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
作者:D Count
一
周围一片黑咕隆咚,我艰难地向前跑着,身后的枪口则紧紧追着我,并且慢慢地缩短了与我之间的距离。我的心是那样的焦急,既想逃离那黑洞洞的枪口,又极度地期待着那声悬着的枪响,仿佛只有子弹贯穿过我的心脏,我才能平静下来,永远地平静下来。
终于,枪声响了,却没有子弹透过我的身体,只是一道日光射入了我的眼睛——我醒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刚刚的一切只是一个噩梦,因为,我并不是躺在一张高档的席梦思床垫上,也不是廉价的二手钢丝床。哦天啊,我这是在哪儿?我仰起身,感到上肢阵阵酸麻,后脑勺还有丝丝沁凉。我定了定神,努力地使自己的视野清晰一些,但似乎不奏效。不过隐约之中,我还是能辨认出身边的乱石,以及我身上那套,由于浸透了水而显现黑色的警服。肩上的警徽告诉我,我应当是一名普通的警员,每个月的薪水只够买上衣口袋里的大红鹰和一次性打火机。正当我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并且打算取出一支烟来时,我突然发现了几个严峻的问题:
“我在哪里?”“我为什么会晕倒?”“我晕倒前在干什么?”以及一个最糟糕的的问题——“我是谁?”
二
天啊,我失忆了!我想不起自己叫什么,想不起我的爷爷姓什么,甚至想不起我那该死的本应别在腰上的92式手枪在哪里。这可得扣光我那可怜巴巴的奖金,说不定连这份苦差事也得丢掉……
当然,当然,我是一名警察,那么,我自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基本的探查线索推理真相的能力。所以,我不用过分担心,我得慢慢地收集整理线索,把这些个问题一一解决了,至少也得找出自己的名字吧。
我迫不及待地搜起了自己的身,动作极其娴熟,看来,我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看看我都找到些什么:上衣口袋里的打火机和烟,以及掖在角落里的一张公交车票;腰上的一只警用手电,还有些电;空着的枪套;一串钥匙,看起来不像是家里的;右裤袋里的另一串钥匙,这串应当是我家的了,上面有一把自行车钥匙和几把普通的门钥匙;左裤袋里几张纸币和几块零钱;最大的发现莫过于左裤袋里的一只手机了,只要随便找个电话本里的号码拨出去,就可以找到人来帮我了!
我翻开手机盖,差点没气晕过去——手机的液晶屏居然碎了!电池,现在最重要的是电池。虽然我记不起任何一个家人或者朋友的号码,但是有一个号码自从幼儿园时就烙在我的心里了。希望没有落空,虽然看不清屏幕,但按键的亮光告诉我,打个免费电话还是没问题的。我小心翼翼地按了三下,然后按下拨号键,随着一阵熟悉的铃声传来,我的心稍稍安了一些。
“喂,110吗?我受伤失忆了,请来帮我。”
不过听筒里传来的声音却让我失望了,那是单方面反复询问的声音——手机的话筒坏了。我尝试着轻微地抖动、拍打手机,希望断了或者短路了的电路能恢复正常。可就当我敲第六下时,手机键盘上的荧光也跟着消失了,电池告罄,手机再也开不起来了。
我无奈地坐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天空,似乎盼着天上能掉下我的身份证来。
不过,一个警察可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我还有办法——推理。相信我以前一定是个爱在值班时偷着看推理小说的警察,看着身上的东西,我的脑袋里满是想法:
那串特别的钥匙,是用来干什么的?总共两个型号,各有五六把,像极了一个狱警的配备。对了,我是一个狱警。
手电筒,这表明我正在值夜班,还有电,则表示我值班不到一整晚。
车票,单张的,说明我只是搭了上班的车,应该还没下班。
还有我的衣服,湿的,但这不是草丛,所以不会是露水。我闻了闻,没有成年男子的汗臭味,再看看现在的太阳高度,还只是上午,看来,这应当是晨雾留下的痕迹。
这就是我现在所知的一切。
三
还有什么?一个警察应该有而此时的我却没有的?对了,帽子!我的警帽不见了。我转了转脑袋,脖子发出咔嚓的椎骨摩擦的声音,舒服极了。找到了,我的帽子,就在我身后,在一块较平的大石头旁边。我一定是向后摔倒,头撞在石头上,帽子也跟着飞了,没错,这就是事实。
我所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并且,我有了新的发现——一副眼镜,就在警帽附近,镜片的反光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拾起它,一种熟悉的触感涌上指尖,将镜框缓缓地托到我的鼻梁上,刚才还模糊不清的视野一下子清晰起来——原来我是个近视眼。
只可惜清晰的视野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消息,就在我双脚伸展的方向上,五六步的距离,仰躺着一个人,恐怕还会继续仰躺下去——他的左胸一片殷红,干硬了的血迹在胸口盛开成一朵红莲,几条红线顺着花瓣尖端延伸,落在乱石上,曲曲折折地爬到离我的脚掌三尺远的地方。
