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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羿斌 发表于 2012-4-21 17:11:00

冬夜怪客谜案

作者:羿斌

序曲

夜色已深。月光照在白皑皑的雪上,偷偷地被反射进别墅。
别墅内的暗处,一个黑影仿佛被魔鬼附了身,不断地用手紧紧地掐住被压在身下的布娃娃,满脸狞笑:“这样,你就永远和我在一起了。哈哈哈哈……”
闭着眼的洋娃娃,嘴角微微上扬,就像一个已经熟睡的孩子,只有它肚子里安装的发声装置鸣叫着机械的婴儿笑声,似乎在控诉着自己正受到暴徒的摧残。
谁也没有发现这诡异的一幕。这只是一切的开始,因为罪恶之门才刚刚打开。

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虽然阳光充足,却没有一丝生气。也许是它有自知之名,知道现在是冬天,只有满地的白雪才是真正的主角。
两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在雪地上略显疲惫地走着,似乎是在这片白色的沙漠中探险的旅者。
身穿红色羽绒服,戴着鸭绒帽的人正在手舞足蹈地说着话:“前面就是我说的乌鸦山,再过去点就是乌鸡山,都是滑雪的圣地。山下都是有钱人的小别墅,咱们只要在那里借宿一晚,第二天就可以出发滑雪,说不定还能在哪个有钱人那里还能吃顿好的。你想吃……”
“我想说的是,从车站到这里,已经走了三个小时了,希望你能说对,别再走冤枉路了。”身穿蓝色羽绒服的俊朗小伙冷冷地插话。
“这里是乌鸦山,不是你这个乌鸦嘴。相信我,没错的。我可是预先做好功课的,绝对不会有问题,谁让我是著名的‘一分钟神探’……的助手,什么张家的猫,李家的狗……”
“前面有幢别墅,咱们去看看。”

不出两人所料,山下的别墅里果然住着一家大户人家,在向开门人说明来意后,这家人出人意料地一口答应他们在别墅中过夜的请求。
红衣小伙一边脱下厚重的衣帽,一边又开始不负责任地长篇大论起来,只留着面前穿着朴素装束的中年妇女睁大眼睛愣了半天:“谢谢你,太太,要不是你,我和羿奋忠就要冻死在雪地里了。你好心有好报啊,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
还没等他说完,站在身旁的羿奋忠就忍不住插话:“你好。我叫羿奋忠,是一个普通的私人侦探。这位满脸青春痘,说话喋喋不休的年轻人是我的助手,名叫陈耳。你家主人在吗?我想对他表示下感激之情。”
中年妇女在听明羿奋忠话意之后,满脸笑容地回答道:“好的,请您稍等,我去叫先生和太太。”
刚说完话,她的身后就走来一位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十分恭敬地向两人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两人进屋坐下。
没过十分钟,就从楼梯上走下两人:一位五十岁左右的男士,身着运动装,却气宇轩昂,右手边一位三十多岁的美艳少妇挽着他的手,更是增色不少。
还没等来人开口,不懂礼貌的陈耳兴奋地站了起来,又忍不住开腔了:“先生、太太好!我叫陈耳,你可以叫我小二,见到你们真是太高兴了。你们什么时候开饭啊?我肚子……”
那位男士就好像知道陈耳的这个毛病,没等他说完就笑了起来:“哈哈,你们好!我最喜欢热闹,一听张妈说有客人到了,我开心得马上就从跑步机上下来了。”
见主人说完了,站在他身后的西装男子向我们介绍起来:“这位是我家先生,本市最大的珠宝商刘材柱,身旁的是我家太太,著名影星仇小蝶。”
少妇听完,脸上显现出迷人的笑容,轻声说道:“应该是前著名影星吧。我已经息影了,现在专心在家相夫教子。我老公听说家里来了一位神探做客,开心得不得了,像个孩子一样的拉着我一定要来见见。”
“哈哈哈,我可是最喜欢看推理小说了,平常都是在书中见到名侦探,今天能够见到传说中的‘一分钟神探’,真是三生有幸啊。”
陈耳听完刘材柱的恭维,摆出了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就好像快要飘起来了似的:“放心,无论大案小情,只要我们阿忠睡那么一分钟,甭管多复杂都能解决,谁让咱是神探呢。我说,什么时候开饭啊?我已经两天没好好吃……”
羿奋忠见他又开始守不住自己的嘴了,白了他一眼,认真地回答道:“其实,所谓的神探,都是别人的美称,只是我们看到了别人所没看到的,想到了别人所没想到的。”
“说得好!年纪轻轻就能这么有见地,不愧这‘神探’二字。李管家,两位客人都饿了,准备开饭,我要一边吃饭,一边和他们好好聊聊。”

