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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谜案——刹那芳华逝  
| 2009-5-17 17:25:00

                                                   (一)    

传说古时候有个天天遭受婆婆的媳妇,她死后就变成兰花。状如人舌的花朵,就是在向人傾诉她的不幸:因为她的灵魂是清白的,所以兰花也就永远散发着淡雅的清香。
            旧上海.
夏日的清晨是一日中最舒适的时光,徐徐的轻风,让人前一日的烦暑尽消。半梦半醒间,我听着窗外那棵老白玉兰树枝头那唧唧喳喳的鸟啼,回想着前夜的梦境。突然一阵阵喧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恼人的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烦躁的起身往临街的窗外张望,只见隔壁的36号公寓门前聚集了一群人。有几个力工模样的正大包小裹的把车上的行李往下搬,原来是新房客在搬家啊。我一边抱怨为什么选择早晨搬家,一边也好奇的打量着新邻居,思索着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所房子。不到一个月的光景,人们对那件事就迅速的淡忘了吗?又或许他们是外地人还不知道这所宅子里发生的事情吧。
可是见证了整件事件的我却始终无法忘怀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更无法忘怀那个人如其名的女人——文心兰。
   第一次见到文心兰是因为我为她做的一篇专访,因为她是花之都夜总会的红歌星,也是时下娱乐界里的风云人物。主编让我去搞些独家新闻。我一向不屑于写此类的新闻,但是由于有这样一位大名鼎鼎的邻居,近水楼台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怪之怪当初太着急找落脚的地方,尽管香江路一带的公寓租金偏高,我还是勉强租下来了。住下来感觉不错,环境很清幽。由于工作很忙,无暇留意周围的邻居。直到上个月,才听帮我做饭的江婶提起旁边那座漂亮的36号小公寓,原来是大歌星文心兰的家。主编立即觉得奇货可居,软硬兼施的命令我去采访她。无奈之下只能去拜访一下这位尚未谋面的邻居了。由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印象中的她给我的感觉应该和其他的交际花一样,艳丽、媚俗是靠脸蛋吃饭不用大脑思考的一群。
午后,我来到香江路36号公寓前,我特意挑这个时间来是因为我前一天已经向江婶打听好了的。这段时间,江婶和隔壁的田嫂已经混得很熟稔了。她告诉江婶一般这个时间文心兰都会在家休息的。我一边思索着准备要采访的内容,一边按了按门铃。很快,门打开了。应门的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人。我知道这是文心兰的佣人田嫂。我向她说明了来意,由于是邻居,她很亲切的让我进屋等下,她去叫小姐下楼。
文家的公寓是一个二层的复式小楼,没有我想像中布置得那样金碧辉煌而又庸俗奢侈。一层为客厅、厨房、盥洗室和佣人房。二层有一间主卧和次卧。中西合璧式的家具和精美的手工装饰物在主人的巧妙搭配下别有一番雅致。一具一器皆精雅整洁,就连门口放置雨伞的瓷瓶都能让我细细的欣赏一番。鹅黄的地上几朵娇艳欲滴的蝴蝶兰,如此考究的器物却用来盛放雨伞。如果放在我家里用来插花我都舍不得哩,而她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放在了门口。主人的富足可见一斑了。环顾四周,我发现此间主人一定是偏爱兰花。因为室内的很多器物都带有兰花的图案。正中的墙上也挂满了与兰花有关的字画。其中一副看了落款居然是她自己亲手所书:内容是明代文征明的: “手培兰蕊两三载,日暖风和次第开。坐久不知香在室,推窗时有蝶飞来。”字迹隽秀工整。如此的品位让我颇感讶异。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若隐若现的香气,如入芝兰之室一般,让人烦暑尽消。如果不是已经确定了主人的身份,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置身于一位饱学之士的家中。
