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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原创】红发联盟-血字的研究(人气:625)
 红发联盟匿名
1 楼: 【原创】红发联盟-血字的研究 05年09月12日13点08分


红发联盟

1.血字的研究
  在一排灰墙黛瓦的中式建筑中,冒出一幢红顶红砖的英国式房子,这种惊异和兴奋就好像人们在那灰色的年代里,从一群同是绿军装的年轻人中突然看到一个穿着鲜艳裙装的妙龄女郎一般。
  候计都就是凭着那般直觉找到了河畔路十三号的房子,他安抚着自己那颗忐忑不安的心,轻轻推开红楼的大门,深吸一口气,迈步向里跨去。迎接他的是一张打印了楷体字的告示书:
  如果您是红头发,请往前走五米,推门进去;如果不是,对不起,你走错地方了。
  候计都哦了一声,抬手摸摸自己那头短短的红发,向前走。这是他第一次参加“红发联盟”的聚会。
  红发联盟是一群推理小说爱好者们组织的俱乐部沙龙。原本彼此孤独的异端者在网络上找到了他们鲜有的知己,然后就不再甘心像以前那般只是寂寞地读书和评书。他们渴望交流,渴望在一群臭味相投的伙伴之间炫耀自己在心里面埋藏良久的诡计和不可能犯罪。
  于是,有位自称是某杂志社编辑的埃拉?阿米蒂小姐发起组织了红发盟。他们将定期(每月的十三号晚上)举行聚会。在派对上每位成员每次轮流讲述一个成型的“犯罪故事”,再让其他的人来推理破案。这样的组织或许和阿嘉沙笔下的“星期二俱乐部”或者奎因的“解迷俱乐部”一样,并无新意可言,但最令人感到疑惑和难以解开的谜是阿米蒂小姐偏偏把它叫做“红发联盟”,而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规定是,联盟成员必须是红头发,不管是天生如此还是之后漂染的。
  总之,候计都在好不容易染红了他的板寸后,终于有资格成为了红发盟的一员。
  推开门后,这位新进的菜鸟受到了大多数老资格会员热烈的欢迎,组织人埃拉更是热情地和他握手,再把他介绍给其他人认识。
  保险推销员摩礼红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周身上下除了头发是红的以外,还有眼眶里的血丝也是红的。这由睡眠不足而引起的表象告诉联盟里每一位善于分析的观察者说:这位摩礼红先生是一个勤奋有野心的男人。
  梅森,自称是律师,但从年龄分析来看,顶多是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充满令人厌恶的炫耀和卖弄。在和候计都打过招呼后,就无礼地只顾和红狐小姐说起话来。红狐小姐的年纪应该同梅森仿佛,有着明星般的气质、外貌和模特样的完美身材。她并不讳言地告诉新来者,她就是一个模特系的大四学生。
  和那两位在年纪上有着巨大差异的男人叫朱明,胖乎乎地蜷坐在沙发中,手里端着还剩半杯的红酒,一边喘着气,一边告诉候计都自己是个做股票的。
  细高个的王二飞先生是个医生,候计都没有到达的时候一直在给朱明的心脏、血压问题进行忠告。奈何,朱明先生并不是一个听话的“病人”,两人为此在候计都到来之前产生激烈的辩论。这也就是为什么朱明刚才说话时会气喘吁吁的缘由。

