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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78 发表于 2010-3-4 11:41:00

推理,需要理性,需要缜密的逻辑推理,同时,又需要有一定的想象力。在有事实做根据的想象便是合理的想象。有时候将所有的答案中不可能的排除掉,剩下的不论多么令人难以置信,那也是事实。

在现代社会,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犯罪手法也在不断进步着,很多看起来人类做不到的事情完全可以利用科学的手法和利用人们思维和感官上的盲点制作出类似的效果,再加上一些渲染,完全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例如看起来犯人似乎‘插上翅膀’飞走了。

猜测、验证,与我最喜欢的数学十分的相象,我是一名数学教师,老师并不是我喜爱的职业,但是可以研究并将我喜爱的数学传授给他人,是我喜爱的事情。与数学十分相似,发现线索,猜测真相,验证猜测,反复循环,‘大胆猜想,小心求证’,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推理也适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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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78 发表于 2010-3-2 16:00:00

    与写实性质比较强的警察破案类小说相比,推理小说无疑更具有趣味性,推理小说重在推理,前提多是在封闭或嫌疑人相对集中确定的情况下,根据蛛丝马迹找出真相。但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少见的,毕竟高智商犯罪总是少数,作为平常人来说,很多不幸来源于临场的冲动,多于事先的谋划,那么仓促之间所发生的案件,侦破的工作大多就不是私人侦探可以完成的了。因为这涉及到对大量人群的排查和走访。所以对于大多数侦探推理小说迷来说,尤其是我,推理小说是我的最爱,尤其是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局更是令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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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78 发表于 2010-3-2 14:50:49

按照文中所给的线索来看,目前作案动机比较明确的嫌疑人有3个:死者丈夫王某,王某司机李某,王某情妇徐某。
首先,王某司机李某独立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原因有二:一是屋中脚印是43号的鞋,而李某的脚为46号,即使为了掩饰身份穿了不合脚的鞋子,也很少有人会穿比脚小的鞋,因为这样走路会非常不稳,很难在凌晨1点左右那种相对寂静的时间段不引起主人注意而杀死主人。所以李某最多是参与了行凶,充当司机之类的。
其次,徐某与朋友打通宵麻将也是一种刻意为自己做的不在场证明,这说明至少她知道这天晚上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即使她不是凶手也是参与者。再说作案时间,徐某在被害人所住小区附近通宵打麻将,这本身就是为了做一些事做准备,虽然从打麻将的地方到被害人的地方跑步来回需要5分钟,但是如果有车代步就会节省时间,录象也说,徐某的黄色甲克虫非常少见,在案发当晚出现在被害人的小区附近,这不是巧合,应该是徐某的车子,但是不一定是徐某在开,也许是王某的司机载徐某去杀死被害人再返回打麻将的地方,这在时间上不无可能,但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徐某将黄色甲克虫借给了情夫王某,由王某实施了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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