福尔摩斯的新旧作品一起搜罗拢来,约集了许多同文,用语体文重新译了一遍,出版了一部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除此以外,更有许多译述的长篇短篇侦探小说散见在各种杂志和日报上。故而到那时期,翻译的侦探小说在我国文坛上一度到达全盛时期。

说到我国创作的侦探小说,民国七、八年间也曾有过一小页灿烂的纪载。除了拙著霍桑探案以外,有俞天愤的中国新探案,陆澹庵的李飞探案,张碧梧的宋梧奇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朱(羽戈)的杨芷芳探案,柳村任的梁培云探案,其他反侦探的还有孙了红的东方侠盗鲁平和何朴斋、俞慕古合著的东方鲁平奇案。其他还有许多作家,因着作品不多,不能尽举。此外还有陈冷血、刘复(刘君原名半依,除译述的不算,在《中华小说界》上也曾发表过侦探创作),也都曾偶一为之。可惜这许多作家都是“乘兴而作,尽兴而止”,他们的努力不久便都变换了别的方向,不能始终其事。这是侦探小说界上的一种莫大的损失,也是我国通俗教育上的一种缺憾! 因为我相信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

二、文学价值

“侦探小说究竟有文学价值吗?”这问句的解答也许是很纷歧的。我们若使企求有一个正确合理的答案,那就先得平心静气地看一看文学的定义。古来文学家对于文学所下的界说举不胜举,而且意见也不一致。还是英国诗人和文学批评家韩德IamesHenry Leigh Hunt所定的解释比较最切合,而且也最得普遍的承认。他说:“文学应当有想象有感情有风格,能使普通人类的心理觉得明了和感着有趣。”(据罗家伦的《什么是文学》原文)我国的刘彦和也说:“雕琢性情,组织辞令。”性情的话固然是指情感;那雕琢和组织自然也是指结构的技巧。这样可知文学最重要的条件,除了修词——辞令——是任何小说的基本修件以外,不外乎想象、情感和结构的技巧三点。

若使用这三点来量一量侦探小说的本身,究竟合不合呢?我们知道任何小说都需要想象,而侦探小说更是少不掉这个原素。我们当属稿以前,大概只有偶然触发而生的一点半点的灵感——小说原子,必须利用了丰富敏锐的想象力,才能把它绎成功一篇又离奇又曲折而又处处不轶出论理范畴的情节的小说。凡爱读侦探小说的人,一定会感觉到侦探小说的想象质素决不会低于其他的小说。其次,说到情感方面,固然加不上“深镌心版”和“回肠荡气”的考语,比较其他偏重情感的小说当然未免差些;但写惊骇的境界,怀疑的情势,和恐怖愤怒等的心理,却也同样足以控制读者的情绪,使读的人忽而喘息,忽而怒眦欲裂,忽而鼓掌称快,甚且能使读者的精神整个儿跳进书本里去,至于废寝忘食!据一般的经验,学生们在规定的熄灯时期以后,偷点了蜡烛读侦探小说,委实是极寻常的事。第三点结构的技巧更是侦探小说的特长,例如布局的致密,脉线的开合,和对白的紧凑等等,在动笔时都须比较其他的小说格外注意。