  红狐小姐是九月十三号的案件主持人。这意味着今天将有她来向大家讲述一个故事。如同其他害羞的姑娘一样,她先是红起脸,然后才用那略带磁性的嗓音叙述起来:“这个案子发生在一幢乡间的别墅,被害人是一位很有名的翻译家,也是侦探小说的权威译者之一,他叫于帘才。”
  “等一下。”梅森迫不及待地打断说,“我似乎记得半年前有一个作家被人杀害在他家里的事,那个作家叫什么来着……嘿,我记不得他的名字了。难不成,红狐妹妹的这个案子是以此为原型的?”
  “梅森。”阿米蒂小姐打断他的喋喋不休,“不要管他的背景,我们关注的只是故事。”
  “可是如果红狐的案子是根据那个改编的,而又有人正好听说过那个案子,那么对于其他人不是很不公平。就我所知,在那个案子里,凶手其实是……”
  “闭嘴。”摩礼红喝道,“红狐又不是第一次参加活动,她不会把一个现实中的案子搬进来的。”
  “没错。”红狐说,“这个故事和那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一个有关濒死留言的案件,总之这个故事中于帘才被人发现死在他的书房中。侦探在现场调查后,发现案发现场的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也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再根据他手边的濒死留言,侦探认定这是一起熟人作案。他们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被害人身边的三个人身上。第一个是于帘才的前妻裴小曼,曾经是个诗人,现在是一家不景气的出版社当总编。第二个是他的儿子于鹏,虽然老爹在给他取名的时候希望他能长大之后鹏程万里,但是父母不负责任地在他小时候离异,反而使他成年后的生活大部分时间在那不足三尺见方的小房子里。案发前三个月刚从里面出来。依旧没得到教训,平日里也不回家,成天和那些个狼狈豺狗混在一起,只到没了钱才来问老爷子要。说起话来污言秽语,动不动就老不死老不死的乱骂,有时还要动手动脚,拳脚相加。第三个,是发现尸体的姑娘。她原是于帘才的小保姆,农村来的,没有读过什么书,不过人却乖巧伶俐。几年来,把个翻译家照顾得舒舒服服,甚讨于帘才喜欢。于是一年前就被收做了养女。案发当天,她说是去书店买书,说是老爷子要帮她补习英语什么的。总之,三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哈哈哈……”朱明夸张地笑起来,“如果从动机方面来看,似乎只有他的儿子才想杀他。怎么样,老头有钱吗?”
  “有,从他的律师方面知道,他的积蓄一共有两百万。在收养于娜的时候,曾立了一份遗嘱。”
  “遗嘱的继承人是谁?”
  “于娜。”红狐说,“但是侦探认为前妻裴小曼同样有动机,她的出版社因为陷入一桩侵权官司,被判赔偿原告五十万。”
  “你有什么地方弄错了吧?他们已经离婚,即使裴小曼不知道于帘才立下遗嘱,她也不可能因为于帘才的死有所收益。”
  “不,没有弄错。于帘才早期的大部分作品其实是和裴小曼共同翻译的,虽然在出版的时候没有加上裴的名字,但离婚的时候法院认定裴小曼是那些作品的共同版权所有人。所以裴小曼在于帘才死了之后,就可以享受版权,还可以出版还债。这里面也许还有一些繁复、琐碎的法律问题,不过却和我们的案子没有关系了。”
