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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尸癖  
[ 2009-2-4 20:21:00 | By: 隐易 ]
 

恋尸癖(简述)
 
    恋尸癖是从尸体获取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在不少文献或文学作品中,把对死亡配偶尸体的固执性爱恋和对异性尸体的嗜好性凌辱行为也作为恋尸癖。狭义恋尸癖仅见于男性,男性恋尸癖习惯上称奸尸癖或奸尸狂。这种人具有与尸体进行性行为的强烈欲望,还有些奸尸狂以保留尸体的某些器官为乐趣,这些器官通常是女子的乳房或生殖器。

   多数研究者认为,在奸尸狂身上有一种支配其性交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性交对象。这种人的本性可能是懦弱的,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由于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所以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尸体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不必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或嗅觉障碍。

   摘自http://www.7cv.com/article/12.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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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恋尸癖 
  
作者:佚名  出处:internet  

  恋尸癖,英文为necrophilia,是指通过奸尸获得性的满足,自认为有时比活人还好,此种病人多见于与尸体有职业性接触的人,如太平间、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这种人常不只一次地溜入停尸房,触摸女尸的乳房及阴部以获得快感。也有人为此不惜掘墓奸尸。这种人时常四处打听哪里有少女或少妇死去,以便去奸尸。

  恋尸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此种病人矫正困难,环境影响和教育措施对这类人往往收效不大。

  人道心理学家佛洛姆曾经对於希特勒的人格特质做了极度精辟的分析,他认为希特勒其实有一种极度的「恋屍癖」(necorphilia),「恋屍癖」通常是表示一种性到错,即为了====目的而侵犯死屍的欲望,或者在死屍面前流连忘返的病态欲望。佛洛姆更进一步的指出,「恋屍癖」其实是一种人格特质,具有这种特质的人常常被无生命的事物所吸引,经常梦见凶杀、鲜血、骷髅,喜欢谈论疾病、埋葬、死亡等。 

  佛洛姆的论述带起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何无生命的东西,会比有生命的东西更吸引人呢?可能的理解是,无生命的东西,本质上一种接近於「永恒」的东西,在逝者如斯以的流光中,人生是荒凉、恐惧,人们担心青春不再,眼前的景象马上会变成废墟,相形之下,无生命的东西,反而成了一种「永恒存在」的象徵。让自己沉溺於一种「氛围」(aura),进而忘却了忧愁。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人都有某种程度的「精神恋屍癖」,往往喜欢藉由「死物」来带领自己神游已经不存在的渴望国度,极度病态如希特勒就索性创造一个自己「想望」的国度,经济学家认为人类的效用是可以测度的,果真如此,一个人的一生效用就是他每一天效用的总和,再仔细的想,如果一个人每一天都沉溺在自己渴望想像的国度里,或许加加减减下,一个人「疯子」可能真的活得比「常怀千岁忧」的正常人来得快乐,这也难怪佛洛依德在诊断了无数精神病患後有时候会感叹:「或许这个世界只有疯子是幸福的」。


  一、恋尸的症状

  “恋尸”原本是个精神病学术语。“该术语惯常一直表示一种性变态心理,即占有(妇女的)尸体以便====的欲望,或者在死尸面前的一种欲望。”人类精神的某些研究者发现了存在于一些病人内心的这种病态欲望,后来美国著名心理分析学家、哲学家弗洛姆将这一概念的内容加以丰富和扩展,使其在他的理论中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弗洛姆的思想卓越不凡,极富天才的创造性;下面我首先根据他的《人心——人的善恶天性》一书描述一下恋尸者的常见特征。

