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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外表,古典之心——读《半途之屋》  

1936年EQ发表了转型之作《半途之屋》(又名《特伦顿小屋》)。相对开放的空间,卷入其中的侦探,爱情元素,动作场面,这些都不是之前的奎因系列留给读者的印象(《埃及十字架之谜》除外)。少了奎因警官,感觉独当一面的埃勒里好像也不再是以前的埃勒里,就连整个案件的氛围都发生了变化,故事中穿插了死者小舅子的罗曼史,埃勒里似乎也发挥了一下他的男性魅力,但Queen终究不是Christie,爱情描写显然不是他的长处,画蛇添足之余扭曲了案件本来的框架,读来索然无味(后期的《凶镇》感觉好一点)。如果故事就这样平庸的结束,《半途之屋》绝对可以入选我读过的最差奎因作品之列。但还好EQ终究没有让我失望,乱哄哄的一场追逐战之后,埃勒里恢复优雅理性的身段,在特伦顿小屋里向我们展现了他非凡的归纳演绎法。至此《半途之屋》也回归到了正统解谜推理小说之列,((联想到之后的一部作品——《从前有个老女人》,深宅大院,童谣杀人,古怪家族,遗产风波,诡谲气氛,完全不像转型之后的作品,但其推理内核实在无法匹配其完美的气氛营造。(和《主教杀人事件》很相似)。)入选国名系列绝对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叫它《瑞典火柴之谜》?以国名+物品方式命名的九部国名系列作品,如果以极其严格的奎因式推理来评判,似乎也有名不副实之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叫什么名字应该取决于作品本身,而不是出于形式上的跟风。“半途之屋”一语双关,既是死者人生角色的转换所,也是EQ创造道路上的中转站。如果仅用推理的眼光看,更是核心所在。

 

说到国名系列,就不能不谈《希腊棺材之谜》,《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荷兰鞋之谜》这三部作品。 “粉末”和“荷兰鞋”像是一幅拼图的正反面,拥有复杂图案的正面是并联推理法的“粉末”,而简单的那一面是串级推理法的“荷兰鞋”。正面的碎片,只要你还没有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会发现背面那简单明了的答案,反面的图案虽然简单,但每一个相似图块的背面却蕴含着复杂的关系。“多线索”的“粉末”把一个案件分解成若干个小谜题,把整个推理过程拆分成对每个谜团的解答过程,最后运用案件本身的发展顺序串起所有谜团的结果,得到最后的答案。“单线索”的“荷兰鞋”则是通过对关键线索的深入挖掘,探索出简单表象背后的复杂逻辑关系,推理过程仿佛是从地上拽起一株有着复杂多变根茎的植物。同一时期悲剧系列首作算是两种推理法的混合升级版,雷恩先生最后的推理秀也可以看作是对推理探案四个字的致敬,他用逻辑构架而不是案发过程整理出全部推理过程,复杂图案的背后是更加繁复的多维骨架。《Y的悲剧》虽然用的还是“粉末”推理法,但却推翻了推理小说赖以生存的条件——“常识”,雷恩先生用“有逻辑”的头脑推理出了“无逻辑”的思维体系,可谓剑走偏锋,难以复制。“棺材”就像是迷宫推理法,不同的思路代表着迷宫的不同入口,也许谜题的出口就在入口的旁边,但只有你真正走进去才能体会到它的精妙。线索的不断更迭使你眼前出现无数路标,对案中人事物的不同解读使你选择不同的路口,阶段性推理更使你探索到了迷宫的每一个角落,这一过程让逻辑的线条在不同足迹的勾画下变得蜿蜒曲折,百转千回,到了最后也就没人会关心自己是从哪个出口出来了(时代《毒巧克力命案》的推理法则像是在原来的地基上建立的一座立体迷宫,每一个人从最高层出发,根据自己的思路从不同的高度出来,最后一个人归纳出连接各层迷宫的通道,提纲挈领般的用清晰透明的思路带领读者抵达最底层的某个出口)。

 

上面提到的三种推理方法仅是个人的一点体会,不过由此倒是总结出了自己对推理过程的评价标准:

1.推理时不可倒因为果,就像拼图时不可偷看背面简单图案一样。(突然想到作者在创造推理小说时是先确定凶手,还是先设计推理过程呢?)

2.正面图案的完成不代表整个拼板的完成,表面推理的顺畅并不代表内在逻辑的坚固,排除可能性与确定假设同等重要。

3.如果你嫌迷宫无趣,大可从外墙绕过,只要你进入迷宫,就不应该因为迷失方向而挖洞翻墙。多重解答乐趣的真谛虽然是创造无限可能,但基本的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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