  “好吧。”梅森低下头,“我承认我对于知识产权法没有学好,我搞不明白这里面有关共同版权的问题。但既然你说这与案子无关,就与案子无关。只是你的叙述还没有完全,我找不到什么可以用来推理的线索。你刚才所谓的临终留言是什么?”
  红狐说,“此案的关键在于,死者的手边留有潦草的,好像字母P的血字。”
  “好像字母P的血字?”埃拉灰褐色眼眸里闪过一丝好奇的光芒。
  “那个留言真的是他临死前留下的吗?”王二飞问,“被害者是怎么死的,可不可能留下临终信息?”
  “法医鉴定,他是腹部中刀,失血休克而死的。从遇害到死亡有那么一段时间,完全可能留下濒死留言。不过令现场的侦探觉得奇怪的是,那个留言有些古怪的地方。”
  “什么意思?”候计都问。
  “怎么说呢,虽然看上去那是一个潦草的字母P,但是写字的顺序却不正常。一般来说字母P应该先一竖,再画半圆,那么停笔的时候,手指应该在圆弧的下面。可是在现场,于帘才的手指是停在圆弧的上面。据侦探判断,认为于帘才是先倒着画了一竖,再倒着画了半个弧。当然,也有可能他写得根本不是P。”红狐用手比划着,从下往上地写了个P。
  “有意思,不过我看不出那个留言不是P,还可能是什么。这个P代表着凶手的名字吗?”
  “嘿,梅森,这个需要你自己判断。”红狐说。
  “是啊,梅森不要忘了规则。”王二飞笑呵呵地说,“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
  “什么问题?”
  “第一,于帘才的那个P是完全独立于血迹之外,还是紧挨着血迹的?”
  “紧挨着的,侦探说也许在P之前还有其他的字,但是被胸口涌出的血污覆盖了看不清了。”
  “哈哈……”梅森又说,“总不会像射雕里面那样先费劲地写上一排‘杀我者乃……’哈哈。”
  没人理睬他的卖嘴。王二飞继续问:“第二个问题,那三个人有英文名吗?”
  红狐摇摇头,“不过于鹏有个绰号叫猪头。”
  “裴小曼的笔名呢?”
  “就是裴小曼。”
  “那么于娜收养前叫什么。”
  “花三丫。”
  “古怪,这个P代表什么,鹏和裴的声母都是P。”
  “我想我有答案了。”朱明啜饮了一口酒,哈哈大笑,“红狐妹妹并不肯定说那是一个字母P,不是吗?”
  红狐不露半分表情地猫了他一眼,问,“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有的。”埃拉说,“我有个几个想知道的地方。”
  “姐姐说啊。”
  “凶器是什么?”
  “一把水果刀,就是日常大卖场里那种很普通的,据鉴定那确实为一把新买的水果刀。”
  “是新买的水果刀?”埃拉显得很开心,“就是说这把水果刀不是于帘才家里的。”
  “对,不是。”
  “那么凶器是在现场找到的,还是……”
  “不是,凶器是在别墅外面的草丛里找到的,虽然沾满了血,但是上面没有找到指纹。凶手是戴着手套作案的。”
  “和我想的一样。”埃拉?阿米蒂咯咯咯地笑起来,“好了,我没有问题了。你们呢,候计都,你好像什么都没有问过?”
  “不,我问过。”候计都笑道,“我问过那个留言的状况,而且大家的问题也很棒,我要说,我也有我的答案了。”
  “嘿嘿……”梅森笑着说,“我也有答案了。王医生,摩礼红,你们呢?”
  “我有一个嫌疑人。”他们两异口同声地回答,颇是默契。
  “埃拉肯定也有你的答案,来吧,来吧,说出大家的答案,然后让我们的红狐妹妹来判卷。”梅森眉飞色舞、蠢蠢欲动地又想卖弄他的口舌了。

