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mos(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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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
Re:Re:我的第一篇创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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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08月17日20点01分 |
【陇首云在大作中谈到:】 > >不错,不错啊!呵呵!看到大力兄在《每周迷题》里那么多的精彩解答,其实早就应该写这类文章了啊。呵呵! > >我最初想到这要写,是感觉可以把迷题作为命题作文来作,呵呵!其实大家把存在争议的迷题写成作文进行解答,我看是一个不错的练笔方式,特别是提练写推理部分的方式。服部平次多虑了,呵呵!我倒希望这会成为许多人初入创作之门时的一个过渡方式,因为现在已经有案情,这比完全由作者构思一个完整的故事稍微容易一些。:)因此希望能看到大力兄更多的精彩文章,我们一起努力把几十期迷题中存在争议较大的迷题仔细解析、解析,我想效果会很不错,而且也是资源的充分利用嘛!呵呵!很有环保意识的哦。;)
承蒙夸奖,原本只是一时性起,写着玩玩,没想到大家如此抬举,真是..真是..(擦汗)呵呵。。以后只要有可能的话,我一定尽力多写几篇这样的,就怕都是这个风格的,大家看多就腻了,尽力就是了(回去马上把福侦探的全集拿出来温习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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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美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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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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