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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劳伦斯·布洛克, Lawrence Block
isbn: 7802259304
书名: 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
页数: 224 页
译者: 徐秋华
定价: 22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装帧: 平装
出版年: 2010年04月
又名: The Burglar Who Liked to Quote Kipling
《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
【美】劳伦斯·布洛克 著
徐秋华 译
新星出版社 2010年4月 第1版
评测员:文泽尔
评测原文链接: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1877259/
雅贼宣言:
my name is Bernie Rhodenbarr and I’m a thief and I love to steal. I just plain love it.
或许我起初对本次的评测有些过于慎重了(大概一方面因为我手上原版也积着没看的缘故),这么一下子轻轻松松的读了七本半,却又觉得就此长篇大论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了。平心而论,我相当喜欢这个系列。似乎Bernie比Matthew和Evan加起来都可爱,Carolyn这个从第三本起便固定登场的“soulmate”的可爱程度也与Bernie不相上下(“嘿,来一杯Martini(在拿到杯子后就会一口喝尽)。”)——作为轻松阅读的系列,这套书比最近一直试图拿来消遣的冯内古特的科幻及福克纳的侦探(即使《Intruder in the Dust》已经算是很好读了,更何况我已经看过Clarence Brown导的同名电影——那些大多都比Hugh Wilson这个蠢蛋导演根据《衣柜里的贼》拍的蠢片子《Burglar》好个几百倍:布洛克这家伙如果找王家卫来拍雅贼,绝对比请四流货来挥霍作品聪明:相信他那时不会恰好和福克纳写《押沙龙!押沙龙!》之前那样窘迫,毕竟是写类型小说的)要好读得多,我对它们和它们对我均没有大的野心,因此可以很快扫完它们,毫不怜惜,或者有那么一点点吧。
那么结束废话进入正题。
风格统一且配色雅致的封皮总是能够讨人喜欢,相信这本不带覆膜的书的手感就同Barnegat Books里精装二手珍品的质量一样好。雅贼系列的标志设计很漂亮,依据劳伦斯布洛克的签名风格,将“雅贼系列”的编号和一行作者中文说明嵌入其中,颜色全部配合书体配色,整体感和设计感齐备。配图上每本皆是描绘串场线索物:比如《衣柜里的贼》是尊大衣柜,而本书则是写着吉卜林名字的旧书(直接写书名岂不更好?)。《别无选择的贼》则弱些——我以为画出文中仔细描述过的“蓝色盒子”来就更好了。至于那位拿伞的绅士(说实话更像是个落魄的上班族)背影,我倒想到文中对天气预报皆是使用概率来耍赖的刻薄评价,那么看成是一把“几分之几的伞”也完全切题。总之,本书的封面显然比我手里原版上那一串莫名其妙的黄铜钥匙和欧美书一向庞大的作者名字来得好得多,结合系列整体性考虑,加上腰封难得没说什么太夸大的话,我给予本项满分评价。
如前所述,对于如此精心设计的封面(对比:可怜的小行人在珠海社出的新书封面),新星在宣传上必定也是下了一番苦功——至少在用心的出版商那里,出版的一切环节都是配套的。如果一本书的装帧能够做到十分优秀,那么营销和宣传上按理也不会轻率对待。布洛克是新星社的老朋友了,自《八百万种死法》起,四年的时间,精装、平装、典藏接连不断:此雅贼系列早就有不少酒鬼迷们翘首以待,没有不负众望的满分宣传和满分推货,倒几乎都可以成为一桩Mystery。
书里有一处翻译我一直耿耿于怀,因为“主保圣人”不宜译成“保护神”,现代主要基督教派基本都是一神教,除了上帝之外是没有其他神祗的,圣约翰他们最多也只能译成“圣人”。Pangdike在大陆的译法虽然是“庞迪克”,但我倒是更喜欢庞帝克这个译法。三本雅贼,每本的译者都不同,但是风格上却倒也出奇地保持了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一方面是布洛克的调调照直翻就很好,另一方面可能校对上也有些功劳:可惜书中还是有一些错字的,虽然没有做统计,但我想应该不会少于三个,不过我对那些可以瞬间自我纠正的错误一向要求不高。
书中确实引了不少吉卜林(即使有些是托伪的),而吉卜林本身确不好翻。若要评价译文水准,还需随便举两段来做例子。
其一是《Loot》中的节选:
When from’ouse to ’ouse you’re ’untin’you must always work in pairs-
it’alves the gain, but safer you will find-
For a single man gets bottled on them twisty wisty stairs.
