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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亲案背后的心理阴影 
[ 2010-10-21 14:57:00 | By: 隐易 ]
 

   2009年11月28日,杀害了父母、妻子、两个儿子和妹妹共6位至亲的北京人李磊在三亚被捕,登上返京的飞机前,他回头望了一眼这座以海滩、椰树闻名的城市,似乎在惋惜他的逃亡之旅结束得太快。

    无独有偶,今年8月13日,因为妻女对自己态度不好,安徽横埠人宋美生把妻子和一对还在上大学的子女反锁在家中,将堆放在堂屋的木柴浇上汽油后点燃,3人被活活烧死。被捕后,宋美生毫无悔意,“哀莫大于心死”,他说。

    2008年12月,河南唐河一位妇女因家庭矛盾将公公、婆婆以及不足10岁的一双儿女杀害,随后自杀。

    2006年12月,安徽宿州人朱大鹏因长期家庭不和,将妻子和两个女儿先后杀害,被捕后还扬言“最大的后悔是没能杀死父母”……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近两年来,残忍的杀亲案却频频发生,此次李磊案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为何向亲人狠下毒手?杀亲案频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实?

 

    长期抑郁的爆发

    在首都北京过着小康的生活,拥有一对可爱的儿子,经营一家餐馆,这些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应该意味着幸福和美满。然而,李磊却选择用杀掉全家的方式来结束这一切。关注这一案件的人们质疑,李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起初也这样认为。

    “他应该没有精神疾病”,随着事实逐渐明确,李玫瑾改变了最初的想法。

    据李磊供认,在杀害父母、妻子、妹妹后,整整1个小时,他都坐在客厅里,内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挣扎,考虑是否杀死两个儿子。“这1个小时就说明,在案发的时候他有情感反应,因此我判断他应该是正常的。”李玫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此外,李磊早在11月23号就已经将南下的火车票买好了,又在作案前打电话确定妻子和子女均在家中。“这些证据都证明,他不是精神病患者。而且,他的作案工具是从外面带回来的,预谋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李玫瑾说。

    “长期消极情绪的累积一旦遇到某种刺激,就容易爆发。”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新中国司法心理学奠基人罗大华教授说:“人格方面的缺陷,比如说长期的抑郁,遇到了导火索是很危险的。李磊的爱人是比较好强的,就会使得他的抑郁心理更加强烈。”

 

    背景资料:天宫院村村民和亲属对李磊的印象都停留在他初中毕业之前。从小内向,不爱说话,什么都放在心里,“猜不透究竟在想什么”。“你不和他说话,他是不会和你说话的。”一位村民说。


    博主分析:从小内向的性格特点早就了他压抑隐忍的应对方式,这是抑郁型人格特质的基础,也是成年后敌对敏感人格特点的基础。这从他说供述的“从小父母就对他的管教非常严厉,结婚后妻子在家里又过于争强好胜……”可以看出,这样的刺激,对于人格健全者来说,不算什么大的刺激,但对于一个性格极度内向、敏感、敌对的人来说,他无法动用合理的行为模式来宣泄不良事件带来的心理压力,长期的压抑和隐忍就极其容易滋生恨意,而以扭曲的人格为基础的认知系统,对这些不良信息的加工过程也是极其偏执的,于是,平日里极其关注自身内部情感体验的他,不断的加工这些不良信息,恨意不断升级,最终导致了极端的行为。

 

    杀亲案:家庭教育的悲剧

    “这些杀亲案是有共同性的,主要就在于人格方面的缺陷。”李玫瑾认为,“心理发展是个连续的过程,早期如果没能抚养孩子而形成情感依恋关系,后期就很容易在管理过程中失去管理权,你管他,他就会恨你。”