正当我在为对满室的精致而赞叹之际,文心兰从二楼的卧室里款款步下楼梯。此时的她已经洗尽铅华不施脂粉,美得天然。身为女人难免会对漂亮的同性嫉妒,我常常也不例外。但对于眼前这位优雅的一如兰花的女子,我突然由心底升出一种让自己莫名的好感。打破的开始的尴尬进入正题后,我们的话多了起来,我们发现彼此性格相近,有很多共鸣。我也知道了她家本是个书香门第,后来家道中落父母相继去世后剩下她一人。她如此爱兰就是受父亲的影响。我也问她,既然这么爱兰花,怎么客厅里没有见到一盆真的兰花呢?她笑了笑,颇感无奈的说:“你是知道我的工作性质的,免不了要周旋于一群男人之中,客厅为什么没有养真的兰花,是怕这些高贵兰花被这些臭男人的烟熏得俗了,我有一盆蕙兰,放在了我的卧室里。”就这样我忘记了此次的目的,没有问她那些关于她与鲁的传闻,只是与她闲聊。她思维敏捷言辞直爽让我很喜欢。我也发现她虽然沉迷于灯红酒绿的颓废生活里,但是仍然保有一颗柔情纯真的心。这就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在她生前的见面。直到天黑我才离开。冒失的我出门经过玄关时没留意险些把那个漂亮的兰花瓶碰倒。吓得我出了一身的冷汗。不停的道歉。文却安慰我说:“没关系,我自己也总是碰到,田嫂为这总是都跟我抱怨,这瓶是祖传的,父亲在世时就是放在家里的这个位置,所以我也依样放在了这里,但是这里的宽度没有老房子宽,所以不小心就会碰到。现在每当我经过这里都会想起小的时候,让我很温馨。”我和文心兰依依惜别,她送我到门外时她一再的说,觉得和我很投机,很希望彼此成为朋友。让我有时间就去她家坐坐。我也很高兴的答应了。
但是第二天主编就派我去外地公干,这样直到一星期后我才回到上海。火车到了上海已经是夜里11点多了。我又累又饿,我这一天仿佛霉运当头,当我在路上经过清水河时,在桥上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车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所幸河水并不深,我还会游泳,但是衣服都已经湿透了,我只得先到离得很近的报社一趟,换上了一身男同事的衣服。回家时才发现自己居然把钥匙弄丢了,可能是掉进了水中了吧。原定我是后天才回家,所以江婶回自己家去了。夜色中那紧锁的大门仿佛在嘲笑我这个没用的主人,我恨恨的踢了踢大门,夏日的雨来得很快,转眼间我就再次湿透了。此时的我欲哭无泪。被淋成了落汤鸡的我突然发现隔壁文心兰家二楼卧室的窗子打开着,里面灯火通明。看来她还没休息。尽管我平素不喜欢打扰人家,但是现在也不得不厚着脸皮去借宿一夜了。我飞奔到文心兰家门前,没等敲门就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我暗想她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最近社会的治安很乱的,见到她一定得提醒她才是。尽管门是虚掩的,出于礼貌我还是敲了敲门,但是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出来,雨越下越大,我也顾不得那许多规则便走了进去。
文心兰家中的客厅灯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我暗暗纳罕,故意提高了声音道:“文小姐,我是隔壁的记者小林,冒昧的打扰真是过意不去……”话音未落,便听到从二楼传来不耐烦的一声:“出去!谁让你进来的!”闻听此言我顿感怒火上冲,象是为自己解嘲似的说:“好吧,既然文小姐不方便那我就不打扰了!”说着愤然转身离去,由于走得又气又急,经过玄关时又碰到了花瓶,险些把花瓶撞倒。