挑战读者:
  在侦探小说的百年发展中,侦探小说所承载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多。现在,大家都在想着创新和突破,来一鸣惊人,以至于纯粹的以解迷为主旨的侦探故事已经寥寥无几。为了追求那曾经的纯正小说,我们奉上以上故事。朋友们不需要考虑故事以外的内容。只要根据故事中提供的线索,就可以完整的推理出谋杀于帘才的凶手是谁了。那么你知道临终留言的意思吗?
   埃拉·阿米蒂



  “梅森,是有你先说你的推理吗?”
  梅森往前跨出一步,转念,一耸肩又退了回去。“不不。”他说,“我还需要考虑一下,我想还是让我们的新朋友来说吧。”
  但是红狐才不采纳他的提议,“不行。候计都是新朋友,我们不能欺负新人。还是要有你来说。”
  “可是我还没想好。”
  “你刚才不是说已经知道了。”
  “但是我又觉得不太对劲,我要完善我的推理。”
  “真是的,没想好,干吗……”
  “别争了。”朱明笑呵呵地插话说,“让我这个老朽来说说吧,我想凶手应该是那个于娜。”
  “哦。”红狐惊讶说,“朱伯伯是怎么得出答案的。”
  “唉,红狐啊。”大腹便便的男人改变了一个姿势,好让他的肚子更加舒服一点,“你在给我们上套,你说那个留言像个P,又很潦草。其实就是说那个留言不是P,那其实是一个字,一个草体字,因为和边上的血污混在一起,所以看上去像个P,但其实那是一个丫字。所以凶手就是花三丫,也就是于娜。”
  梅森瞠目结舌,突然再也忍不住暴笑了出来,“大叔。你也太夸张了吧。丫字和P相差还是很大的。”
  “这么说,你认为我错了?”
  “当然是错的。别忘了于帘才的身份,他是一个英语翻译,因此他留言个字母才是正常的。而且于帘才把花三丫收养后就把她改名了,这说明他一点也不喜欢那个名字。他又怎么会想到用那个丫字留言。”
  “那么你的推理是什么?”阿米蒂小姐问。
  “我认为那个留言确实是字母P,它应该是一个英文单词的缩写。那么是哪个呢?红狐你告诉我们说于鹏的有个绰号是猪头,猪的英文单词是Pig,所以于帘才的P指的就是于鹏。至于动机么,肯定是为了钱。哈哈……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
  “我觉得你说得比朱明还离谱。”
  “我哪里错了?”梅森虎视眈眈地瞪着摩礼红,拳头也提起来了。
  “很简单,于鹏的绰号,他爸爸怎么会知道。这根本不合理。”
  “这个么……”梅森顿时语塞,“也许,那个……”
  “哼,你只有一点是说对的。于帘才的那个留言确实是P,不过这个P应该有两个涵义,两个方面交汇在一起,确定一个人。”
  “这又是怎么推理的?”
  “这个P既是裴小曼裴字的拼音首字母,也是Page(页数)这个单词的缩写。我们在写第几页的时候,不都是记做P多少多少吗?”
  “你这个Page和裴小曼有个P的关系啊。”梅森讥诮着说,一脸的不屑。
  “当然有关系,别忘了裴小曼是诗人还是编辑。既然是靠书吃饭的,当然和Page有关系了。”
  “你这说法比我还牵强。照你这么说,P也可以是鹏字的拼音首字母。”
  “真是的,怎么又吵了。”王二飞医生也出来打圆场。
  “那你说,大夫,你同意谁的观点。”
  “你们两我谁也不同意,我也不认为那是字母P。”
  “那么王医生你的看法是什么?”红狐小姐笑得甜甜地问。
  “我认为那确实是一个中文字。”
  “哈哈……原来小王你同意我的观点啊。”朱明得意洋洋,红光满面地给自己斟酒。
  “不,我和你的看法也不一样。”王二飞一句否定,让朱明差点喷了面前的梅森一脸酒,惊讶地咳嗽了老半天。
  “我认为,这个凶手就是于娜。于帘才临死前的留言写的是个娜字,只是一半字被血污盖住了,所以只剩下一个耳朵旁,而临死前的这个字写得又快又潦草,所以才误被认为是个P了。”
  三个已经发言的男人全部改变了嘴巴的形状,似乎他们已经一下子进化到了不会合嘴的阶段。不过也有可能,这是一种退化,谁说得清呢。只是王二飞医生的观点也没有得到红狐,这个出题者的拍手叫好。
  她温柔地问候计都说:“现在,你可以说说你的观点了吗?”
  “好吧。”候计都喝了一口水,“其实大家的观点都很有意思,而且都似乎说的通。不过就红狐小姐的这个故事来说,似乎都不是标准答案。候某不才,在此取各家之长,说说我的推理吧。首先我同意那个留言不是个P。”
  “那么就是中文罗。”