An’a woman comes and clobs’im from be’ind.
When you’ve turned’em inside out, an’it seems beyond a doubt.
As if there weren’t enough to dust a flute
(Cornet:Toot!toot!)-
书中译文:
如果挨家挨户地搜寻,你们一定要结伴而行——
这会使收获减半,但是更安全——
一个男人被困在弯弯曲曲的楼梯上,
一个女人走过来,从后面抓住他。
毫无疑问,你应该把他们彻底搜个遍。
似乎什么也没有
(号角:嘟!嘟!)
《Loot》这首诗似乎有几个版本,我的一本吉卜林献给A. F. Morrison的不薄的诗集里是后段完全不同的版本。鉴于打字太累就不一一列出,但我想对于诗歌而言,这样的翻译并不能算是优秀。比如“Hunting”译成“搜寻”而“bottled”仅是“困”字都缺乏神韵,“turned them inside out”翻成“彻底搜个遍”也不如“搜个底朝面”地道。“dust a flute”是个很少见的用法,似乎曾听哪里的酒保这样说过:“a flute”是一种缩略,实际是说"a flute of wine"之类,这里“flute”做“槽(酒槽)”讲,是量词。不过意义上大抵无错就是。但“Cornet”却应该是指“Piccolo Cornet”,这里是指那种高音短号,翻译成“号角”这种“horn”一类的,多少欠妥。
其二是正文节选:
I suppose he must have been in his early twenties. it was hard to be sure of his age because there was so little of his face available for study. His red-brown beard began just below his eyes, which in turn lurked behind thick-lensed horn-rims. He wore a Khaki army shirt, unbuttoned, and beneath it his T-shirt advertised the years fashionable beer, a South Dakota brand reputedly brewed with organic water.
书中译文:
我猜他应该是二十出头。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因为他脸上实在缺乏能让人深究的线索。红棕色的胡须似乎是从眼睛下面开始长的,一副牛角边的酒瓶底眼镜则遮住了那对眼睛。他穿着一件卡其布军用衬衫,没扣扣子,里面的T 恤上印着今年最流行的啤酒品牌,那是在南达科他州用有机水酿制而成的。
并不太妙的翻译,但也算不得差。“horn-rims”这个叫“角质边”,“牛角边”的译法我没听过。“thick-lensed”翻成“酒瓶底”倒算形象。“advertised the years faschionable beer...”译成“衬衣底下他的Tee给年度流行啤酒打着广告:南达科他州牌子,有机水酿制”较妥。
正文翻译能够看出译者为了文句通顺下了苦功,但是改动有些多,有些地方改得好,有些则略得糟。如果真心喜爱布洛克小说,建议全部读原版——因为文句中的种种细节无疑是享受这堆书的关键所在,译文的布洛克很难是真正的布洛克,我们可爱的伯尼大概也是有些走样的伯尼。然而,本版译文的流畅度和阅读的舒适度绝对不可忽略:就像玩耳机是否讲究音染一般——大奥也有音染,我很清楚不能用它来听说唱。鉴于我爱动圈而讨厌动铁之故(耳塞退烧还是ie8吧,动铁于我逃不过头晕的运命),翻译一项百分制下可打75分。