无奈之际,我冒雨来到了报社。尽湿的衣衫贴在身上,经冷风一吹更是寒冷刺骨,一路上我一面在为自己的霉运而懊恼,另一方面也在为在文家受到的无理待遇而恚怒不已。想不到这看似温文有礼的文心兰今天为何如此待人,还真是个喜怒无常之人。
直至次日清晨,我终于在联系到了江婶后,便向主编请了个假,因为连日来的旅途劳顿加之昨夜的一场风寒让我发起高烧来。当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到达寓所后,却发现文家的门前一群警察模样的人出出进进,看那情况应该是文家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他们看到我后,便有一名警察向我示意让我过去。一向好奇心重的我尽管身体不适,但还是过去了。一番交谈过后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昨夜,文心兰死在了自家的卧室房间里。警察例行公事的向我这个邻居调查取证。我也毫不隐瞒的向警察诉说了昨夜自己也曾到过凶案现场的事实。我也想起来,为什么文昨夜对我的无理言语也许正是在为什么事情而困扰所致,甚至于她正在被凶手所胁迫。而我却为此还抱怨了一晚,真的让我感到惭愧难过不已。
因为几日前的一番长谈,使得我对文心兰实是怀有一种说不清的好感。她的美丽和学识让我仰慕钦佩。对于她的死让我感到万分的惋惜。感慨命运的不公,既赋予了她如此的美貌与智慧的同时,却也将如此多舛的命运安排给了她。
对于这个案件的关注度已经大大超过了我一个记者对于事件热中所能达到的程度。因为我曾经到过现场,所以我理所应当的也成为了调查对象,这一点我到没有为自己而担心,因为自己问心无愧。而经过一番调查后,基本已经排除了我的嫌疑。而我也成了一名重要的时间证人,由于我的证明,我在案发夜里11:35分我曾到过一楼的客厅,听到过文在二楼和我讲话,所以证明当时文还没有死。也就是说,惨剧发生在夜里的11:35分以后。我找到了自己的一位参与此案调查工作的一位警察朋友宋唯。因为我经常报道此类的事件,所以也和宋唯混得很熟,算是老朋友了。对于我他也很信任,无所保留的把目前警方所掌握到的情况都告诉了我。
文心兰现年21岁,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于一年前在花之都首次登台后,就随之走红。死者目前独居,家里只有一个女佣。由于死者身份的原因,所以生前的人际关系较复杂。而她生活又比较富裕,情杀和因财杀人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今天早上六点,佣人田嫂上楼发现了尸体,急忙报案。就初步的现场勘察看来:尸体面部朝下卧于卧室窗前。系被人以死者睡衣上的衣带勒住喉咙当场致命。衣带交叉处在死者的后颈处,尸身上的印记与衣带吻合。尸体身着真丝的月白短袖睡衣,有轻微的脱丝处。赤着双足,拖鞋则散落在尸体的脚旁。从尸体已经完全僵硬的程度和我这个最后与死者接触人来证明,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在9—12小时之间。也就是说被害时间应该是在昨夜11:35之后直至今晨佣人6点发现之间的这段时间里。而昨夜的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凶手是由房门进入室内做案的。在现场的玄关处发现了多处脚印。因为昨夜夜里有雨,所以比较清晰。但是彼此重叠交错比较凌乱,不太容易辨认了。而玄关以外的其他地方均找不到任何足迹了。经过辨认发现两种比较新的为女性,后经证实是我和佣人的。比较有价值的线索是另外的两种男性的足迹。一种尖头,41码。从人字纹判断为时下流行的金丹利皮鞋。这种时髦的鞋子年轻人穿得颇多。从鞋底的磨损程度看来还很新。另一种为手工的布底鞋。大门外足迹较乱,已经无法辨认了。
