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搞笑>
看那篇爱情小说之前,我正在看一套著名的“新本格”推理小说。
“本格派”的最大特点是营造诡计。至于“新本格”,基本上是在“古典”的手法诡计之外再罩上层叙述诡计。在新本格推理小说里,作者的叙述首先是不可信的。“案发时我正在房间里听音乐。”这就是一句典型的新本格叙述诡计,因为它含混了听音乐的房间与案发的房间是否同一。
能“一语双雕”的句子毕竟没那么好造,因此或真或假的人格分裂式叙述以及刻意用第三人称来搅乱第一人称节奏的段落成了新本格推理小说制造谜团的法宝。接连看了七大本这样的新本格诡计后,虽然明知面对的是一篇爱情小说,看到这样的叙述仍让我陡然起了戒心:“有一阵子我的灵魂出窍,飘在丰联广场的上空,看见星巴克里有一中年男子,口若悬河地和一姑娘说话。”
于是此前看到的情节都变得可疑起来。随后在过去与现在两个时空里交替闪现的两个姑娘更验证了小说的推理味道,毕竟推理小说的鼻祖《白衣女人》就是这种构架。最可疑的莫过于对1987年5月8日清晨的叙述。那天“我”与过去的姑娘在湖畔分手,而作者只以“在我记忆中有芦苇,有连绵的鸟的叫声”等几十个字交待完毕,丝毫未提姑娘半个字,随即时间直接跳转至1991年。倘若看到这里还没有嗅出血腥味,我算是枉读了二十多年推理小说。
隐藏在小说中的案件经过梳理逐渐明朗起来。5月7日,“我”得知心爱的姑娘另有新欢,夜半喝酒,恍惚间误吃了半锅生牛肉。生牛肉中的毒素影响了“我”的理智,于次日清晨杀死姑娘并抛尸湖中。芦苇与鸟叫声正是“我”残存的理智对抛尸一幕留下的片断记忆。虽然在作者的叙述中那个姑娘于1991年再度出现,但第一句是:“她变了”。这是新本格推理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叙述陷阱,文字的真正含意是:“我”将自己营造出的过去那个姑娘的幻象叠加到了另一个姑娘的身上。
至于现在时空中的这个姑娘,自然扮演着推理小说中的经典角色:前来复仇的死者妹妹。明白了这层身世,为什么她与“我”刻意若即若离、为什么“我”一见到她就不由回忆当年,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结尾处似乎能隐约看出“我”又杀害了现在这个姑娘:“我站直身子,她躺倒在沙发里。”
然而,这只是篇爱情小说。牛肉没毒,“我”没杀人,俩姑娘互不认识,第二个姑娘的出现不是为了复仇而只为多加一声叹息,总而言之三个人的纠丝毫没有超过爱情小说的范畴。相信它有可能成为一部新本格推理小说或许只是我的偏执,但我始终认为爱情小说的叙述原本就暗含诡计,而失过恋的人多少都会认同:“每一场爱情的背后都隐藏着一场谋杀”。何况有件事我一直都很怀疑:柯林斯是写爱情未遂才将《白衣女人》变成了推理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