我不爱日系推理的原因之一,是因为那边很少能见到文字佳的作品。或者,更准确点说,缺少文字内容上合我口味的作品:岛田庄司、绫辻行人、东野圭吾、京极夏彦、森博嗣、山口雅也、伊坂幸太郎、西泽保彦、大阪圭吉、乙一、我孙子武丸、宫部美幸、有栖川有栖……数起来这些人的作品我这几年还真算是读过不少,可惜在我看来却没一部可算是文笔佳的。文字上喜爱的如桐野夏生、梦野久作、江户川乱步、连城三纪彦、天童荒太、横沟正史等人,似乎在目前的日系爱好者中皆有些过时——日本文学是不乏好文笔的,如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村上春树等诸君熟知的大家,文字上而言,我喜爱他们胜过上述的“第一集团军”多矣。不过,却仍不及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福克纳、艾柯、黑塞、格拉斯、昆德拉等一帮欧美派现代军团:当然,这其中翻译的成分影响较大——前段曾在柏林洪堡大学的旧书摊上翻过川端康成的原本《雪国》。虽然不懂日文,但其中汉字选词之美却显然凌驾于我之前所读的汉译版本之上。至于读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等的著作,译文和原本之间的距离更是仿若天堑。我从不相信一种语言能够真正忠实地还原另外一种语言,“信达雅”那是知易行难:因此我想日系推理在文笔上的弗如,大概同译者水平和用心程度脱不了干系。而真正的最美的推理小说,至少对于汉语阅读者而言,应该最终还是来自汉语写作者:这显然是无疑的。
再看看布洛克的调侃,因为最近系统阅读原版的缘故,这里可以给雅贼的笔调下个定义:平实、生动、生活化,经常的对话转折和冷幽默仿佛是慢慢来到百米高的云霄飞车顶端陡然落下,阅读十分愉快。这里面是没什么创作伟大经典故事的野心的,作者满足于笔头小利,偶尔嘲讽一下警察,批评一下政治,和女同性恋冒险家(其实是开着Poodle Factory洗狗店的小美女)合作互助,念叨念叨底层生活中的怪现象,渲染渲染贫富差距……唠叨是显然的,但是爱雅贼的人偏偏就爱这种小情调的唠叨:读小说的作用大部分是消遣,生活已经够辛苦了,让伯尼带我们逛逛纽约州,听大洋彼岸的市井小民们点评生活,大概比研究《坟墓的闯入者》(我得强调:这本书已经很通俗了!)中关于种族歧视的具象化,以及钻研《猫之摇篮》(匆忙,匆忙,匆忙)中新宗教和传统宗教的异同要开心得多:我们雅得和贼一样,很是低俗。
小说读者仅关注小说本身是最重要的:阅读小说,完全不必理睬任何人说的有关小说的任何话语。萨特有云:他人就是地狱。这句话曲解到小说上尤然。因此我的阅读过程大概是:内容简介直接跳过,原序译者序作品年表目录等等全部跳过,直接从正文开始读,有注释就随便扫一眼,直到读完。电影舞剧之类也一样,完全不去管别人说过些什么,其他人的想法对我而言除了降低体验感之外一无是处:读过之后如果有兴趣,自然会去看看其他人怎样理解,或者借由其他人(或者作者本人)的分析论证自己在阅读时的推断。
本着以上的原则,这次我不打算多说诡计布局部分(只是要强调一句:这本书,根本没必要去纠结分类。当是一本小说读就好——这样你会得到意外的惊喜:有逻辑推理部分,而且不算少;有诡计?这个就不提了吧。)。只摘录原版书上的一些媒体评价如下:
“LAWRENCE BLOCK IS A MASTER OF THE ART OF THE MYSTERY...”——New Orleans Times-Picayune
“ONE OF THE FINEST MYSTERY WRITERS OF OUR TIME.”——Houston Chronicle
“BERNIE THE BURGLAR SERIES ARENT JUST GOOD MYSTERIES, THEY ARE SUPREME ESCAPISM.”——Ft. Lauderdale Sun-Sentinel
看看有多少人强调了Mystery,现在你们还质疑这本书的分类么?它只是“非不可能犯罪”而已:相较于前两本,这本尤其的Mystery一些,至少比有栖川有栖更奎因流。
总而言之,这段的雅贼阅读经历是十分愉快的,即使大量阅读也毫不辛苦——虽然从斯宾诺莎开始越写越厚,不过这四本总归还是一年一本写成了。隔了几年以后,到《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和《Burglar in the Library》,每本已经厚了三分之一不止——翻译流畅、装帧精美、伯尼风趣、女人性感、小酒美味、猎物炫目、警察蠢笨、凶手淡定……连推荐评测的联络人都份外亲切漂亮。看着眼前一堆仍未看完的雅贼,手边有酒有烟,除了一套精致的German Steel开锁套装之外,我想不到自己还缺点什么。
【美】劳伦斯·布洛克 著
徐秋华 译
新星出版社 2010年4月 第1版
评测员:文泽尔
评测原文链接:http://www.douban.co
雅贼宣言:
my name is Bernie Rhodenbarr and I’m a thief and I love to steal. I just plain love it.
