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
写在前面
案件,谜团,悬念,人物——这些一定要用小说表达吗?
以下,摘自夏莉的日记本。
2008-11-30 晴
总是有这样的烦恼,摊开日记本,写些什么呢?
想想哦,嗯,呵呵,先把今天学到的几个小知识记下来吧。
上午去了姑妈家(嘿,又可以吃上姑妈做的菜了~),她正在准备午饭的菜呢(口水),我看见了最喜欢的虾仁就有点迫不及待了(泪,我还在减肥呢……)。
当然是要先搞定蛋清啦。我自己呢,总是被怎么把蛋清和蛋黄分开来而困扰(感觉好难喏!),可是啊,姑妈她可真有办法呢。就是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把瓶口对准蛋黄,然后一捏,呵呵,蛋黄就被吸进瓶子里了(啊呀,真后悔高中没好好学物理啊,解释不清楚原理)。然后把虾仁放进蛋清里,一直捏啊捏啊捏,到起泡泡了,就放进冰箱里放一会儿,这样炒出来的虾仁才会饱满有弹性哦~
哦,还有一个,就是做虾仁之前,一定要把虾仁背上的那根筋挑掉。因为这个筋里会混有沙泥,比较脏,而且影响口感。
差不多就是这样啦,以后自己也可以做一次试试——不是说:要栓住男人的心先栓住男人的胃嘛,嘻嘻,小莉加油!
菜很丰盛啦,除了虾仁,还有我很喜欢吃的西兰花和辣子鸡丁。其他的菜倒是不太对胃口,特别是汤里有我最讨厌的海带(吐……)
总之,很好吃就是了!不过倒是在餐桌上姑妈说的那件事使我很感兴趣。
首先来介绍一下男主人公,姑妈只知道他姓何,是个老师——怎么说呢,应该这么说——自称是个老师。那么就叫他何老师好了。
他——呃,靠教书过活。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个老师才是。可是啊,他并没有教师资格证书。啊呀呀,那是什么学校竟敢聘请这样一个无证老师呢?
宾果!对了,当然也不是什么正式的学校啦——就是几个农民工的孩子,由于户口啊、没钱啊等等乱七八糟的原因,因而上不起学(可怜一下……不过上学更可怜……哈),而这位老何先生呢,有一张高中毕业证书,带了一副眼镜,租了个小破屋住在工地附近的。工地上的人觉得他看着就像个教书先生,又整天闲在家里,所以凑了点钱,把几个孩子往他的小破屋里一送,要他给教教。倒不是他们期盼这些孩子能考上大学什么的,只是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希望孩子多学一点儿是一点儿咯。
据说啊,这位老何还真的很认真地每天备课,批作业呢。甚至他的小破屋里买了黑板和粉笔。哦哦,最绝的是,他买了个二手录音机,模拟正规学校放上下课铃声哩,嘿。不过啊,后来因为邻居嫌吵闹,他便把铃声换成了曲子,就是现在流行的《晚安》啦,钢琴弹的那个。
嗯,这位老何就介绍到这里。来听听姑妈说了什么——可不得了,这位何老师卷进了一场人命案子——还是重要的嫌疑犯哩!
姑妈说了,他的处境可不妙哦。虽然他极力否认自己杀了人,但是控诉方既有人证,又有物证,似乎他必然是凶手无疑了。
先来说说这个谋杀案,啊呀,真是吓人,想想,就发生在我们小区旁边,而嫌疑犯竟然就是住在我们小区里的人——太可怕了。
这个案子,说起来倒也不是很复杂。
死者是个男人——有的版本说是台商,有的版本说是华侨,有的版本说是大老板——总之一看就是超级有钱的样子。
死亡地点就是小区和旁边工地之间的一条小巷。说起来,这条小巷倒真是个杀人的好场所,一是因为很偏很幽静,不过倒不是个死胡同。靠南边的巷子口住了一户人家——其实就一个人啦,就是那个收报纸啊、易拉罐的老伯。然后从他家经过,走进巷子,一直到从北边走出巷子,都没有一户人家住了——拆迁了嘛。而从靠北的巷子口的一扇小铁门出去,就是宽阔的大马路了。发现尸体的确切地点,就是差不多小巷的中间位置(反正姑妈这么说的,姑且相信吧)。
哈,我都觉得我可以去写侦探小说了。
然后呢,根据目击者(就是那个老伯)称,他在案发当日(也就是上个星期三)下午5:30分左右,看见了嫌疑人(也就是何老师)杀人。
当然咯,当时他只看见一个穿蓝色旧式大褂的男人和死者纠缠在一起,最后看见死者倒在地上了——这个应该是他的原版口供了。后来他和卖鸡蛋饼的大婶也是这么说的(被这个女人知道了,基本大家都知道了)。
所以,凶手根据老伯的口供整理出来的嫌疑人的……呃……那个叫什么来着……对,体貌特征是——男,170左右,清瘦,穿旧式的蓝色大褂。而从尸检报告(居委会主任特地去打听过,她有亲戚是警察好像。)来看,死者是被尖锐的小刀捅死的,死亡时间也和老伯的口供相吻合——下午5:30左右。
也就是说,有人可以证明——何老师在上星期三下午5:30左右,穿一件蓝色大褂,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杀了一个有钱人。