  恋尸这个词语,表面的意思是迷恋尸体。“尸体”在此是以部分代全体,表示所有曾经是生命或属于生命而今已死去、已无用的东西。“具有恋尸定向的人被所有没有生气的和死的东西所吸引和迷狂,诸如死尸、腐物、粪便和污垢。:”他们对此类事物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近感,不管内心的态度是喜欢还是厌恶,他们都感到被它诱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注意它,对它作出反应。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言语方面观察到其恋尸倾向。例如有的人津津乐道于病症、埋葬与死亡,还有的人更赤裸裸地谈论血腥场面,描述血淋淋的暴行。“通常,恋尸倾向明显地表现于人的梦境之中。这些梦涉及谋杀、流血、死尸、颅骨和粪便;有时也涉及那些转化为机器的人或像机器一样行动的人。许多人偶尔都会出现这类梦境,但并没有明显的恋尸倾向。恋尸的人经常会有这类梦境,有时还会重复出现。”一个人的恋尸定向从他看待周围事物的态度上也表现出来。他总是不太关心别人的情绪,对美不敏感,却首先注意到那些与死尸、粪便、污物有关的东西;他的脑海里时常泛起关于这类东西的联想或幻觉,令他仿佛见到和嗅到似的。“高度恋尸的人常常可以通过他的外表和姿势看出来。他冷淡无味,皮肤看起来死一般的,脸上常常出现一种好象嗅到臭味似的表情。”高度恋尸者往往是极其冷酷无情的。即使是恋尸程度不那么严重的人,也容易比别人显得冷漠、僵硬和缺乏怜悯,令人感到压抑、沉重。恋尸者还往往与暴力和虐待有不解之缘。每当战争或战乱发生时,总有一些人,出奇地邪恶;他们格外残忍地进行破坏和虐待,从把人变成尸体的各种手段中获取乐趣——毫无疑问,这些人多是不再掩饰、压抑自己的恋尸者。

  以上的论述似乎给人一种印象:恋尸者是地球上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本性邪恶。其实不然,实际上任何人都可能发展出恋尸倾向,绝大多数人都具有程度不等的恋尸心理。以后我们将能看到这点。

  就正常的人来说,他爱的是活的人,是活生生的妇女、儿童、亲人、朋友及一些富有魅力的人。为什么竟会有人对生命不感兴趣,而去迷恋那死的、肮脏的东西呢?说来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不能把它归结为遗传特质,简单归结为生物学上的因素使然。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个性倾向性和性格特征主要是后天生活中被环境及自身的主观努力加以塑造成的。我们需要的是:研究恋尸者对待生活的基本的又是其特有的态度,从他的生活原则与生存方式寻找恋尸心理的产生根源。

  恋尸者最显著的精神特征是:视人、视生命为物。“生命是以有结构的、有功能的生长方式为特征,但恋尸的人却喜爱所有不生长的、机械的东西。恋尸的人被一种把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的欲望所驱使,以机械的方式看待生活,仿佛所有的人都是物一样。”对恋尸者而言,人生最大的价值是对诸多物品的占有,利益的得与失是他最看重的事情,也是他全部生活围绕的中心。“恋尸的人能够同一件物品——一朵花,或一个人有联系,仅当他占有这件物品时;因此对他占有物的威胁就是对他本身的威胁;如果他失去了占有物,他就失去了同这个世界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发现的下述荒谬反应的原因:他宁肯失去生命也不肯失去占有物,尽管一旦生命失去,有所占有的他也就不复存在了。”

  恋尸者喜欢把任何事物的价值都看作纯粹物品的价值,“所有有生气的变化、情感和思想都被转化为事物,记忆而不是经验,占有而不是存在,变成了重要的东西。”在此种情况下,他也会珍爱他所拥有的记忆、曾经的情感和思想等,因为它们已作为物品属他所有。对获得和占有的兴趣扩展到生活的各个地方,例如在爱情方面,他会认为自己的伴侣应该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从而极端地强调忠实和贞节,限制、否定对方的自由。