负责此案的宋唯询问田嫂得知(以下为佣人田嫂的口述)
“今天小姐从夜总会回来得比以往要早,回来后她吩咐我说一会大华银行的董事鲁新平来,叫我回自己的房间不用出来接待,他们要谈点重要的事情不能打扰。吩咐我大门不用锁了。小姐看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我什么都不敢说了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由于干了一天活特别累,所以很快我就睡着了。刚睡里一会,就听到打雷,原来下雨了,我一看表11:30分,突然想起我姐家院子里晒的棉衣还没收,连忙去收。我姐姐家离这也就3、5分钟的路,她家人都出门了,托付我帮忙看家,我中午把她家的衣服刚拿出来晒,这让雨淋了可糟糕了。因为我想,这一去一回很快的也用不了多久。而小姐吩咐过不让我打扰,于是我就没告诉小姐就自己出门了。那时也不知道鲁先生来还是没来,因为客厅的等亮着,小姐却不在客厅里。等我回来时客厅依旧没人。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一时我也睡不着,正琢磨这么晚了,也不知道那鲁先生来没来呢?这大门也不能就这么一直开着啊!就听见外面林小姐说话,小姐回了一句,我跟了小姐好久,小姐说话从来都很礼貌很客气的,没想到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啊,我可不敢再多话了,赶紧睡下了。”(二)
一连几天的调查后,警方排除了很多和文有情感纠葛的男人后依然没什么头绪。据宋唯介绍说,他第一个调查的对象就是田嫂口供里提到的,大华银行的董事鲁新平。鲁是一个年逾五十的胖男人。这个凭借妻子的关系才出头的男人,尽管现在已是头发稀少,大腹便便的样子,但是却能依稀看得出当年也必是个英俊翩翩的男子。而他似乎对自己的外表也格外的重视,打扮得也很得体。没有象一些财大气粗的暴发户那样为了显得年轻点,勉强穿一些年轻人的衣服,把自己弄得不伦不类的。鲁的穿着就比较符合一个银行家的年纪和身份,铁灰色的西装套装下配一双圆头的同色系牛皮鞋,鞋子擦得锃亮。
考虑到他是商界的名流,所以在询问他时宋唯的措词还是很谨慎客气的。在得知了宋唯的来意后,他似乎大吃了一惊,连连摇头叹息着说:“我的确是曾经约过文小姐在家中见面,但是当晚因为银行临时出点状况,所以没有赴约,也没有时间给她打个电话,本打算今天再跟她道歉的,唉……如果当时我去了也许她就不会……”说到这里语声低了下去,声音有些哽咽了。如果并非作伪,那看来他对文心兰还是颇有点感情的。宋唯干咳了声继续问:“那晚你去文家有什么事情吗?”“哦,这个……”听到宋唯如此问,鲁突然有些扭捏起来,迟疑着不肯继续说了。“如果文小姐是你的好朋友,那么你就更应该与我们合作,这样才能早日破案,帮助文小姐一雪冤仇啊!”“是的。”考虑了一阵,鲁下定了决心道:“这个事情本来我是不想跟外人讲的,因为这个毕竟关乎我与死者的隐私,但是就象你说的,为了早日找到杀害文的凶手,我一定要配合警方,将我知道的一切全部说出来,那晚是我主动去约文小姐的,因为我一直对她很倾慕,希望她能接受我,尽管我不能给她名分,但是我会用各种方式来补偿她,不让她再为了生活而抛头露面。尽管这样的事情很多,但是还是请你尽量保密,不要说出去。毕竟她已经去了,我不想在她死后还有人讲她的是非……”说完,他掏出手帕背过身去拭了拭眼角。宋唯看着他伤心的样子并不象是作伪,又询问了几个常规的问题后就离开了。
在鲁这里没有什么收获后,宋唯接着来到了文的绯闻男友于敬仕所在的学校。听到有警察来调查,于一路飞奔的来了,宋唯一见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身为男子的他不禁也暗自又羡又嫉。似乎老天爷对于格外的眷顾,除了让他生于富贵之家外还将他生就的长身玉立,俊美潇洒。这样的男子,试问世间有几个女子会抵挡的住他的魅力呢?