或许我起初对本次的评测有些过于慎重了(大概一方面因为我手上原版也积着没看的缘故),这么一下子轻轻松松的读了七本半,却又觉得就此长篇大论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了。平心而论,我相当喜欢这个系列。似乎Bernie比Matthew和Evan加起来都可爱,Carolyn这个从第三本起便固定登场的“soulmate”的可爱程度也与Bernie不相上下(“嘿,来一杯Martini(在拿到杯子后就会一口喝尽)。”)——作为轻松阅读的系列,这套书比最近一直试图拿来消遣的冯内古特的科幻及福克纳的侦探(即使《Intruder in the Dust》已经算是很好读了,更何况我已经看过Clarence Brown导的同名电影——那些大多都比Hugh Wilson这个蠢蛋导演根据《衣柜里的贼》拍的蠢片子《Burglar》好个几百倍:布洛克这家伙如果找王家卫来拍雅贼,绝对比请四流货来挥霍作品聪明:相信他那时不会恰好和福克纳写《押沙龙!押沙龙!》之前那样窘迫,毕竟是写类型小说的)要好读得多,我对它们和它们对我均没有大的野心,因此可以很快扫完它们,毫不怜惜,或者有那么一点点吧。
那么结束废话进入正题。
风格统一且配色雅致的封皮总是能够讨人喜欢,相信这本不带覆膜的书的手感就同Barnegat Books里精装二手珍品的质量一样好。雅贼系列的标志设计很漂亮,依据劳伦斯布洛克的签名风格,将“雅贼系列”的编号和一行作者中文说明嵌入其中,颜色全部配合书体配色,整体感和设计感齐备。配图上每本皆是描绘串场线索物:比如《衣柜里的贼》是尊大衣柜,而本书则是写着吉卜林名字的旧书(直接写书名岂不更好?)。《别无选择的贼》则弱些——我以为画出文中仔细描述过的“蓝色盒子”来就更好了。至于那位拿伞的绅士(说实话更像是个落魄的上班族)背影,我倒想到文中对天气预报皆是使用概率来耍赖的刻薄评价,那么看成是一把“几分之几的伞”也完全切题。总之,本书的封面显然比我手里原版上那一串莫名其妙的黄铜钥匙和欧美书一向庞大的作者名字来得好得多,结合系列整体性考虑,加上腰封难得没说什么太夸大的话,我给予本项满分评价。
如前所述,对于如此精心设计的封面(对比:可怜的小行人在珠海社出的新书封面),新星在宣传上必定也是下了一番苦功——至少在用心的出版商那里,出版的一切环节都是配套的。如果一本书的装帧能够做到十分优秀,那么营销和宣传上按理也不会轻率对待。布洛克是新星社的老朋友了,自《八百万种死法》起,四年的时间,精装、平装、典藏接连不断:此雅贼系列早就有不少酒鬼迷们翘首以待,没有不负众望的满分宣传和满分推货,倒几乎都可以成为一桩Mystery。
书里有一处翻译我一直耿耿于怀,因为“主保圣人”不宜译成“保护神”,现代主要基督教派基本都是一神教,除了上帝之外是没有其他神祗的,圣约翰他们最多也只能译成“圣人”。Pangdike在大陆的译法虽然是“庞迪克”,但我倒是更喜欢庞帝克这个译法。三本雅贼,每本的译者都不同,但是风格上却倒也出奇地保持了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一方面是布洛克的调调照直翻就很好,另一方面可能校对上也有些功劳:可惜书中还是有一些错字的,虽然没有做统计,但我想应该不会少于三个,不过我对那些可以瞬间自我纠正的错误一向要求不高。
书中确实引了不少吉卜林(即使有些是托伪的),而吉卜林本身确不好翻。若要评价译文水准,还需随便举两段来做例子。
其一是《Loot》中的节选:
When from’ouse to ’ouse you’re ’untin’you must always work in pairs-
it’alves the gain, but safer you will find-
For a single man gets bottled on them twisty wisty stairs.