也许有人说侦探小说的情节大半是空中楼阁而与现实远离。这就是它予人口实或甚至受人指摘的弱点。其实就情节方面说,固然多半出诸想象,但是它所包容的时间和空间和一切登场的角色,并不是一例都是空虚的。要是一篇确是良好的侦探小说,它的题材也许是包含着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它的背景当然也是现实环境,它的人物也得各有各的生动的个性,至于其他一切的描写也决不会远离现实。不过侦探小说也和其他小说一样,有好的,也有坏的。那些炫奇逞怪、支离荒诞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一例而论。例如美国的埃伦坡E.Allan Poe,惠盖·考林司Wilkie Collins,安尼格林Anna K.Green,英国的柯南道尔A.Conan Doyle、弗利门R.A.Freeman、玛列森A.Morrion,弗莱丘I.S.Flecher、杞德烈斯Leslie Charteris、华拉司Edgar Wallace,美国的范达痕S.S.Van Dine、奎宁Ellery Queen、克丽斯蒂Agatha Christie、赛耶斯Dorothy L.Sayers,法国的茄薄烈、Emile Gaboriall、勒勃朗M. Leblanc,和俄国的柴霍甫Auton Chekhov等等的作品,当然都合乎文学的条件,并且大都有永久的价值。假使把这种作品,和美国所流行的廉价侦探小说比较,自是“不能同日而语”,那自然也是应有的结论。所以,我们说一句公道话,小说的有没有文学价值,着眼点应得是它的本身的是否具备应有的条件,而不应把体裁或性质来限制。这话是不专限于侦探小说,对于任何小说或许也同样适用。

三、功利观

“为艺术的艺术”和“为人生的艺术”,这两种对峙的见解,一直在挣持混战着,分不出什么高下死活。主张“为艺术的艺术”的唯美派,以为艺术有它本身的价值,应得是超然独立的。那些维持人生的道德、法则、功利,和现实生活等等都和艺术没有干系。丁尼生所说的“艺术之宫”和“象牙之塔”是建筑在道德、法则、功利和现实等圈子以外的。但是主张“为人生的艺术”的,却认前一派人的见解只是一种玄虚的空想。因为艺术是描写人生和慰藉人生的,所谓艺术生活既然属于人们生活的一方面,当然也没有脱离了人生而独立的可能。因此那道德、法则和功利等等的使命,艺术先生也应当负担一部份。

我们若使承认艺术的功利主义,那末,侦探小说又多了一重价值。因为其他小说大抵只含情的质素,侦探小说除了“情”的原素以外,还含着“智”的意味。换一句说,侦探小说的质料是侧重于科学化的,它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论理头脑,加强人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分析力、思考力,又可增进人们辨别是非真伪的社会经验。所以若把“功利”二字加在侦探小说身上,它似乎还担当得起。

人们固然是理性的动物,但是若使没有训练,而希望理解力丰富,遇到了繁复的人事而能有敏捷的判断或应付力,那真是所谓“缘木求鱼”,必不可能。单说人们的观察力,如果不曾经过相当的训练,大半是薄弱得非常可笑的。譬如你随便问一个人“请你直接答覆我:你的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那一个比较长些?”或者问:“你的夫人或你自己眼珠珠是黄色的,黑色的,棕色的,还是淡棕色的呢?”这样的问句虽是万分简易,但你若使在朋友们中间测验一下,那合格的答语,我敢说成分一定不会太多。侦探小说在观察、分析、思考方面就有些贡献。因为它的情节总不外写一个侦探,在一件离奇紧张的疑案上努力,努力的方式,真像从事于任何科学研究一般,着重于观察、集证、分析和推理等几点。他凭着敏锐的观察,根据某几种线索,逐步分析,逐步推测,经过若干盘旋,终于达到最后的鹄的,那就是疑问的解决。所以青年人多读几种侦探小说,在观察、分析、推理、判断方面,往往会感受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有所增进。一句浅薄的谎话或是一种无稽的谣言,固然不容易叫他或伊受欺,就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摆在他或伊的面前,即使不能“洞若观火”,“一目了然”,但也决不致“茫无头绪”,或“莫知适从”。美国作家费乍朋说:“侦探小说是使人们获得论理学上的某几种重要原则的捷径”。我国的胡适博士也曾说:“多读几种侦探小说,在研究论理学上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我相信凡爱读侦探小说的同志,大概多少总有些这样的经验。

