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卡尔的曼妙与密室的凋零
文/普璞
卡尔于1972年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饥饿的妖精》(The Hungry Goblin),它以威尔基·柯林斯作为主角,但书卖得不好。当时卡尔正受着癌症病痛的折磨,但他的脑中却仍然满是诡计,可惜构造故事和创造人物的能力已经离他远去。他开始创作一部新的推理小说《海盗之路》(Pirates’Way),却至死没有完成。他逝世于1977年2月27日,享年70岁。
把这段放在这里,是为了告诉读者,我的这篇评论与众不同。如果只是想寻找单纯赞美卡尔的言论,可以在网上简单搜索到大量的资源,我只是想在这里论述我的观点,论述卡尔,卡尔的曼妙,卡尔生于美国,也让密室在美国凋零。
再美的花朵,盛开之后,必有凋零。要说起美国最让我敬重和佩服的推理作家,我只能想到一个名字,那就是约翰·迪克森·卡尔。
他的伟大以及对后世推理小说的影响,从他的称号--“密室之王”--中就可见一斑。这是对他一生最完美的评价。我相信,在日本,美国乃至英国,大多数获得任何让人垂涎奖项的本格派推理作家,都肯把自己一生的荣誉与这个让全世界认同的称号相交换。但没人如愿以偿。如果把不可能犯罪比作推理小说王冠的话,密室就是这个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宝石,已经被卡尔偷走了,再也无处可寻。
一本推理小说摆在我的面前,我不会认为它比金砖还重,也非文学如此简单。
不可能犯罪简而言之,就是在时间上、空间上、逻辑上所不可能完成的犯罪。密室,作为其中的重头戏,我先来简单介绍一下:
--在一个密闭的无法逃脱的房间内,有人被杀了。是的,当警察破门而入后,发现在这个反锁的房间内只有一具尸体,没有凶手踪影。他是如何离开的?
当读者阅读到这类案发现场时,往往会对解答产生兴趣,希望作者能给出合乎常理的真相,最好还巧妙无比。
他们往往还浑然不觉,密室吸引他们的本质在于这是一个奇迹,是作者的化不可能为可能,这样的产物已经不能简单的用“文学”二字加以概括,这是推理,这是智慧,延伸到了极致,便化为了艺术。
任何对世界还怀有好奇的人,如果发现这世上有一个人以制造这种奇迹为终身职业,都会对他感兴趣吧。
卡尔正是这样一个妙人。
他生于1906年11月30日,父亲是位律师,1920年末卡尔远赴巴黎求学。他曾经表示:“他们把我送去学校,希望将我教育成像我父亲一样的律师,但我只想写侦探小说。我指的不是那种旷世巨作之类的无聊东西,我指的是侦探小说。”
无疑,卡尔完成了他的梦想。他毕生创作了约80本小说,缔造了一个又一个“不可能犯罪”,我不想在这里烦述他曾获得过的奖项和荣誉,那些已经或者还有别人有机会获得,而“密室之王”永远只有一个。
2006年,是他的百年诞辰,我之前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起“不可能犯罪”这个书名正是出于对他的敬意,这是我个人单纯的意愿,旨在用这本书向这位100年前出生的大师致敬。08年才说出这番话的我,应该可以避免掉任何商业嫌疑了吧(《不可能犯罪》出版于2006年)。但这篇文章,我想论述的不是他的出生,而是死亡。
1977年,卡尔永远离开了人世,也让密室在美国凋零。
大师是百年一遇的,我们不指望美国10年就出一个卡尔。但我们常常发现大师逝世以后所留给自己国家的,除了纪念碑和大作之外,往往不是绿意盎然的春天,而是一片沙漠。是的,密室在美国凋零了,甚至在美国以外的其它英语系国家里,这种影响都是至深的。密室不再是一个活泼的小孩,顽皮的到处乱窜,更不会出现在当代流行读物之中。它就像是一个年老色衰的演员,悄然退居幕后。人们开始关注惊险悬念小说,魔幻小说,而再广义的密室定义也无法将它和畅销榜上的《哈利波特与密室》扯上联系。硬说《达芬奇密码》是推理小说也纯属牵强附会,推理的黄金时代在欧美已经结束了。
与过去的辉煌成就相比,现在已经归于虚无。
如果问起原因,可能会听到“密室已经写光了”,“诡计已经用完了”,“密室有卡尔写就够了”“时代不同了”“密室已经死了”“古典本格黄金时代结束了”诸如此类的话。还会有人翻出被誉为卡尔最著名小说之一的《三口棺材》(04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指着其中的“密室讲义”对你煞有介事的说道:
“看!这是卡尔写的密室讲义了,已经没有任何人能翻出新花样了!所有的密室尽出于此!”
作为一个推理写手,肯定不少人都听到过这样的言论,你也许无法反驳,无话辩解,或者真的这样以为。这种影响肯定在英语国家更为深厚长久,就像在金庸古龙过后,中国武侠开始走向衰落一样,大师们总是轻轻挥一挥衣袖,带走了全部云彩,让本土只剩下虚无的天空。但是否,密室真的被穷尽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密室没有完结。
不可能犯罪没有完结。
连卡尔自己都这样以为。
他逝世前已年满70岁,仍在创作《海盗之路》,从前文可以看出,卡尔著作等身,笔耕不辍。他把写作进行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并没有在完成《三口棺材》的密室讲义之后,把笔潇洒地向窗外一丢,从此游山玩水去了。
他还有写不光的诡计,只是世界给与他的时间不够多。他如果活到今天,肯定也会对“密室穷尽”言论嗤之以鼻。
言到此处,可能还会有人想翻开“密室讲义”摆在我的面前,质问我:那为何眼下的密室,变来变去,都逃不脱“密室讲义”的束缚?