An’a woman comes and clobs’im from be’ind.
When you’ve turned’em inside out, an’it seems beyond a doubt.
As if there weren’t enough to dust a flute
(Cornet:Toot!toot!)-
书中译文:
如果挨家挨户地搜寻,你们一定要结伴而行——
这会使收获减半,但是更安全——
一个男人被困在弯弯曲曲的楼梯上,
一个女人走过来,从后面抓住他。
毫无疑问,你应该把他们彻底搜个遍。
似乎什么也没有
(号角:嘟!嘟!)
《Loot》这首诗似乎有几个版本,我的一本吉卜林献给A. F. Morrison的不薄的诗集里是后段完全不同的版本。鉴于打字太累就不一一列出,但我想对于诗歌而言,这样的翻译并不能算是优秀。比如“Hunting”译成“搜寻”而“bottled”仅是“困”字都缺乏神韵,“turned them inside out”翻成“彻底搜个遍”也不如“搜个底朝面”地道。“dust a flute”是个很少见的用法,似乎曾听哪里的酒保这样说过:“a flute”是一种缩略,实际是说"a flute of wine"之类,这里“flute”做“槽(酒槽)”讲,是量词。不过意义上大抵无错就是。但“Cornet”却应该是指“Piccolo Cornet”,这里是指那种高音短号,翻译成“号角”这种“horn”一类的,多少欠妥。
其二是正文节选:
I suppose he must have been in his early twenties. it was hard to be sure of his age because there was so little of his face available for study. His red-brown beard began just below his eyes, which in turn lurked behind thick-lensed horn-rims. He wore a Khaki army shirt, unbuttoned, and beneath it his T-shirt advertised the years fashionable beer, a South Dakota brand reputedly brewed with organic water.
书中译文:
我猜他应该是二十出头。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因为他脸上实在缺乏能让人深究的线索。红棕色的胡须似乎是从眼睛下面开始长的,一副牛角边的酒瓶底眼镜则遮住了那对眼睛。他穿着一件卡其布军用衬衫,没扣扣子,里面的T 恤上印着今年最流行的啤酒品牌,那是在南达科他州用有机水酿制而成的。
并不太妙的翻译,但也算不得差。“horn-rims”这个叫“角质边”,“牛角边”的译法我没听过。“thick-lensed”翻成“酒瓶底”倒算形象。“advertised the years faschionable beer...”译成“衬衣底下他的Tee给年度流行啤酒打着广告:南达科他州牌子,有机水酿制”较妥。
正文翻译能够看出译者为了文句通顺下了苦功,但是改动有些多,有些地方改得好,有些则略得糟。如果真心喜爱布洛克小说,建议全部读原版——因为文句中的种种细节无疑是享受这堆书的关键所在,译文的布洛克很难是真正的布洛克,我们可爱的伯尼大概也是有些走样的伯尼。然而,本版译文的流畅度和阅读的舒适度绝对不可忽略:就像玩耳机是否讲究音染一般——大奥也有音染,我很清楚不能用它来听说唱。鉴于我爱动圈而讨厌动铁之故(耳塞退烧还是ie8吧,动铁于我逃不过头晕的运命),翻译一项百分制下可打75分。
