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的鉴定
强奸(rape)
一,强奸的定义
强奸,一般指男性采取暴力、胁迫、诱骗等方式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婚姻以外的一种性交行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生理学上的性交是指阴茎插入阴道直至射精的全过程,而法律上强奸的概念与之有所不同,只要阴茎接触到前庭就已经构成了强奸行为,无论是否发生处女破裂或者射精过程。
二,有关强奸案鉴定的法律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奸案件的鉴定中,检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三,强奸案鉴定的第一证明
指在对受害者进行身体检查等之前,进行的现场勘察与案情了解。包括以下两点内容:
1,现场勘察:对强奸案发生的现场进行仔细而周密的勘察,尤其注意对物证的提取,例如精斑、血迹、阴毛等,还要注意有无搏斗痕迹;
2,案情调查:主要指对受害人及其监护人等其他知情人员进行有关案情的了解,争取获得更多的细节以及施暴者的体貌特征等。
四,强奸案鉴定的第二证明
1,性交的证明。包括处女膜的检验和阴道内精液的检验两个部分。
(1)处女膜的检验
检验按照妇产科的检查方式进行。
处女膜破裂多因第一次性交所致,且多为自游离缘向基底部呈放射状的完全性破裂。初次破裂多在下半部,破裂口有1~3条,对称性高,可出现血凝块与轻度红肿,触之有痛感;几天后可见少许渗出物,随时间延长而减轻,约一周完全消失。
检查时,应对大小阴唇、阴阜、阴蒂、前庭等部位做一般性检查,确认有无肿胀及擦伤;之后再对处女膜的形态和破裂程度做出详细的检查和记录,并绘图说明。
对于已婚或已有多次性生活经历的女性处女膜,检查无意义。
(2)阴道内精液的检查
强奸后12小时内阴道内精液的检出率可达百分之六十左右,对于强奸的确定十分重要。
对于活体,可以用消毒棉签伸入阴道做擦拭,制成涂片或者继续注入生理盐水获得离心沉淀物用于镜检;对于尸体,则还需解剖子宫,提取内容物做更为周密的检测。
但如果在施暴者使用避孕工具、体外射精、精子破坏等情况下则不能检验出精子。
2,强奸手段的证明。包括暴力强奸、非暴力强奸。
(1)暴力强奸
为一般强奸案件施暴者的主要手段。是由于施暴者采用击打、捆绑、按压等暴力措施而造成受害者衣物、身体出现抓伤、勒迹或者由于受害者抵抗而导致施暴者身体出现损伤。除此之外,还要注意检验与现场物证的结合,对于还原案发过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非暴力强奸
施暴者采用催眠剂、致幻剂等药物使被害人失去直觉及抵抗能力而加以施暴,因此不会出现暴力损伤,此时应注意血液、尿液的提取与毒物分析。
另外,施暴者采用胁迫、利诱等手段使被害者精神被摧残而不予抵抗,也无明显暴力损伤痕迹。
3,其他。
如受害人因为被强奸而感染性病,要对施暴者进行性病检查;强奸导致妊娠需要进行DNA检验等。
五,相关案例
1,吸食K粉后被强奸:阿克苏男子逼17岁少女吸食K粉后将其强奸 http://news.qq.com/a/20080712/001148.htm
2,暴力强奸事件:打工女住店遭6旬店老板强暴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7/12/content_513905.htm
3,幼女被强暴:幼女不敢独睡引“狼”入室 男工友获刑六年 http://www.ybtv.cc/xwzx/2008-07/07/cms17900article.shtml
每天,我们的身边,这样的事情总在发生。作为一名男性,我对这些丢了男人脸的败类强烈鄙视,并送上两个字: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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