同样的,在得知了文的死讯后,于起初也是惊疑不定,不过在确定消息属实后,于表现得比鲁还要悲痛,泣不成声的说要立刻见一见文。看着于悲痛欲绝捶胸顿足的样子。宋唯也不忍多问,只是询问了当晚于的行踪。于强忍着悲痛定了定神说:“那晚因为我要准备一篇论文,所以一直在寝室里没有离开。”“是的,那晚我看见他宿舍的灯一直都亮着呢!”他的同学,李靖插嘴道。“哦?你怎么这么确定?”“那晚我坏肚子,一宿上了三次厕所,每次经过他门前都看到门缝里还透出光来。”“那你同寝室的人可以证明吗?”“因为不习惯和人同住,所以寝室是我独住,没有和人合住。”宋唯点了点头,暗想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到哪里都享有特权。“可以到你的寝室里看一下吗?”其实,宋唯也觉得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因为现在并没有就确定于是凶手,但是他现在颇感好奇的是,这个有钱人家的阔少独居的寝室究竟会布置是否会和家中一般的富丽堂皇。结果让宋唯颇感失望的是,寝室很普通,和其他的寝室一样,都是很普通的家具。只是那个格外大的衣橱显示了主人的富有,从没有关合的门缝隐约可见满满的衣物,这是普通学生所不能有的。意外之下宋唯突然注意到床下隐约露出的一小截皮鞋——金丹利皮鞋!因为鞋子的样式时新且价格不菲,所以即使没穿过也会对这种鞋子的样子了如指掌,更何况是数日来不断寻找的目标了。其实他之所以首先调查鲁和于也正是因为他们二人都很有钱,穿得起这种鞋子。看鲁的打扮是不会穿这种鞋子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于了,果然不虚此行。宋唯不动声色的假装鞋带松了蹲下去绑鞋带,一眼就看见鞋子沾满了泥污。宋唯拿起鞋子看了看,果然是41码,将鞋子翻转后,鞋底的花纹和现场留下的一模一样。“这个鞋底的泥还没有干透呢,如果你昨晚没出去过,那鞋子底下的泥又怎么解释呢?”“不错,我的确去过文家,不过我没有杀心兰,我那么爱她有怎么会杀她呢?”“那你刚才为什么撒谎?”“那是因为刚才同学在,我要面子,没有承认。最近我和文闹了点别扭,她最近和大华银行的鲁新平走得很近,让我的同学都知道了,我很没面子,所以一直赌气没有找她,同学都知道的,不过昨晚我实在很记挂着她,就拿着前段时间她托我修理的手表去找她,想借此和好,但是怕同学笑我没出息,就没有关灯,让大家以为我还在学习。”听了这翻解释后,宋唯说:“那当晚你是几点到的文家?看到了什么?”“我是昨夜11:35分左右到了文家,因为拿着手表,所以时间很准确,当时她还好端端的,没等他说什么,文就主动和解了,因为怕雨太大,她一个劲的催促我快回去,本来我还想多呆下,但是怕文生气就离开了。现在回想看心兰那时的状态,应该是在等一个人,怕我撞见所以才让我赶快离开吧!”宋唯接着又询问了点关于于家里的一些细节问题后离开了。
一方面我因为记挂着案情的进展,在一个人冥思苦想之后又来到了警察局,遇到了刚走访回来的宋唯。起初,他还准备向我隐瞒一些调查的结果,但是在我一番软磨硬泡之后,小宋终于忍不住向我提及了这两次的询问过程,尤其是对于鞋子的发现,说得颇为得意。于是我连忙趁机称赞他如何机智能干,让他在陶醉之余糊里糊涂的就答应带我来到了现场。