酒足饭饱之后,羿奋忠与陈耳终于住进了别墅二楼的一间客房。
陈耳用牙签剔着牙垢,躺在床上翘起二郎腿,自言自语地回味着刚才的一顿大餐:“有钱人就是有钱,那么多好吃的,旁边还放盆柠檬水洗手,我还以为是柠檬红茶呢。就你笨,光顾着和那个老财主聊天,都不知道多吃点。”
羿奋忠一边铺着自己的床,一边***:“你就知道吃。你不觉得这一家人很奇怪吗?”
“有啊。女佣整天看着先生的脸色,管家又盯着女佣看。还有那个什么过气女明星,摆什么臭架子,没吃几口招呼也不打就回房了。老财主么吃完饭也不去陪老婆,先去书房。反正,我只管吃,真畅快啊。”
“我还是早点睡了。”
“到哪里都只知道睡。你真无聊!”

太阳又再次升起,昭告着第二天的到来。可是,一出惨剧已经悄无声息地开演了。
早上9点,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中西式的餐点,等待着围坐在桌旁的人们品尝。几乎所有人都在疑惑地看着挂在墙上的园钟,只有陈耳目不转睛地望着早餐,还时不时用餐巾擦拭快要滴下的口水:因为他们都在等待主人的到来,可是时间却已悄悄走过九点。
“太太,要不要我去叫先生起床?”张妈问。
“不用了,昨天他根本就没回房间睡觉,一定又在书房搭床睡了。但是,也从来没有过这么晚还没起床啊。”
站在另一边的李管家接过话茬:“那我去书房把他叫起来吧。”
“也好。两位客人都饿了。”
一分钟之后,管家回来了,轻声对女主人说:“太太,我敲门没有回音,试着开门,可是门还锁着。”
羿奋忠似乎感觉有一丝不对劲,不自禁地问起:“门锁着?我觉得有些不正常。仇小姐,我们还是一起去看看吧。”
于是,大家一起来到了书房门前,仍然由管家叫门,还是没有反应。最后,为了以防不测,众人决定撞门。几经冲撞,终于还是将门打开,可是门内的情形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刘材柱端坐在书桌前,双眼圆睁,胸前的衣服被刺进心脏的匕首染红了一大片,右手伸出食指低垂在老板椅的扶手外,戴着金表的左手握成拳状架在书桌上,被压在手下的不是他最喜欢的推理小说,而是一本被翻开的日历。整间书房中最不可思议的是,在书桌另一边的地上躺着另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虽然年龄不大,但没能掩盖她的美貌,更不用提她似乎能透光的白皙皮肤,宛若天使般洁净。只是大概因为衣着单薄,所以她双手交叉于胸前,好像正在取暖。
“老公……九九……”