我不爱日系推理的原因之一,是因为那边很少能见到文字佳的作品。或者,更准确点说,缺少文字内容上合我口味的作品:岛田庄司、绫辻行人、东野圭吾、京极夏彦、森博嗣、山口雅也、伊坂幸太郎、西泽保彦、大阪圭吉、乙一、我孙子武丸、宫部美幸、有栖川有栖……数起来这些人的作品我这几年还真算是读过不少,可惜在我看来却没一部可算是文笔佳的。文字上喜爱的如桐野夏生、梦野久作、江户川乱步、连城三纪彦、天童荒太、横沟正史等人,似乎在目前的日系爱好者中皆有些过时——日本文学是不乏好文笔的,如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村上春树等诸君熟知的大家,文字上而言,我喜爱他们胜过上述的“第一集团军”多矣。不过,却仍不及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福克纳、艾柯、黑塞、格拉斯、昆德拉等一帮欧美派现代军团:当然,这其中翻译的成分影响较大——前段曾在柏林洪堡大学的旧书摊上翻过川端康成的原本《雪国》。虽然不懂日文,但其中汉字选词之美却显然凌驾于我之前所读的汉译版本之上。至于读康德、黑格尔、叔本华、尼采等的著作,译文和原本之间的距离更是仿若天堑。我从不相信一种语言能够真正忠实地还原另外一种语言,“信达雅”那是知易行难:因此我想日系推理在文笔上的弗如,大概同译者水平和用心程度脱不了干系。而真正的最美的推理小说,至少对于汉语阅读者而言,应该最终还是来自汉语写作者:这显然是无疑的。
再看看布洛克的调侃,因为最近系统阅读原版的缘故,这里可以给雅贼的笔调下个定义:平实、生动、生活化,经常的对话转折和冷幽默仿佛是慢慢来到百米高的云霄飞车顶端陡然落下,阅读十分愉快。这里面是没什么创作伟大经典故事的野心的,作者满足于笔头小利,偶尔嘲讽一下警察,批评一下政治,和女同性恋冒险家(其实是开着Poodle Factory洗狗店的小美女)合作互助,念叨念叨底层生活中的怪现象,渲染渲染贫富差距……唠叨是显然的,但是爱雅贼的人偏偏就爱这种小情调的唠叨:读小说的作用大部分是消遣,生活已经够辛苦了,让伯尼带我们逛逛纽约州,听大洋彼岸的市井小民们点评生活,大概比研究《坟墓的闯入者》(我得强调:这本书已经很通俗了!)中关于种族歧视的具象化,以及钻研《猫之摇篮》(匆忙,匆忙,匆忙)中新宗教和传统宗教的异同要开心得多:我们雅得和贼一样,很是低俗。
小说读者仅关注小说本身是最重要的:阅读小说,完全不必理睬任何人说的有关小说的任何话语。萨特有云:他人就是地狱。这句话曲解到小说上尤然。因此我的阅读过程大概是:内容简介直接跳过,原序译者序作品年表目录等等全部跳过,直接从正文开始读,有注释就随便扫一眼,直到读完。电影舞剧之类也一样,完全不去管别人说过些什么,其他人的想法对我而言除了降低体验感之外一无是处:读过之后如果有兴趣,自然会去看看其他人怎样理解,或者借由其他人(或者作者本人)的分析论证自己在阅读时的推断。
本着以上的原则,这次我不打算多说诡计布局部分(只是要强调一句:这本书,根本没必要去纠结分类。当是一本小说读就好——这样你会得到意外的惊喜:有逻辑推理部分,而且不算少;有诡计?这个就不提了吧。)。只摘录原版书上的一些媒体评价如下:
“LAWRENCE BLOCK IS A MASTER OF THE ART OF THE MYSTERY...”——New Orleans Times-Picayune
“ONE OF THE FINEST MYSTERY WRITERS OF OUR TIME.”——Houston Chronicle
“BERNIE THE BURGLAR SERIES ARENT JUST GOOD MYSTERIES, THEY ARE SUPREME ESCAPISM.”——Ft. Lauderdale Sun-Sentinel
看看有多少人强调了Mystery,现在你们还质疑这本书的分类么?它只是“非不可能犯罪”而已:相较于前两本,这本尤其的Mystery一些,至少比有栖川有栖更奎因流。
总而言之,这段的雅贼阅读经历是十分愉快的,即使大量阅读也毫不辛苦——虽然从斯宾诺莎开始越写越厚,不过这四本总归还是一年一本写成了。隔了几年以后,到《Burglar Who Traded Ted Williams》和《Burglar in the Library》,每本已经厚了三分之一不止——翻译流畅、装帧精美、伯尼风趣、女人性感、小酒美味、猎物炫目、警察蠢笨、凶手淡定……连推荐评测的联络人都份外亲切漂亮。看着眼前一堆仍未看完的雅贼,手边有酒有烟,除了一套精致的German Steel开锁套装之外,我想不到自己还缺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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