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沙漠的眼泪』于2008-9-25 8:23:50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
我也买了书看了这个故事的,我觉得要是手指中毒的话,应该警察会看得到吧!。。。。。。。。
|
游客『球球』于2008-9-22 16:46:04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
解出了密码的意思,不过FC代表方晨是猜出来的。觉得剑桥英语是美式英语值得推敲。。。 关于作案手法,倒是没想到会让死者多次缝扣子,我想的是要么她知道死者笨手笨脚一定会扎手,要么就是到时候也能用扎手来解释手上的针孔。但是警察不应该检查不出针孔,就算是认为是缝扣子的结果,也不应该刻意忽略以至于说“没有找到伤口” 另外疑惑的一点是 死者为什么会在笔记本第一页就写下提示凶手的内容?他若是早知道方晨会杀他,为什么还跟她好?后来看了答案这点明白了,说是遗书也说得过去
|
游客『阿言』于2008-9-20 10:14:15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
一般人是右手拿针,左手被刺的吧? 他按复读机的手指也不一定是左手的那个食指或拇指啊 就算如此,凶手故意让警察从众多针孔中找不出致命的孔,那身上唯一的伤口也只是这些孔,而凶手天天故意叫死者给逢扣子是不是有问题,很有嫌疑?这样更明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