客厅中,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还有人在低泣,不过已经比刚发现死者的时候平静了很多。
陈耳收起了平日的嬉皮笑脸,站在众人中间严肃地说道:“作为助手,我觉得现在有必要向大家询问一些事情。希望大家配合我和阿忠做一些调查。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书房中出现的小女孩到底是谁?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书房的?”
仇小蝶轻轻擦拭着眼角的泪水,一脸悲伤地回答:“她是我的女儿。因为出生时有九斤重,所以小名叫九九。她在五岁的时候学会滑雪,所以每次来这里,总要自己出门划上几天。这次她放假就把她带来了,是在一天前离开这里到乌鸡山去滑雪的,那里也有我们的别墅,说好是她滑完雪会住在那里。可是没想到……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书房,真的,让我有些无法接受。”
“那么,你的潜台词就是说:她不是你和刘先生所生的。是吗?”
“是的。她是我和前夫所生的。我和材柱是再婚的,九九算是材柱的继女。也是因为我离婚早,这孩子从小养成了自己照顾自己的习惯,小小年纪已经能够打理一切了。加之她也不喜欢别人跟在后面照顾她,所以在那边别墅的设备和食物齐全的情况下,我才放心让她一个人出门滑雪。”
“嗯,接下来我想问下管家先生:我看见书房门口有一个摄像探头,是派什么用处的?”
“哦,其实在别墅的玄关和书房门口都分别有一个摄像探头。先生说,为了安全,在玄关装一个,防止窃贼入室;为了防止下人私自进入他的书房,也在书房门口装了一个。我平时都是每隔十二个小时会去换一下录像带,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拿出查看。”
一直都在一边思考的羿奋忠,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说道:“仇小姐,能否让我们看一下昨天的录像带,我觉得这里面一定能发现什么关键的线索。”
“嗯,可以。李管家,你带他们到录像室去看看。”
半个小时后,管家带着眉头紧锁的两人回到了客厅。
率先发言的是羿奋忠:“根据玄关处摄像探头拍下的录像带显示,从我和小二突然造访之后,没有其他人进入这里,也没有人从这里出去。也就是说,基本排除了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凶手应该是这里的人。”
“嗯,说的没错。”陈耳接着说:“我负责查看的是书房门前的情形,有重大发现:在昨晚的9点左右,有一个身穿红色风衣、头戴红色帽子、脸上戴着夜叉面具的人带着一个很大的红色旅行箱敲过书房门,并且进入过书房,大概在半小时后出来,上了二楼。”
“啊啊啊……”只见张妈睁大双眼,好像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
“张妈,怎么了?”羿奋忠连忙问。
“这是冬夜里的幽灵怪客。这一带有一个传说:在很久以前某个冬夜,有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在这里迷了路。她带着她的行李想要找一家人家借宿一晚,可是都被拒绝了。两天后,等到别人发现她时,已经冻死在山脚下。有人可怜她,便派人去收尸,却突然发现尸体不见了。三天后,这里挂起了大风,风声带着女人的哭声:那个红衣女子带着夜叉的面具又出现了。她又一家家的敲门,别人都很害怕,不敢开门。没想到恐怖的是,凡是被敲过门的人家,到了第二天都会离奇地死一个人。于是便有了冬夜怪客的传说。一定是那个传说中的幽灵杀了先生和小姐的,一定是的……”
羿奋忠摇摇头,否定了张妈的说法:“但是,传说中的情形是没开门才会死人,但现实是,书房的门是开过的,红衣人也进入过书房,那也就是说这是现实中的杀人,而非传说。”
陈耳一听已有结论,拿出记事本,问:“好,各位,昨天在九点到九点半你们都在干嘛?请给我们讲讲。”
张妈似乎还沉浸在传说中,颤颤巍巍地回答:“昨天晚上我从八点开始就在看连续剧,一直看到十点才睡觉。你们不相信,我可以给你们讲下剧情,因为昨天正好是大结局。”
仇小蝶已经不再伤心,一边回想一边回答:“昨晚九点我在用望远镜看星星,一直看到九点半,接着我也打开电视,看了会电视就睡觉了。呵呵,其实,我很喜欢看星星,这两天天气又那么晴朗,非常适合观察。对了,我还记得昨天看到了北斗七星,记得北斗七星的斗柄是指向偏南方向的。”
最后发言的是李管家:“我昨晚九点的时候正在和家人打电话,九点二十分才挂的电话,我肯定不会是凶手啊!”
羿奋忠点点头,似乎若有所得,对管家说:“你能再详细说说刘先生看书的习惯吗?”
“好的。因为书房的门锁是门内锁的,所以先生在里面看书的时候必定会锁门,他怕我们打扰他看书。另外,先生规定我们平时不能进书房,只有双休日里的一天,经过他同意,才能进去打扫。平时他不在书房也会把书房门锁掉。先生实在是太爱书了,爱书胜过任何事物,才会有了这些奇怪的习惯。”
“好的,我知道了。我看今天大家都累了。先回房休息下吧,我想和小二单独讨论一会儿。”

“小二,你能再详细讲讲你看的录像带的情形吗?我总觉得太简单了。”
“好的。我记得九点左右,画面中出现了那个红衣人,他使劲推着旅行箱,走得很慢,走到门前敲了两下门,没过一会,大概是他听到门锁打开了,就开门进入了书房。过了半小时,就见他拎着旅行箱出了书房,慢慢地上了二楼。”
“嗯。我知道了。另外,我记得吃饭的时候刘材柱叫仇小蝶的时候,好像叫的是什么‘晓旭’,你还记得吗?”
“哎呦,你还不知道?仇小蝶的原名叫仇晓旭,仇小蝶是她的艺名。”
“哦,是这样。那么,你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我想到几点:一,放在刘材柱手下的日历可能是死者留下的死亡遗言。昨天明明是12月19日,可是日历却翻到了12月17日,我觉得‘17’这个数字一定很关键。还有一点很奇怪,前天的日历被撕掉了,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因为我翻遍整本日历,只有这一天的日历被撕掉了。二,刘材柱和九九的死亡时间应该都是在九点左右,可是,九九的衣衫又很单薄,难道她一直都在哪里躲着?她又是怎么突然出现在书房的?我实在搞不懂。喂,怎么每次和你说到关键问题你就睡着了啊?现在是考验我们的时候啊,如果不能把这个案子破掉,怎么对得起‘神探’的称号啊?喂……”
“别吵了,把他们都叫来吧。所有的线索已经连成一线,答案已经揭晓了。”

所有的线索已经给出,你能说出谁是凶手吗?那又是为什么?