又走入那间布置的如此温馨的房间后,却让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压抑悲凉的感觉。来到凶案发生的地点文心兰二楼的卧室。上一次我并没有来过。只听她提起她有一盆最珍视的兰花养在那里。带着难过的心情去打量着她的卧房,这里延续了客厅里的风格布置。淡雅的中透露出主人心思的精巧。门正对着一扇向南的小窗。窗台上果有一盆兰花。由于开着窗户,那盆在饱经了一夜风吹雨打的折磨后已经花容失色了。似乎在叹息着,没有了主人的爱护自己是如此的可怜,又或者在对昨夜发生在自己面前的这一幕惨剧而向我们这些无知的人们默默的控诉着什么。我近身仔细的端详,那是一株蕙兰,饱经风雨让人怜惜。我不由得想起了它的主人。哀伤之意难以抑制的涌上我的心头。我忍着悲伤黯然下楼,突然发现这精致的房间由于少了文这个主人后别的如此的黯淡失色。由于心乱如麻,我心不在焉的经过玄关时突然一惊,暗叫糟糕,又要碰到花瓶了。我习惯性的伸出手去准备去扶花瓶时,却发现手中一空,什么都没有摸到。小宋看见我紧张兮兮的样子,笑道:“都说别来了,看把你吓的,这杀人现场有什么好看的,别晚上回家做噩梦了!”我讪讪的笑了笑说:“我每次经过这都要碰到花瓶,总是提醒自己怕忘了,奇怪,花瓶怎么不见了,想是你们怕妨碍查案给移到别处了。”“没有啊,从我们来就一直没见到这里有什么花瓶啊!你记错了吧,这里这么窄,怎么再放个花瓶呢?”宋唯摇摇头说。“真的是有的,我昨晚从这里出去时因为走的急,不小心还又碰了一下呢!”我连忙解释说。一旁的田嫂看到我的窘迫,忙为我解围说:“林小姐说的没错,我家这里确实有个花瓶的,哦,我昨晚曾经出去过,怕回来时不小心碰到给悄悄挪到门后去了,我以前也总是这样的,不过是瞒着小姐的,怕她生气,唉,可惜现在小姐……”说着说着眼圈又红了,忍不住掉下眼泪,忙走到门后一看惊讶的说:“咦,花瓶呢?哎呀,我想起来了,我昨晚回来后明明已经将花瓶放回原来的位置了,这时千真万确的,因为搬的时候不小心还把腰扭了一下,现在还隐隐做痛呢!”说着不停的在原来放花瓶的位置比划着。我也颇感奇怪,低下头仔细一看,由于放置时间长了,那块地面上已经留下了个淡淡的圈,圈里也残留着一处男性的足迹。我指给小宋看了告诉我说,那已经证实了是于敬仕的。但据他所讲他昨夜是11:35分左右到了文家,就把她让他帮忙修理的手表送来就走了。他还说他看见了一个女子刚从文家离去的背影。根据时间判断他说的那个女子那应该就是我了。我又问:“这个于敬仕经常这么晚进出文家吗?”宋唯说:“他是文心兰的绯闻男友,在大学里学的就是音乐,经常演出一些歌剧,而且因为人长得俊美声音也不似寻常男子那样浑厚,所以有时还会客串一下女角,当真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的美少年,所以文对他偏爱那也是和情理的。”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最近听说文已经向其提出分手。这是他的同学悄悄告诉我的,因为于好面子,即使是真的他也不会说的。”
随后,我们在文家反复查找那个花瓶而无果后,宋唯认为这是个重要的疑点,立即报告给了警署。
花瓶的失踪让本来已经进入胶着状态的调查出现了一丝的转机。有人推断本案也许是谋财。但是推论很快便有人怀疑,为什么其他贵重的不拿,偏要拿一个又重要大的花瓶呢?会有这么笨的贼吗?
   几天后一个让人兴奋的消息传来,有人见到一个叫五子的小混混在黑市上向人打听过类似的花瓶价格。警察立即将其逮捕。并在其家搜出了那个丢失的花瓶。经过警方的反复审讯后,五子终于招认了自己在文家盗窃的经过。那天夜里11:40分左右,五子刚从赌场输得精光回来,路过文家门前时,发现门居然虚掩着,里面透出一丝灯光。,于是他悄悄的溜进去,偷走了花瓶。警察问他为什么只偷花瓶而不头其他的东西时,他说是因为曾经有人告诉过他文心兰的家中有一个价值连城的宝瓶,有人愿意出大价钱收购。其实他也很怀疑,谁会把一个宝贝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放在门口,但是因为因为刚才输红了眼,他决定碰碰运气。