我们知道,人类文明的产生和演进不外乎两种动力:其一,由于实际的需要;其二,由于好奇心。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天赋的好奇心,也就是求知欲。人凭着这好奇心的活动,才能启发宇宙间的一切蕴藏,揭露大自然的神秘,而供人类的利用。宇宙的本身本来就是一个谜。人在呱呱堕地的时候,最大最重要的饮食本能都还没有活动,这好奇心就开始活跃了。他或伊在脱离母胎的最初的一刹那,会睁开了小眼,灼灼地注视四周的灯光。他或伊已经在运用他或伊的求知本能,探测这宇宙的神秘了。

侦探小说的成因和存在,就根据着人们的好奇心即求知欲。它的情节常包含一个重大的疑问,利用着“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等的疑问,引动人们的好奇本能,而使它逐渐地发展扩大,以求得最后的满足。人在这求知欲的满足上所得到的愉快是超越任何物质报酬而不能用言语文字形容的。希腊的数学年阿基米德在发现物体在水中浮沉的原理后,会跑到街上去大声叫喊:“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无线电发明人马可尼承认从实验发见上所获得的快乐,远在金钱所能买到之任何物质之上。我国的朱熹八岁时读到“圣人与我同类者”一句时,高兴得舞蹈起来,他领悟到他将来也可以做圣人。考据家阎若璩每逢得到一个新的考据资料,会忘形骸地高踞到桌子上去。苏子美读书时,读到可歌可泣处,就满引一大白。金圣叹批读《西厢》,不断拍案叫绝。那末一个理想和理解力高超和求知欲坚强的人,看到一本优美的侦探小说,在跟随著作者的笔尖,把那疑问逐步地综合、分析、推阐、理解,几经盘旋曲折,终于获得了一个最后的合乎论理的解释,他或伊会浮上一大白,或是欢喜地喊一声,或是拍一下桌子,总也可以算十分自然的现象罢?

西国人曾说:“每一个人都是天然的侦探。故而侦探小说实有受多数人爱读的可能。”这话自然是实在的;但在素来不注重科学的我国,一般外象所表现的,它似乎会令人怀疑。因为好奇心虽是天赋的本能,但因着家庭的教育,传统的迷信,和社会的影响,种种势力前后夹攻,往往把好奇心压迫得无由发展。我们若用冷静的眼光,观察我们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除了儿童、青年和一部分受过科学洗礼的人以外,大多数中年以上的人的好奇心都是很薄弱的。无论怎样的疑问怪事,在他们眼中似乎都不以为奇。他们因着科举的流毒,缺乏启发性的教育,谈鬼说怪的著作的普遍流行,数百年来他们的好奇心早已降服在重重宿命、颓废、迷信势力之下,以为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用不着空费心思去探隐究微。有人以为这种“见怪不怪”的态度足以反映出我国所谓“士大夫”之流的高度的修养,也不能轻视。但据我个人的私见,若使这种态度果真出于修养,那末,这修养应得换一个方向才好。否则,长此以往,如果把我们的后一代的好奇心也修养到了零度以后,在这个科学先生控制整个世界的时代,我们民族的前途,未免太危险了!

如果我们能给予侦探小说一个公允的评价,那末它在我国社会中另有一种贡献,就是对于我国司法界做一种借镜。我们的司法情形,到目前为止,就大体说来,委实距离理想的鹄的还很远。独立的地方法院既然还没有普遍设立,执行法律的公务人员,如警察、侦探和检验吏等等的智识程度还不够,有些偏僻的地区,简直是不学无术,谈到科学方法的侦查、集证、检验相去不知几千里。因此这班人办案的效率也就可想而知。说得具体些,地方上出了一件凶案,那办案的缓急,往往视事主的阶级高下而定。假使事主是一个没财没势的平民,案子的破不破就不成问题。发案时少不得虚应故事地敷衍一回,过了几天,这案子会得自然而然地烟消火灭。结果自然是死的白死,生的含冤。如果事主是有势力的所谓绅士闻人之流,那也容易解决。那些负责的侦探,只须随便抓一个张三李四,算是案中的凶手,在某种方式下迫使那所谓凶手招认了,于是天大的巨案也可以就此了结。这样的办法既然用不着什么科学的技术和方法,手续上当然简单得多,可是民众的性命未免太不值钱了! 我记得若干年前,吴县城里出过一件杀死三人的巨案。案发以后,那位侦缉队的队长因着凶手逃遁无踪,便虔虔诚诚地点了三炷长香,在被杀的事主的脚上绕了几绕,又默默地祈祷了一回,希望那鬼魂会大显威灵,使凶手迷住方向,不能走远,而自投罗网。可是那死者的灵魂并不曾例外地发生反应,凶手到底没有自投进罗网里来! 我们瞧了这样奇妙的捕凶方法,那末,对于含有科学意味的侦探小说,在现代的我国,总也可以同意有普遍提倡的必要。

