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这种不太细腻的故事。只是因为他会给我力量,因为他告诉我,如果我愿意,如果值得,我也会是传奇。
A面:某种品质
很显然,这部作品会被毫无争议的归入畅销书的类别中,这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一个俗套的故事——永远关乎年轻时代的救赎、热血、优柔寡断、最后以血脉喷张的枪战作结……如果说这个故事真的只是看上去那么廉价,那么真的没有读下去的必要。
然而在这个故事中,作者显然希望能展现出不一样的品质。
首先是形式上,作者聪明的选择以时间为纲,使得读者一开始便会进入作者预设的氛围之中。
其实悬疑作品最大的优势就是情节上的跌宕,扣人心弦。然而随着传媒方式的革新,文字对大众的吸引力在减弱。我不知道书是不是越来越难看,但其实是电视、网络使得肯阅读的人在减少。对于出版业,这无疑是一个挑战。
而作为一个生产者,“畅销书”作家又应该做什么?
至少《雏菊花环》在形式上的尝试,还算比较成功。
但其实本作还是有独特之处的。作者莫法特是一个英国人,因此在我们熟悉了美式狂野为基调的“快餐文学”之后,《雏菊花环》显得很独特:它无时不再告诉你,这是一个浸满了苏格兰淫雨的故事,充满哀伤。这种糅合会让作品乍看上去并不那么流畅(真的与前面所采取的形式预期的效果相左),但继续读下去,你会喜欢这个故事。
一个独特的故事。
B面:某种传奇
生硬地在文法上扯了这么多。其实本作并不是一部单纯的畅销作品,个中情感,其实很细腻。
三十四岁的洛根?芬奇是苏格兰格拉斯哥市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英俊年轻而事业有为的他,却一直忘不了十二年前突然离他而去的女朋友潘妮——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工作努力的洛根,马上就要完成人生中最大的一笔交易,成功看似又向自己迈近了一步。然而他忙碌却平凡的生活突然被两位探员的到访而打破了——十二年突然 消失的潘妮,被残暴地杀害,而她的尸体下面,是被鲜血浸染的洛根的名片。此后的短短几天,洛根发觉自己已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卷入了一笔庞大的洗钱交易。在生 命与罪恶的纠结中,他又不得不争分夺秒地去解救被凶手绑架,而且生死未卜的艾丽——他从未谋面的女儿。
作为传奇,主人公洛根是一个普通人,却显然不乏血性。大概作为一个男人,他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容侵犯的。而当不恰当的灾难袭来时,一切都会迸发出来。一个再规矩再懦弱的灵魂,也会守护自己的珍惜。于是在旁观者眼中,这是一幕华丽的传奇,其实对于传奇本身,这只不过是本分的守望罢了。
再说说结尾吧。尽管整个故事看上去很俗套,但总是不乏惊喜——或者说是意外,却印证了我在前面的说法:洛根的传奇,并不是所谓的捍卫正义。如果他在乎的东西与正义无关,或者说没必要执念于对得起观众,那么所谓妥协,也并不是卑劣的。
既然是这样,我宁愿放弃世界,因为我有更重要的责任。
守护你,直到地老天荒。因为遇见你,就是我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