因为他胆子很小,在偷了花瓶后就悄悄的溜走了,没有再动其他的东西。但是当他搬着花瓶出门后又有点不甘心,想返回去再拿点时发现自己不小心顺手已经将门锁上了只好做罢。由始之终,五子始终不肯承认他曾经杀人。但是现在所有的证据却都对他很不利。因为文是个名人,人们对于这个案件都很关注,一个美艳的歌女深夜死于家中让人不由得会往桃色的事件去猜测。于是那些平时与文交往过的名流们人人自危,唯恐被怀疑到自己的头上。此案牵连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所以警方迫于外界的压力,也恨不得立即结案,所以准备以此罪名定五子的罪。
下午,我见到了宋唯,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后,我切入正题:“是谁告诉五子文心兰的那个花瓶价值连城的呢?”宋唯答道:“五子说是一个叫赵青利的人,他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我问:“那你们调查过这个赵青利这么说是什么目的吗?”宋习惯性的搓了搓手说:“他也是文心兰的仰慕者,但是文心兰对他一向是不屑一顾,所以他就怀恨在心,到处散布谣言,让这些流氓都觊觎文家。”我知道宋唯只要被我追问的急了就会有下意识的搓手的动作,于是我接着问:“那鲁新平那天去没去文家呢?”“没有,我调查过了,鲁那天有事情,没有赴约”“那有什么证人证明他所说的吗?”宋唯有些尴尬的说:“反正凶手都抓住了,也就没必要调查了。”“那于敬仕也曾经到过案发现场,你们为什么不怀疑他呢?”宋唯解释说:“于的确曾经到过现场,但是他离开的时间是11:35分之前,而案发时间应该是11:35以后。他离开后还看到了你推门进去,和你去的时间一前一后,你进去后,那时的文心兰还活着,还跟你讲过话,这也是你证实的啊。你就不要再抓住那些旁支细节而纠缠不休了。”我有些生气的说:“你们这些警察难道就是这么办事的吗?明明还有很多疑点就草草结案,什么是旁支细节,这些也许恰恰就是能揭示真个案件的谜底呢!”宋唯被我说得哑口无言,看着他有些泄气的样子,我说:“我还要再去一回文家看看,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把你们警察办案草率的事情给你曝光。”
无可奈何之下,宋唯只得再一次带我来到文家,来到了文心兰的卧室。因为警方的调查还没有结束,房间依然保持着案发时的状态。大开的窗前那盆兰花因为缺人照料已经开始凋零,在风中飘摇,越发让人觉得凄凉。突然外面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至。我连忙询问宋唯是否可以关窗户,死者生前最爱这盆兰花,一定不忍心让它受如此的折磨。宋唯点点头同意了。我连忙走到窗前去关窗户。当手触及窗户时,突然间一个念头在我心头闪过,我连忙问宋,你还记得凶案发生的夜里是几点开始下雨的吗?宋唯说:“是夜里的11点20分起。”我看着宋唯说:“那也就是说文心兰的真正死亡时间应该是11点20分前!”宋唯吃惊的看着我。我继续说:“我知道文心兰特别爱惜这盆花,如果当时她还活着,那她一定会去关上窗户,可是这扇窗户可并没有关上,这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文心兰已经不能再关窗户了,她已经死了!”“不可能,也许是她情绪不佳忘记关了呢?而且你和田嫂在11点35分的时候明明还听到了死者说话呢!”这就是让我困惑的关键,我也想不通其中的原因。“也许是别人在说话,或者挟持着文让她讲话呢?”
