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具(荆具)
|
|
29 楼:
Re:Re:原创~马戏团命案(未有人...
|
10年05月18日17点22分 |
【心常平在大作中谈到:】 > >现场里有不自然的地方,最明显的是第三个,凶手看到跑的那么快的人跑掉了应该知道要追上是不可能的(中途踩到鞋带是不可预见的偶然事件),所以应该用更直接的方法解决对方,那就是放在储藏室的枪或刀之类的,但凶手为什么没用却要追上去呢?(飞刀射中和追上用刀插的伤口绝对不一样) >再看第二个,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之所以没有~都是因为偶然因素,所以万一姓陈的只有凶手一个没有~岂不危险?再说,无论如何多一个指向自己的证据就多一分危险,而字是写在沙地上的擦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所以如果凶手看到这个字的话必然会擦掉,为什么不擦掉呢? >再看第一个,凶手最终选择勒死甲而不是直接用棍子,说明中途发生了意外,棍子掉了。最合理的解释是凶手一击不死,甲负伤逃入卫生间,接着凶手追入,一棍打在镜子上,从而棍子掉落,为什么会掉落呢?因为凶手不知道将会打在镜子上,意外之下被震松手了。接着只好用手掐死。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三个案子的一个共同点——凶手是个视力不好的人!因为视力不好以致不能用枪,因为视力不好以致没看到“陈”字,因为视力不好以致把镜子里的甲当作真的甲然后一棍子挥过去… >再看证言,同样是不能出场,但前两者是硬性的(动物不听话和受伤),神枪手却不是,不能用蒙眼打靶不能先表演普通打靶吗?练习可以空闲时间来,这样就不至于没得出场而挨饿了。所以一定是他连普通打靶也表演不了了。为什么表演不了呢?因为,神枪手的眼睛不好使了!!! > >所以,凶手是神枪手! > > >[此贴被心常平于2010-5-18 16:23:24修改过]
有够勉强,据我所知,通过给出的所有的线索,只能推断出一个结果,既是真相,这才是推理; 第三个,凶手就算想起来用飞刀射,而最终没用,那也有可能凶手不会飞刀(马戏团的人不一定都是神刀手啊),而不一定是因为凶手视力不好,射不准···(另外,丙会逃跑应该也算得上是不可预见的偶然事件吧···) 第二个,大家都姓陈,而且是一个马戏团的,交情绝对不浅,怎会认为“万一姓陈的只有凶手“呢?而后面解释了——“无论如何多一个指向自己的证据就多一分危险”···勉强。 而且凶手也不一定会看不到字,知道自己视力不好就不会仔仔细细检查一下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了吗??这一点确实说不过去。 第一个,房间里有打斗的痕迹,棍子掉落,镜子打碎,都有可能是打斗的后果,而凭这一点就说凶手视力不好,未免太勉强了。 最后,就算推倒前面我所说的一切,承认凶手视力不好,难道大力士和驯兽师没有可能是这个视力不好的人吗?只凭神枪手不能出场就说他视力不好,还是太勉强了···
[此贴被荆具于2010-5-18 17:23:21修改过]
|
|
|
|
※来源: 【 推理之门 Tuil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