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我在《南方都市报》所看到的网友、著名编辑、著名评论家等所写的文字。对于一个写小说、渴望看到能吸引读者(观众)的情节的人来说,在看了这些文字后,还有不去看《金刚》的理由吗?
再者,《金刚》在广州上演一周,票房已503万,而《情颠大圣》和《无极》,上演五周,才分别是53万和34万。
于是,我抱着极之期待的心情(上次看《头文字D》也是抱着很期待的心情的,最后却有点失望),与L踏入电影院……(L已看过一遍,我多次对她强调,不要向我吐露情节,尽管我已知道不少……)
三小时后……
我最想对我的所有朋友说:“电影院也好,买碟也好,网上下载也好,不管你用什么方式,《金刚》不能不看。”
开始的情节有些沉闷(但为了交代情节,又不得不这样拍),但从踏入骷髅岛(这名字真难打)开始,情节突然紧张。野人出现!触目惊心!虽然有评论说后来出现的恐龙、食人虫……(不能再说了,情节吐露得太多,没看的观众就没趣了)等更加恐怖,但我却认为那群野人最为可怕。或许是我知道那些什么恐龙食人虫是电脑特技,而野人则是活生生的人吧。
金刚,无疑是骷髅岛(复制+粘贴)众多邪恶的生物中,属于正义的代表。它(应该用他)不会无故杀人的,除非是你去主动攻击他。他无时无刻不想着安(女主角)的安危,奋力救她(即使是最后在帝国大厦,情况非常危险时,金刚也总是第一时间把安安置好),明知自己有危险,却仍然义无反顾。难怪有女观众认为自己的男朋友比不上金刚有安全感。
值得一提的是导演(不是《金刚》的导演,而是情节中的导演,我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开始看评论时说他是反派,为了钱把金刚害了。但其实他的性格中,也有闪光点嘛。在危机四伏的骷髅岛(再次复制+粘贴),大家都拿着枪,他却始终拿者摄影机,面对恐龙,他不仅不畏惧,反而立即拍摄起来(虽然不是为艺术,而是为钱,但如此执著,也足以令人佩服了),同伴有难,他也不会见死不救(可惜那个同伴自己攀不紧悬崖,掉下去被恐龙吃了),摄影机被破坏后,他万念俱灰,发狂似的跟食人虫搏斗。虽然金刚是被他害的,但也不能完全否定他的做法呀。先问自己,如果你有一个发达的机会,你会理会别人的死活吗?更别说是一只动物了。
至于编剧(也不是《金刚》的编剧,而是情节中的编剧,我忘记了他叫什么名字,唔,好像是杰克吧?怎么好片的男主角都叫杰克?),勇敢,果断,有才华!如果是你,你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被野人捉回去那个岛(复制得累了,不粘贴了),你会毫不犹豫地回去救人么?还要面对那些面目狰狞、凶残可怕的野人呀。至少我心里要挣扎好久,才能决定。
安,女主角,红颜祸水。为了救她,死了好多人,最后金刚也死了(唉,终于吐露剧情了,不过即使我不说,想必大家都一定会听别人这样说过的)。当然这些都跟她无关啦,只是男人们自愿救她而已。
金刚,如果他得了最佳男主角,该怎样去领奖呢?
《南方都市报》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是这只猩猩,死前想说什么?
甲(23岁):I am just looking for Ann!
乙(24岁):善待大自然。
丙(26岁):放过我吧。
丁(24岁):我没有做过任何坏事!
戊(21岁):我想见安,并和她一起回那个岛(原文是把岛名写出来的)生活。
而L呢,她说金刚那么奋不顾身地保护安,是因为那是他的初恋呀。(L签名:看了KINGKONG,才知道初恋是怎么一回事。)我深有同感。
原来初恋的猩猩和人类一样,是会为爱情奋不顾身、付出一切的。金刚的初恋,也是他一辈子最后的恋爱了。(无论初恋多么的感动人,更好的爱前面等……还有前面吗?轰轰烈烈中结束,难怪这部电影能骗眼泪。)
不好看的小说和电影,即使看了,我也不屑为它写点文字(有精力留来写小说),我为《金刚》写了这么多字,难道还不值得你去看吗?
轩弦
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