也许有人说,侦探小说有利也有弊,那就是诲盗。其实这不足罪侦探小说。因为人们因着天赋的好奇或求知本能,差不多人人是个天然侦探,但是作奸犯科行凶为恶并不是先天的、本能的,而是后天的、社会的。侦探小说中虽有描写奸盗的行为动作,但只是暴露他们的丑恶,决不足以诱引读者为盗作恶。要是真有这样的事,那动机一定另有来由,侦探小说不能负其咎。所以,读福尔摩斯的人,一度掩卷,如果要他或伊比拟一个书中的角色,总是以福尔摩斯自居,决不会自比于那些凶手或剧盗。这真像一个人,熟读了《三国演义》或《岳传》,寄予同情而企慕的,准是那羽扇纶巾的诸葛亮或尽忠报国的岳武穆。要是你说他或伊是阴谋家的曹操或卖国求荣的秦桧,那准会怒目而视,或者竟至以老拳承敬了。

四、结论

末了,笔者得坦白地说一句,侦探小说虽然具有上述的种种质素,但是它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那都是些附属的评价,跟它的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干系。它的主要的使命还是在给读者们一种娱乐,兴趣和消遣。某西方作家曾说:“侦探小说是一个高超头脑的消遣品。”一个从事心智工作的人,在劳心苦思地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里吃过了晚餐,拿了一本优美的侦探小说,靠在舒适的椅子上,从灯光下静静地浏览,可以给他或伊的脑子获得一种苏散,一种调剂和若干趣味。因为凡是多用心智的人,他或伊的思维的活动是不会休歇的,除非给他或伊另一种方式的思维,才能因变换而得到调剂和休息。要不然,人们在白昼工作上所遇到的严重困惑的问题,如果带回到家里去,一直盘踞在他或伊的脑子里,甚至“食而不知其味”,或“形诸梦寐”,那是有损心理卫生而非常危险的。倘使允许我再举几个例证,那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美国大总统威尔逊,就是一个爱好在灯下炉边看侦探小说的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伟人罗斯福也有相同的嗜好。他不但爱读,百且还亲自设计过一篇侦探小说,请七位有名的美国作家每人写一章。那位联合国攻欧总司令艾森霍华元帅,在日理万机之余,唯一的消遣也是侦探小说。据报纸纪载,当1944年6月6日,他发出了海陆空军全体向诺曼第登陆的命令以后,他静默地躺在一张椅子上,手中拿着的是一本侦探小说! 我国的胡适博士、全增嘏教授也都是侦探小说的嗜痴者。全君还曾写过推荐侦探小说的论文。

在本文结束之前,笔者还要在“消遣”的意义上补充几句。有些作家认为文学作品不应看做“消遣”的东西。笔者可不敢给予侦探小说过高的评价;它是小说,它不是圣经。把它来“消遣”并不辱没它。上面说过,人们在操劳工作之余,应得有一部分娱乐或消遣的时间,用来调剂他或伊的身心。在“消遣”的余暇中—看一本侦探小说,吸取若干趣味或刺激,似乎比沉迷在舞场赌窟,或是约了三朋四友在家里雀战终宵的有意义些罢?

(原载1946年上海艺文书局《新侦探》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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