如果看到这样的场面,一个警察还不会过于惊慌的话,那么当我看到尸体旁边那支漆黑发亮的92式手枪时,我就彻底地被枪身所散发的黑暗吞没了。我又摸了摸空着的枪袋,还没检查身上是否有伤,就踉踉跄跄地爬了起来,向尸体跨了几大步,差点还被裤脚给绊倒。
正如我所见,死者乃一枪毙命,子弹贯穿了心脏和胸腔,胸口的衣服上还有明显的灼烧的痕迹,显然是正面中枪。由于失血过多,尸体上并没有明显的尸斑,但地上的血迹已经充分说明这里就是案发现场。而从枪伤来看,凶器多半是地上的那把92式手枪。
难道是我杀了他?不,不可能!如果是我杀了他,那他的身份应当是警察的敌人——强盗或者盗贼,我在与他近距离搏斗时射杀了他——枪几乎是抵着胸口开的。但这显然无法解释我为何会丢下那把枪,并且晕倒在不远处。而且,从死者的穿着来看,他根本和犯罪沾不上边。
我不敢拾起那把枪,一是因为我没带手套,作为一名警察,我不能破坏案发现场。二是因为若不是我用你那把枪射杀了那个人,现在在枪上留下指纹,无异于把自己推进火坑。此外,我对那把枪,特别是那黑洞洞的枪口,有着一丝莫名的恐惧。
我再一次触摸尸体,希望得到一星灵感,就像福尔摩斯盯着墙上的血字,波洛注视着尼罗河上的太阳和月亮一样。一种熟悉的触感爬上食指,这是……
四
一切线索都已摆在眼前,一切答案都已经明了,我终于解答了自己设下的所有问题。
“我在哪里?”显然,这是某处郊区,离我所属的监狱不会远。因为我正在值班,又没有使用交通工具,而且身上也没有长时间跑动留下的汗臭。徒步行走,不会离监狱太远。况且在上班时走得太远,会被扣奖金的,我可没这么傻。
“我为什么会晕倒?”这个问题太简单了。我向后跌倒时,后脑勺撞了石头,帽子在这时飞了,眼镜也砸掉了。
“我晕倒前在干什么?”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从现场情况来看,似乎是我杀了那个人,事实上并非如此。死者的衣服和我的一样潮湿,这提醒了我,我一定是在雾中失去了方向,正在向那人询问。那么,事情的经过应当是这样的:
我在值夜班,突然发现有犯人逃跑,于是循迹而来。由于忘了带对讲机,我没来得及通知同伴。追至此处,天已微亮,却起了大雾。迷雾之中,我看到了死者,就拔枪戒备,之后发现并不是那个犯人、正当我询问那人情况时,犯人从大雾中扑出来,从我身后靠近,夺过我手中的枪,并把我向后推。我没站稳,再由于地势向后倾斜——这就是为什么死者的血会流到我脚边不远处——就向后跌了几步,摔倒时恰好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失去了记忆。而那个残忍的罪犯,则在枪杀了死者之后,嫁祸于我,留下枪支和昏迷不醒的我,逃之夭夭了。
至于“我是谁?”,这个问题,刚才已经有人回答我了。一名狱警无故失踪,同时还有一名罪犯越狱,我的档案自然被放到了110。于是当接线的同行辨认出我的手机号时,不停地重复这这句话:
“陈明警员,请报告情况……”
我叫陈明,是个狱警。
一切都是那么的明了,就如同这个世界的真实一样。
五
远处响起了急促的警笛,看来我的同行们靠着刚才的那通电话对我定了位,派人来找我了。现场保护得很好,我也准备好了解释一切的说辞。
“看,在那里!”一名年轻警员的声音响起,我心里燃起了迫切的希望。
“找到了……是他!”那名年轻警员跑得更快了,我举起手,向他挥起来。
他跑到了我面前,抓住我的那只手……
然后,“咔嚓”一声,清脆的手铐声响起,手铐齿轮滑动的震动是那样的亲切和熟悉——他妈的,我想起了一切。
六
我打晕了那个倒霉的狱警,把他藏在监狱的一个角落。又换上他的衣服,真该死,他的裤子太长了,害我经常被绊到。对讲机之类的自然被我砸了。我不敢跑,要是有人看到一个穿狱警制服的家伙,跑的比个越狱的囚犯还快,一定会捏捏自己的脸,看看是不是在做梦。我走了很久,天亮了,可是可恶的老天也和我作对——起雾了。我根本辨不清方向,却看到了那个比我更倒霉的上早班的人。我和他攀谈,希望至少能问出车站的方向。但是那个没爹没娘的家伙太机灵,一下拆穿了我的身份。我干脆拿出枪打劫,顺便捞点生活费。谁会想到这个不要命的居然和我缠斗起来,枪走火时,正抵在他的胸口上。结果我摊上了这宗人命案子。我当时自然惊了,手上的枪也吓掉了。加上地形不平,我向后倒退了几步,摔在那块石头上,长眠不醒了。
我是一个警察?当然不是,一个狱警怎么能近视到连几米外的尸体都看不清。
六
现在,我直盯着眼前的枪口,思维落入那无底的黑洞之中,直到黑布罩住了我的头。枪声在我耳畔响起,我也忘不了三个月前那段离奇的经历。说不定,我真的可以做个好警察呢!可惜,说到底,我只是个多次越狱失败,并且杀了个人的,爱看推理小说的抢劫犯而已。只可惜我一直没机会看到那本,和一个什么机器有关的《逃离十几号监狱》,要不然,我一定已经逃出去了……
对了,我叫什么名字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