(注:1,请不要考虑动机问题,动机应该是作者所需要考虑的。因为仅靠所给出的线索,完全可以推理出凶手。
      2,文中所有诡计都是根据一些一分钟探案类的书籍中的案件随机拼凑并改编而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但是人物形象的版权归我所有,特此声明。)

所有人又再次聚集到了客厅,所有人的眼睛都在注视着羿奋忠,期待着最终的结果。
“现在,我就来说说我所想到的。先是压在刘先生手下日历的含义。前面小二说这是死者留下的死亡遗言,没错,的确是这样。可是,死亡遗言却不是‘17’,而是‘18’,因为18日的日历被凶手撕掉了。大家一定想问为什么。好,我来说下原因。死者是左手戴表,也就是说死者是右撇子,而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用自己最习惯的手,而不是反手。死者当时的死状是左手握拳,右手伸出食指。右手不正好是一个‘指出’的动作吗?为什么会是握拳的左手指出遗言呢?所以,一定被人动过手脚。凶手看到死者死后指着18日的日历,怕事情败露,特地把这张日历撕掉了。很奇怪吧:既然最关键的遗言被撕掉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将日历翻到17日呢?这就是因为,他看见了和他关系密切的另一个数字,为了不被嫌疑,心思缜密的凶手还是决定将日历翻过19日,翻到17日上。那么,另一个数字是什么呢?那就是‘9’。如果是‘1’,凶手的第一反应一定是19日之后的20日,不会是之前的17日。同时,‘18’又正好是‘9’的两倍,关系密切,所以这个数字一定是‘9’。那么,死者想要指出的凶手到底是谁呢?没错,就是你,仇小蝶。”
仇小蝶睁大双眼,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为什么是我?我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丈夫?”
“一定是你。因为你原名叫仇晓旭,你的名字中两个‘九’字。”
“可是,我女儿的小名不也是两个‘九’吗?为什么一定是我?”她还是坚持着,好像她是被冤枉的一样。
羿奋忠有些生气,说话的时候带着一丝淡淡的怒意:“没想到你如此丧心病狂,竟然还想陷害死去的女儿。你的女儿一定不可能是凶手,因为她在一天前已经被你杀害了:她不是凭空出现在书房的,是你将她的尸体藏在旅行箱中带进书房的。事实是,你在早先听了冬夜怪客的传说后,就将自己假扮成冬夜怪客的样子,将她的尸体装进旅行箱带进书房。书房门前摄像探头所记录的录像中,红衣人进书房前,是推着旅行箱,可是从书房出来后,是拎着旅行箱轻松上楼的。这是箱子的重量变轻的证据,也是你女儿突然出现在书房的真相。”
“可是她两天前已经去了乌鸡山滑雪,你有什么证据说她没有去?”
“滑雪的说法从头到底都是出自你口,还有谁能证明呢?呵呵,还记得你女儿的死状吗?一个皮肤白皙的小女孩,如果在晴朗天气的情况下在室外滑雪,就算保护得再好,脸上也会有因为雪地反射阳光而晒黑的部位。可是,你的女儿一点也没有晒黑,说明她一定没有去滑雪。”
这时的仇小蝶就好像刚被禁锢在牢笼的猛兽,眼含着凶光,拼命地反驳着羿奋忠所说的一切:“可是,我昨晚九点到九点半是有不在场证明的,你怎么能证明那个红衣人就是我?”
羿奋忠轻笑一声,用坚定地眼神直视者她,不留情面地说道:“你还不明白吗?你的不在场证明是不成立的。因为你说谎了。你说昨晚在观察星空的时候看到了北斗七星,还记得北斗七星的斗柄是指向偏南方向的,但是现在正值冬季,而冬季北斗七星的斗柄应该指向偏北方向,只有在夏季才是偏南方向。你连这最起码的天文知识都不懂,还说自己喜欢看星星,这完全是谎言。直到现在你还想负隅顽抗,是不是需要小二到你房间把那个属于你的红色旅行箱搜出来,你才会承认自已已经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仇小蝶的眼神恢复了往常的光芒,低着头说道:“不用了,不用了。他们都是我杀的。其实,这样的婚姻生活真的太不幸了,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还不如好好带着九九,做一个好妈妈。两年前,我认识了刘材柱,那时我刚离婚不久。那时的他真的太有魅力了,他人帅,家里有钱,结过婚但没有孩子,最重要的是,他有才华。每次他给我念他写给我的诗,我都会陶醉在他无限的爱意中。时间一久,我发现我已经陷入这种从未体验过的爱情之醉,我无法自拔,我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可是,婚后呢?原来婚前的那些诗全是假的,他要么就是上班,要么回家就是待在书房,看也不看我一眼。我迷茫了,我以为他会因为我带来的孩子而对我冷淡。我下定决心,为了他亲手将九九掐死,只是希望他能再为我念上一首诗,再为我献出一份爱。他没有。他不再爱我。他说他要报警,他要警察抓我,他要我死。哼,既然要我死,那我就先把他杀死,他是属于我的,因为他是我杀死的。哈哈哈哈……”
羿奋忠摇了摇头,说:“你错了。想要别人爱你,首先要爱自己,爱自己的孩子。你连自己的骨肉都不能好好爱护,不能照顾好她,让她小小年纪就自食其力,别人怎么来爱你?为了这种没有缘由的爱,甚至将无辜的孩子牵扯其中,将年幼的她扼杀在你充满占有欲的爱意之下,你是个无情的人,不,你连人都不能算。”