思索着我为自己设下的一个个疑问,我和宋唯离开了卧室,经过玄关时,我看着那些深浅不一的脚印停了下来,隐隐的始终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这里有我和田嫂的脚印,还有于和五子的。突然我的视线锁定在了一个花瓶印里的脚印。“那是于敬仕的。”宋唯顺着我的目光看去说:“那个圈是花瓶印,我们已经用花瓶比了一下完全吻合。”向放映电影一样,无数的镜头和线索在我的脑海中迅速的交替。忘了是哪部小说里的侦探说:越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线索越能揭示一件事情的真相。所以这看似简单的脚印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想真相往往是被我们所忽略的摆在眼前的事情。因为惯性,人们不会去注意。望着圈里的脚印,和那个记忆里的雨夜渐渐重叠,突然屋外的一道刺目的闪电点醒了我。“杀人的是于敬仕!”我大声说道。宋唯被吓了一跳,吃惊的看着我。我继续说:“就是这个花瓶印里的脚印告诉我的。因为那天11:35分左右我离开时,那时我还碰了一下花瓶,而田嫂说她是11点20离开的,走前把花瓶放在了门后,等她11点30分回来后才放回原处的,所以证明这个脚印就是在田嫂离开后的这段时间里印上去的,等她回来后,花瓶又放回来,别人的脚印是不可能再印到里面去的。而11点45左右五子走时已经把门关起来了,虽然那时花瓶也不在,即使是能在那个地方留下脚印但是门已经锁了,凶手也进不来了。所以说只有在我之前到现场的人才是真凶。而于敬仕说自己是在我之后才进入文家就是在撒谎,而且那天我穿的是男人的衣服,我的身材很高,头发又剪成男式,任何人看见了我的背影都会认为我是个男人的,只有当时就已经在案发现场没有离去的他,听到过我的声音才会知道我是个女子。”我的一番话让宋唯陷入了沉思。看着宋唯苦苦思索的样子,我说:“不过他的动机让我考虑了很久。”
“动机很简单,这点之前我在调查中已经知道了,文最近一直要和于分手,而于一贯是众人眼中的骄子,颇为自负,好面子的他当然不同意被文甩掉,苦苦纠缠着文心兰,他们经常因为这个而争吵。如果说因为一时恼羞成怒而错手杀死文也是可能的。”“那就对了。”我继续说:“那天晚上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那天晚上的情形是这样的,11:10分,田嫂回姐姐家收棉衣。临走前她按照小姐的吩咐没有锁门。她怕回来晚了碰倒花瓶,就将瓶顺手放在了门后。11:20,于敬仕来了,外面正好开始下雨,他与死者发生争执后起了杀意,趁死者跑到二楼关窗之际将其杀害,刚要离开时发现田嫂回来便躲在二楼。11:30田嫂回来后又将花瓶搬回原来的位置,于的脚印便被盖在了下面。出现了带圆圈的脚印。因为没有小姐的吩咐,田嫂依然没有关门,随即11:35我来了,我叫文,躲在二楼的于着急了,怕被撞见就模仿文的声音,装出吵架的样子让我悻悻的的离开了。随后于也匆忙离去。但并没有看到我的背影,他只是听到我的声音便知道我是女子,但是却说看到我的背影,那就是在撒谎,因为那天我穿的是同事的男式的夹克,我的头发也是短发,他又怎么能从衣着上知道我是女子呢?11:40小偷来了,偷走了花瓶这就是整件事件的经过。
宋唯恍然道:“难怪如此爱兰的文没有把窗户关好而任那盆花饱经风雨而不管,因为那时她已经死了。 尽管于自作聪明的模仿文和你讲话,却恰恰却暴露了凶手的想要掩藏的真相,而据我了解,于敬仕在学校时表演过歌剧,能够模仿女声。你和文不熟悉,比较容易蒙混过去,而田嫂虽然听见了,但是离得远了,听得也不甚清晰啊!”
“不错,”我顿了顿接着说:“所以,死者真正死亡的时间从下雨时间上可以推算出,应该是11:20分,因为我在11点35的时候看见文的窗户还开着,而证明于敬仕是在11点20到文家可以从脚印上证明。他的脚印是印在花瓶底下的,而花瓶不在原位可以在下面留下脚印的时间也就是11:20——11:30之间,所以他是凶手毋庸置疑……”
没等我把话讲完,宋唯已经冲到了大门口,边跑还边回头说:“小林,多谢你的提醒,我去抓真正的凶手了……”讲到最后几个字时,声音已经在大门外了。
午后的一缕阳光透过窗子照入大厅,那光线恰巧停在了文心兰亲笔所书的字上,一想到物还在人却以离我们远去,尽管我为她找到了真凶,但是因为事件的了结,心情却愈加的沉重了。“坐久不知香在室,推窗时有蝶飞来。”我默默的心中反复的叨念着,突然发觉,原来那如入芝兰之室的清香已经荡然无存,却仿佛萦绕在我灵魂的更深处。

By:堕落红尘心未泯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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