  “不,我也不认为那是中文。王医生,你说的那个推论,确实很有想法。但问题是,如果于娜是凶手,那么发现尸体的人肯定也是于娜。于帘才会想要把于娜两个字写在地上吗?如果发现尸体的人看到那么明显的临终留言,她没有理由不毁掉它。既然凶手没有毁掉那个留言,就说明凶手要么不是发现尸体的人,要么就是死者的留言是用一个暗语来指明凶手的名字。凶手没有读懂意思,也就没想到要去毁了它。”
  “但是这和我说的没有矛盾啊。因为娜字的一半,被血污染了,于娜没有认出来,所以就没有毁掉。”
  “不对。”阿米蒂小姐插话说,“王大夫,于帘才死前是不会想到自己的血污会正好把娜字的一半遮住。所以他一定不会那么留言,这是一个心理上的不可能。”
  “没错,阿米蒂小姐的想法和我相同。还有一个问题,大家都忽略了吗?于帘才是倒着写这个字母的。为什么呢?”
  除了两位女士,其他人不约而同的摇头,动作的整齐划一简直可以去参加礼兵队。
  “那就是说于帘才临终前写得那个不是P,而是D,正确的说那是一个小写的D。”
  “小写的D,D和这些人有什么关系?Dad(爸爸)、Danger(危险)、Darling(亲爱的)、Dear(亲爱)、Devil(魔鬼)、Dracula(德库拉,吸血鬼)……”
  “梅森你的想象力真是很丰富,但是于帘才的留言没有那么复杂。其实那个d,我想应该是daughter(女儿)或者daughter-in-law(继女、媳妇)的缩写。而所以把字母倒写也是为了掩于娜的耳目,不让她发觉那个d的秘密。‘老爷子要帮她补习英语什么的’,红狐小姐的这个故事是多么出色啊,几乎每一句话都埋藏着一条重要的线索呢。于娜懂一些英语,不是很精通,但包不准她看到d会想到daughter。”
  红狐鼓掌了,“没错,没错,候计都真是聪明,他的推理和这个故事的答案是完全一样的。”
  “哼,不过是运气好罢了。要我最后一个答,我也会那么说。”梅森咂咂嘴,一脸的不服气,“对了,埃拉,你没有说你的推理。你似乎对故事中的临终留言一点也不关心,只关心着凶器什么的。”
  “对啊,只是从心理角度分析,还有另一点也可以说明于娜是凶手,而且还有一个可以用来定罪的证据,当然这在我们的故事中是不必要的。”埃拉说,“当红狐说凶器是一把新买的水果刀,又被扔在案发现场以外时,我就明白凶手一定是这个屋里的人。因为如果凶手是于鹏或者裴小曼,他们不需要用买来的凶器,只要直接用家里的就可以了。所以用买来的,取决于凶手她害怕家里的东西和自己扯上关系,所以才弄巧成拙地去买了一把水果刀,又在杀人后扔掉。”
  “天哪。”红狐叫起来“埃拉姐姐真是太厉害了,我在设想故事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是凶手会怎样呢:对,我一定不会用家里的刀,而且之后一定要把刀扔了。我原认为这样才可以不引起警察注意,没想到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所以当红狐小姐说完这段话以后,候计都参加的红发联盟聚会进入了第二个阶段。这是一顿丰盛而又美味的海鲜大餐,还有对于获胜者奖赏的香槟以及朋友们的祝福。

  <完>

[此贴被红发联盟于2005-9-23 17:09:0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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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河狸长老非著名推理写手打开河狸长老的博客
2 楼: Re:【原创】红发联盟-临终留言 05年09月12日18点17分


先沙发后看……我喜欢挑战读者……






我的blog
http://www.tuili.com/blog/u/6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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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狸长老非著名推理写手打开河狸长老的博客
3 楼: Re:Re:【原创】红发联盟-临终留... 05年09月12日19点11分


莫非‘p’其实是反过来的‘d’……因为死者是翻译……所以那个P其实就是‘翻过来’D……

D的话,女儿、爱人都有可能……不过貌似都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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