“呜呜呜呜……”终于,她还是流下了忏悔的泪水。可是,泪水却无法挽留两条鲜活的生命,只会留下无尽的悔恨。
这时,窗外刮起了风,好像是哀嚎,哀嚎着惨剧的落幕,更在哀嚎着落幕的人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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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访客Glc4Fr(游客)发表评论于2012-11-20 21:14:27
访客Glc4Fr(游客)撕掉日历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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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访客Glc4Fr(游客)发表评论于2012-11-20 21:13:18
访客Glc4Fr(游客)为什么要撕掉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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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访客1i8Kco(游客)发表评论于2012-5-25 0:24:26
访客1i8Kco(游客)凶手是他的妻子,我用的是演绎法。首先先看管家,他杀了男主人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张妈也一样。如果说是张妈和李管家有奸情的话;还有仇小蝶没有死;岂不麻烦?故他们应该杀的人是仇小蝶而不是九九。再说了他们也不知道九九在哪;所以不具备杀人后移动尸体的条件。
再来分析仇小蝶,他就有杀人动机了,杀了她的丈夫和女儿她就是所有财产的继承人。再就是最后的证据了。她说她的丈夫是在书房睡的,而且从来就起得较早那为什么不先上去看看呢?
据决定性的证据是------日历,少的是17号也就是说是知道昨天(12月19日)的前两天(就是17号)那天九九去哪里在和那里做什么的人,那么了死者还会有谁呢?当然是killer————仇小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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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访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12-5-23 15:57:39
访客(游客)是那人的妻子,冬季北斗七星勺柄应该指向北方,那人撒谎,进出房间前后箱子的重量不对,里面装了东西,但是我就不明白,怎么能反锁住门的?求解释
以下为羿斌的回复:
还记得对于门的描述吗?是门内锁的,所以只要出门时把门别掉,带上门就锁了啊。可能这一点我想得不是很全面,谢谢指点。另外,想看答案可以看文章下面的反白部分,我是为了不泄底,让大家有参与的兴趣,特地把答案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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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此名已屏蔽(游客)发表评论于2012-5-15 0:35:56
此名已屏蔽(游客)谁能一分钟看完啊!!(╯‵□′) ╯╧═╧
以下为羿斌的回复:
不是让你一分钟看完的。
一分钟神探的意思是,在案件所有线索已经给出的情况下,只花了一分钟思考的时间就能破解案情的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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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一分钟神探之《冬夜怪客谜案》(发表于2012年3、4期《推理》杂志)
kay·holmes发表评论于2012-4-21 22:20:03
kay·holmes最后的注中,1.的前一句,2.的倒数第二小句,很拽嘛~
以下为羿斌的回复:
这个。。。哪里拽了?我只是觉得不用考虑的,别去考虑,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的我要争取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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