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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侦探勒索被判刑
作者:佚名    转贴自:报刊文摘    点击数:3653    更新时间:2004-9-13    文章录入:admin     分享到校内网 添加到QQ书签 转帖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9点 分享到豆瓣
    据《工人日报》7月18日报道,日前,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私人侦探高雪松在受顾调查“二奶”事件时勒索当事人案,法庭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有期徒刑2年。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私人侦探因其“业务”关系犯罪被判刑。。X7834B0I,★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V0686T1S?
    今年2月,高雪松以“高天”为名,印制并发出名位“X行动”的小传单,声称可以提供信息及帮助了解他人的秘密。杨姓女士欲抓丈夫包“二奶”把柄,见到高雪松所张贴的广告后于高雪松取得联系,双方约定以2000元成交,杨预付定金500元,余款待高雪松完成“业务”后交付。而后高才用跟踪、监视、录音等手段查到杨女士丈夫的“短处”。但抓到这些“把柄”后,高又心生一念:何不既“吃”掉杨女士的2000元,又从她丈夫那里去敲诈一笔?此后,高一方面敷衍杨女士,一方面设法和其丈夫取得联系,要他拿出3万元“证据费”了事。3月9日,高在与杨女士丈夫交易时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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