而很“巧合”(我倒希望真的是巧合)的是,在何老师的家里真的发现了蓝色大褂和一把锋利的小刀。
不过啊,这两样东西倒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一个皮包。
为什么这个皮包很要命呢——因为这个有钱人的确是因为这个皮包丧了命。
刚才不是说了吗,他是个看上去就很有钱的人。而且,传闻中,他还是刚从银行取了钱出来的,准备穿过这条小巷(从北门进,南边出),去对街的小发廊里……那个……(囧)
哼,男人就是这么个东西,总是用下半身思考。看,个色胚,送命了吧!本来要去温柔乡的,一不小心踏上黄泉路了。
在死者的口袋里发现了银行存折,警方顺势查到了他在被害钱取过钱,而钱又不在死者身上。那么,很自然就联想到了抢劫杀人。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们得知的死者应该是随身携带一只黑色包包的,可是现在包包不见了……
而这个包包,很神奇地出现在了何老师的家里……
照这么捋下来,似乎相当顺畅了。但是偏偏出现了一个问题,据说这个案子牵扯上了吴局长(不知道他是什么局的)的儿子——隔壁班的吴文。
这家伙可是个超级差生,不仅成绩一塌糊涂,而且还经常逃课去电脑房玩什么……什么游戏(名字突然忘了)。总之非常没出息,是个令人头疼(且长得不帅)的家伙。
至于他是以怎样的身份被牵扯进这个案子的,我也不知道——因为姑妈也不知道——甚至连卖鸡蛋饼的阿姨也不知道。
我也很奇怪啊,照理来说,事情到了何老师这里就应该结束啦。而且似乎证据也有不少。可是为什么他要喊冤枉呢?而为什么又牵扯到吴文了呢?
真是很奇怪呢!
前一个问题还好明白——那件蓝大褂是以前有一次一个活动派发活动可以免费领的,附近去领的人不少。那么有蓝大褂的也就不只何老师一个。而且,那个收破烂儿的老伯也已经老眼昏花了,而且只是说:“背影有点儿像何老师”。
那么,这里就存在一点值得商榷的余地了。
可是那个皮包被证实了就是死者的皮包,而小刀就是杀害死者的小刀。这个是居委会主任带来的消息,应该是比较准确的。
那么,要是如我希望的,何老师不是凶手的话,皮包和小刀为什么会在何老师手里呢?
啊呀,真是不开心,这居委会主任也真是的,消息为什么不带全呢?何老师的解释我们都不知道啊。也许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
看来我是太无聊了,好晚了,还是去睡吧……呃,算了,再无聊一会儿吧,反正明天不上课,睡到自然醒也不错——美容觉。
嗯,继续想想这位何老师的案子。嗯,做个假设,要是人真的不是何老师杀的,那事情该是什么样的呢?
不如做个尝试吧,我自己把这个故事补充完整。
该是个怎样的故事呢,呃……好吧,这么开始——
吴文从电脑房里出来,一边走一边玩弄着手里的小刀。
这是他随身必带的物品,因为在学校里打架时,在手里晃悠晃悠这小刀还是很管用的。
他现在很担心,因为是逃了下午的数学课的,而死党来电话说老师点了名,发现了他的翘课。那老师一定会打电话给他家里的。
像他这样的学生,一般来说,是这样的——逃课时总是义无反顾的,逃课后无不忧心重重的。
一阵风吹过来,他紧了紧蓝色大褂的。
哦,这件蓝色大褂可真是帮了他的大忙了。
因为他就读的高中都是规定要穿校服的,而校门口的保卫处是绝不会放穿校服的人,在上课时间出校门的。所以啊,吴文每次逃课时就会披上一件上次派送领来的蓝大褂。因为保卫处的门外,向来是只认衣服不认人的——称他们聊得正欢的时候,头一低,疾步走出去——他们一看,不是校服,那也不会来多追问了。
一个月才给800,谁愿意这么认真负责呢?
吴文走在街上,本想买包烟抽抽,但一摸兜里,没钱。
他有点不爽,想拿着小刀在哪个角落里抢劫些初中生,拗一点钱来花花——这在当今的社会里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了。更夸张的事儿也有不少,比如小偷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群里明目张胆地偷钱,而旁边的路人都好像看不见似的。
他正这么想着,猛然瞅见一个衣着华丽的胖子从银行里走出来,往对街那条小巷走去。作为在这一带混的吴文,自然是知道穿过这条小巷,对街的发廊里做着些什么勾当。看这胖子那样子——咬着根牙签,哼着小曲儿的样子,他就特别来气。
“死胖子。”他嘴里骂道。这时,一个闪念占据了他的脑袋——一样是抢,不如抢一票大的。这样,就可以帮他的“马子”卖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了。
说干就干,他掉过头,用大褂的高领遮住脸,尾随那胖子进了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