    据李玫瑾分析,李磊性格好斗,常与人打架。这些都体现出他不太成熟、不太懂事的性格特点。

    始终令人惊诧的是,作案之后,李磊没有寻找藏身之处,而是选择去海南三亚旅行,被捕后还称“三亚真好,如果有来生,一定来三亚”。

    “他杀了那么多人,还有心思去享受。那么对这种人而言,藏起来是很痛苦的,是需要忍的。他忍不了,就一定要挥霍。”据报道,李磊在逃亡期间疯狂挥霍,每天花钱过万元。李玫瑾分析认为,李磊存在着严重的心理缺陷。

    接触了很多耸人听闻的杀人案件之后,李玫瑾发现,早期的教育和抚养,对一个人的心理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她利用自己的博客“农家小院”来发表“心理抚育”系列博文。

    她写道:“只有建立了幼儿对抚养人的依恋,才能发生幼儿与抚养人的‘心理上的依赖关系’,这种含有感情成分的心理依赖关系,会使儿童自觉自愿地接受抚养人在管教和观念方面的影响。如果人在生命的初期没有形成过这种心理依恋关系,那么,人的心理异常发展的可能性就会增大。这种人容易形成冷漠、拒绝他人、无情残酷等性格。”

    李玫瑾认为,父母一定要亲自抚养孩子,“要建立孩子对父母的依恋情感,同时还要有性格方面的教育,要让他想到别人,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认为,没有接受过很好的性格教育的孩子,往往会出现弱能的情况,体现为自尊心特强、脾气大。“当其成年以后,只要遇到问题,遇到麻烦,就有可能出现危险的结果。他不会用复杂的方式处理,只会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

    李磊就是其中的典型,情感教育的不连续和性格的缺陷,使他最终将屠刀伸向了自己的骨肉至亲。

    “当你拥有一个孩子的时候,教育就已经开始了。”李玫瑾教授说,“可惜的是,在独生子女时代,父母没有试验期,当你终于明白抚育的道理时,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教育期。”


    专家呼吁:国家应建立心理干预机制

    “如果有人对他进行了心理干预和治疗,李磊这样的惨剧是可以避免的。”罗大华教授说,“倾诉是最好的释放。如果有人与他谈话、做工作,那是很有效的。当事人自身也希望有人疏导,希望消极情绪在心中的郁闷能够得到发泄。然而,现实中恰恰没有人去帮助他。”

    “目前,社会上收费的心理咨询门诊很多,如北医三院、人民医院等很多医院都有,但在我国毕竟不像国外那么普及。”罗大华教授说。

    罗大华认为,在心理健康的维护上,家庭教育是第一关,学校教育是第二关,然后就是单位等社会组织。“我们历来的传统,是把心理问题看成思想问题,单位管思想教育,但是思想教育不能代替心理卫生工作。因为思想教育往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教育关系,而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双方是平等的。这也是我国心理学发展水平低造成的结果。”

    罗大华教授介绍,目前,许多中小学已经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内配备了相应的心理教师,大学里也都设有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如清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虽然设在较为偏僻的旧宿舍楼,但打来电话预约心理咨询的在校学生,仍然很多。

    “大中小学大多能按照要求成立心理咨询中心、配备心理教育课,但社区还没有到位。要将心理卫生工作做到社区,做到基层。”罗大华说。

    据记者了解,早在1985年,卫生部就曾指定四川省卫生厅牵头、湖南省卫生厅协同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这部《精神卫生法》被各界寄予厚望,但历经24年10次修改,仍未出台。目前,全世界已有130多个国家拥有自己的精神卫生法律,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进程远远落后于它们。

    “要立法,要有制度保证。”罗大华认为,“如果《精神卫生法》通过审议颁布出台,之后肯定就会有政策出来,从法律上保证相关机构的设立,从中央、省级到县市级、社区基层,都有一套组织,就会比较受重视,得到落实。现在我们没有制度保证,而是靠义务、靠志愿者、靠学者。这样的话,心理健康工作就不那么容易开展。”

    “如果将心理健康看做与身体健康一样重要,国家有一定的投入,有一套制度的保证、机构的保证,这样应会减少很多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自杀、精神病和犯罪。”罗大华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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