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小说、迷题中的侦查环节 任何一篇侦探推理小说都是有出现案件、侦查案件和解决案件三部分构成的。这三个部分犹如一条锁链,依靠着情节和逻辑相互连接。而一部好的侦探小说,这条锁链上的每一环都是完整的,没有缺憾的。这也就使得这些侦探小说成为经典的探案故事。但是在我们的原创小说或者迷题中,这条锁链是有瑕疵的,而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环也就是中间的侦查环节。 以一件谋杀案为例,如果到发现尸体之前都算作第一环节——出现案件,那么侦查案件的部分就应该是从侦探到达现场至侦探开始指证凶手之前。我们可以翻看推门到目前的小说和迷题,会发现大多数案子在案发之前侦探已经介入,但真正案发后侦探的调查却显得很简单。大多数侦探只是看到案发现场的死亡留言或者笨蛋凶手留下的没有清理掉的机关,根据回忆案发之前的一点迹象,便一举指出凶手是某某某……这种小说、迷题的模式(柯南式?)造成了一种侦探即为死神的现象。其实退一步来说凶手能在侦探的眼皮低下杀人,照实是看不起这位侦探。 在众多经典推理小说中我们会发现,一个优秀的侦探并不是必须每一次都在案发现场才会破案的。案发后进行调查并且最终捉住罪犯,才能反应一个侦探优秀的调查水平。而一个详细的调查过程,又能反应出侦探的调查方法、侦探的性格、情感和逻辑思考脉络;同时调查的线索也能成为指证凶手时必要的证据。 一篇优秀的侦探小说或者迷题,它的调查过程和解迷过程是相互呼应的。不但调查过程中的种种线索可以成为解迷时的证据,更重要的是侦探的逻辑思考过程也可以从他的调查中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我们会知道侦探怎么想得,为什么他要怀疑这个人,为什么他又能排除那个人,从而达到一个排他性的效果。如果说一篇推理小说只要解开迷题就可以了。那么一篇侦探迷题,就不但需要解开迷题,还需要有排他性,排除其他可能性。当然就现阶段推理之门的迷题而言,能够得出唯一答案的迷题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就连我自己恐怕也不能做到,我只能在不断的写作中,尝试提高。 那么我们如何描写一个侦查环节呢。如果一步步的详细描述,内容和结构会变得相当繁复,一个迷题光迷题部分就需万字左右,这样的鸿篇巨制显然是不适合的。那么我们能简写吗?显然也不行,因为这样一些细节不是不能体现,就是红鲱鱼也变得十分显眼。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案发现场的状况描述出来。我们在设计一个迷题时,必须考虑那些线索是必须留下的,那些是不需要的。我们必须考虑交代的每一个线索的合理性、必要性,该少的一个也不能少,该多的一个也不能多。真的出现了多一样或者少一样东西的情况,我们就必须指出来,并且这条线索应该与结果有着直接的关系。举个例子,比如《罗马帽子之谜》里的那顶帽子。 同时在案发现场另一些信息不是直接可以看到的,比如案发时间和死亡方式的推定,这些情况我们必须交有警方和法医来提供,同时他们提供的信息必须是准确、权威不容置疑的(即使有错误,这些错误也是建立罪犯的欺骗手法上,是罪犯误导出的结论,而不是作者为了迷惑读者而故意设下假线索)。举例而言:一件毒杀案,警察就必须提供毒药是什么,从何种方法可得;一件枪杀案就必须对枪支型号,子弹壳,射击轨迹等做出全面的鉴定和交代。当然我们的专业素质也许不能面面聚到,但侦探推理时有用的线索,作者必须同样留给读者。如果一个案发现场在案发前后曾下过雨,而警察却没有提供脚印情况,那么这不是欺骗就是渎职。 当然我们不可能一举就达到这样理想的高水平,我们必须不断地写和学习(我建议多看几本奎因的书,因为他的逻辑性显然是最强的),才能慢慢提高。同时我们贼设计迷题时必须不断地全面考虑问题,如果一个人的看法比较片面,那就再找一位朋友,让他帮你看看有无疏漏。这样经过多次的修改后的迷题,即使还没有达到我们理想中的完美迷题,但这也将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迷题。 总之千言万语一句话,不管你在设计迷题时如何设想,只管放心大胆的去写,只要掌握迷题的核心原则——公平,那么我们就能不断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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