这一点我想来重点说一下,实际上,除了密室讲义之外,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还存在各种讲义,诸如“不在场证明讲义”,“毒药讲义”等等,后人往往难以在上面添加补充些什么,因为它们确实“看上去很美”。但问题就出在这里,这种错误理解是对“密室讲义”的误读造成的。综合来说,“密室讲义”同其它诸如“不在场证明讲义”一样,讲的是“密室的表层”,而非“精髓”。
比如其中第五条:这是谋杀,但迷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的。譬如,房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谋杀横尸于室内,但大家以为他还活着。凶手装扮成受害人,或是从背后被误认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门口现身。接着,他一转身,卸下所有伪装,摇身一变,换回原本的样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间。由于他离去时,曾走过别人身边,因而造成了错觉。无论如何,他的不在场证明已成立。因为后来尸体被发现时,警方推定的案发时间,是发生在冒牌受害人进房之后。
这条讲义的第一句话是其关键,后面是卡尔的举例说明,我想已经不会有任何推理作家还会把这条例子原封不动的用到自己的小说中去吧。但这第一句话这么一写,是否推理作家们再写任何和错觉有关的诡计都是落人窠臼了呢?当然不是!密室小说的关键不在于它是否对读者进行了误导,不在于它是否掩饰了什么线索,也不在于它给读者是否造成了错觉,关键是在于它如何对读者进行误导,如何巧妙的掩饰线索,如何给读者造成重大错觉!推理小说的精髓尽在这“如何”二字上!并非讲义中写了“给读者制造错觉”的条目,那么只要以后做到这一点的小说就是落人窠臼。如此一来,干脆说“推理小说的讲义”就是“欺骗”二字好了,反正推理小说就是作者与读者智慧的较量,作者总是试图用尽千方百计让读者猜不到真相,凶手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欺骗警察,这就是一场欺骗的游戏。读者看到真相大白时如果发现与自己的设想不同,就说这是落人窠臼的写法,因为它同样在欺骗我。试问,这样的想法有多可笑?因为推理小说的精髓从不在“欺骗”二字上,而在于“如何欺骗”!
“密室讲义”的第六条亦然:
六、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
这句话说出了密室制造方法的表层,但同样不涉及精髓。你可以把这条铭记在心,但如果当你翻开一本推理小说,一页一页的翻下去,在最后3页的时候,发现密室的确是由房间外的人下手的,但因为设计的极为巧妙,他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下手,就像把双手透过水泥墙壁伸到房间内扼死了死者一样,你对这个过程完全浑然不觉,在真相揭晓前对凶手的手法百思不得其解,看完以后才恍然大悟的想:竟然是这样!他竟然是在房间外动的手!!
那么我要说,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密室诡计,并没有落“密室讲义”的窠臼,它独特、巧妙,是一个新的创作,它写出了密室小说的精髓,并且与你看过的任何其它密室都截然不同!
可以看出,密室讲义--包括我孙子武丸《8的杀人》和二阶堂黎人《恶灵之馆》中论述的--都是在讨论密室诡计的表层,涵盖不了精髓,任何一条,其精髓都可能无穷无尽,那如何可以说:密室已经写完了呢?
顺便,在这里说一下不在场证明讲义亦是如此。
有栖川有栖在《魔镜》(03年珠海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总结一份不在场证明讲义,比如说其中的两条:
2、证人产生了错觉
5、犯罪时间推测有误,为此类计谋中的精华,有两种细分方式
(1)将犯罪时间提前或把犯罪时间推后
(2)医学计谋与非医学计谋
这些想涵盖的并非是不在场证明的精髓,而是有栖川有栖对诡计的表层进行了归纳。但在有些读者的误读之下,似乎“让证人产生了错觉”就是重复前人,“把犯罪时间提前或延后”就是落人窠臼,这种想法当然如上所述,都是错误的。诡计的精髓是在于“如何让证人产生错觉”及“如何让警察做出错误的犯罪时间判断”,说到“如何”二字,那就奇妙无穷,无法尽数。
所以即使读者知道这些讲义,推理作家们还能把他们一一骗过,这才是推理小说的魅力所在,也是现代推理作家们的追求之一。如果写手对大师们的讲义进行了误读,就会阻碍自身的写作;如果读者对大师们的讲义进行了误读,就会对优秀的诡计嗤之以鼻;特别在推理文学刚刚兴起的中国,出现这种情况是对其发展极为不利的。
我们看一下同为亚洲国家的日本,他们的推理界从没有出现过“密室之王”,也没有欧美国家的“古典本格三巨头”,但他们在当代涌现出了一大批极具天分的推理作家。可以说现在的日本,不是西方推理巨头们远去后的荒漠,而是培育大师的肥沃土壤,密室同样如此。密室没有在日本凋零,而是正在绽放。
放眼日本文坛,“推理”、“新本格”和“密室”等全是流行词汇,作家纳税榜上,往往半数以上是推理作家。在07年的得奖榜单上,歌野晶午的《密室杀人游戏》和柄刀一的《密室王国》也赫然在目。“密室”,“密室”,在日本有越演越烈之势!这种和欧美国家的强烈反差,不禁引人注目。
回首再看我们的中国推理,我一直都相信,在原先什么都没有的土壤上,能长出最美的花朵。因为什么对它而言都是新的,没有固守成规,没有守则戒律,却有无数的样本可以汲取精华,以及无数的可能。
不过,密室纵然没有穷尽,但读者肯定有审美疲劳。有一点是可想而知的:在中国当前的推理环境下,如果让“密室满天飞”也绝对会让读者感觉厌倦。所以在最后,我有一句话想和各位写手朋友们共勉:密室贵在精而不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