  康德说:人是目的而非手段。恋尸者恰恰相反,他把人的价值视作单纯物的价值,把人视作可供利用的工具。为了目标的达到,恋尸者可以不择手段,哪怕牺牲别人的生命亦在所不惜。或许对人而言“物”的根本特性即在于其工具性:恋尸者以人为工具的思想,导致了他把人转化为物的行为。由此出发,恋尸者习惯于像操纵和控制机器一样操纵人与控制生活。他骨子里视人为可支配之物。世界类似于机械装置,通过冷漠的算计和操纵能够令二者均按照其意愿转动。可是,生活从来都是不确定的、难以预测和控制的;为了使生活得到控制,就不可避免地要运用暴力。恋尸者于是染上了暴力与虐待的恶习,并迷恋上权力。有些自诩正义的恋尸者是“法律和秩序”的信徒,权力的崇拜者,然而正如弗洛姆指出,对他们而言,正义只不过意味着正确的分割,为了僵硬条款、固定法则的确保执行实施,他们是根本罔顾生命之宝贵和人性的要求的。关于这一点,雨果《悲惨世界》中的警探沙威倒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由于利益的得失是恋尸者整个心灵关注的核心,经常恐惧着利益的无保障,所以他对未来的难以确定忧心忡忡。他极其害怕未知与冒险,渴望着稳固的秩序,有把握的明天,必然选择一种看来安全然而却机械呆板的生活方式。他看重目的之实现远甚于过程之乐,在他看来,所谓的生活情趣是无用且有害的,因为它妨碍其对利益的算计与追逐。他惯于把今天当作作接近明曰目标的手段,据此压抑生命的自发冲动,压抑对娱乐、悠闲的享受。由于缺乏真正的生命的欢乐,恋尸者转而寻求单纯的刺激,只有食欲与性欲等强烈的动物本能尚可给他些许快乐,除此之外惟有杀人与被杀的变态趣味。最终他会沉迷于此。

  弗洛伊德曾研究过所谓“恋肛癖”,他发现“清洁癖、恋物癖和偏执狂这些性格特征常常在那些以前是恋肛癖的人身上表现突出”,从而进一步指出,肛门性格与对金钱、污垢、财产和毫不使用的物品的占有有着深刻联系。弗洛姆认为,肛门性格与恋尸性格之间并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前者相对后者只是程度较轻的病理形式。“具有肛门性格的人被粪便所吸引,如同他被所有对生命无用的东西(诸如污垢、无用的物品、仅仅作为占有物而不是作为生产和消费的手段的财产)所吸引一样。”而由于肛门性格极其普遍,我们据此可以指出,恋尸心理大量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

  通过以上对恋尸者性格、思想的分析,我们已经能看出,是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导致了恋尸心理的产生。其间奇妙的现象是:这种以人为物的生活态度竟会与尸体、死亡、粪便等发生必然的联系。对于无生气的东西的这种吸引力之发生原因,弗洛姆并未作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解释;很显然,这是一个自然之谜。但对诸多事实的观察与归纳却证明了这种吸引力的真实存在,证明了心灵与外物的这种相互感应。由此我们或会想起“心地肮脏”之类的说法,此类语言似乎并不仅仅是文学上的修饰比喻,而是对生活现象的本质反映。


  二、恋尸的潜意识原型

  恋尸的梦是可怖的、可憎的,恋尸者本人是否也认为如此呢?如果我们肯定人性的普遍一致性,那么我们应该认为,恋尸者本人对粪便、污物、死尸等亦会有厌恶之心——起码一开始是如此。而他从什么时候竟转变成接受之、欣赏之乃至嗜好之呢?这应当有个渐进的过程,谁也不会天生就喜欢那些肮脏东西。我相信,恋尸者对尸体等的“迷恋”乃是一种被动、被迫的吸引,他几乎是不由自主、难以抗拒地被拉向死亡和污物————尽管他可能对诸如此类的东西深感厌恶,他却无法阻挡自己产生有关的幻觉及联想。也就是说,他不得不面对与忍受肮脏、可怖。可以设想:由于某人视人的价值为物的价值,他必定贱视生命与情感,把时间和精力多用于利益算计上。天长曰久,怜悯之心衰退,曰益感受不到美和欢乐;于是尸体与粪便也变得无所谓。而当他已麻木不仁的时候,死亡与毁灭因其对枯燥、单调、压抑的替代和破坏,反倒会成为一种诱人的刺激,从而使他真正地“迷恋”于此。在这里我们发现:恋尸者的内心其实是缺乏满足和快乐的——毋宁说多数恋尸者的精神世界犹若沉闷乏味、肮脏可怕的地狱,他就生存在这地狱内。只是由于占有着许多物品及忙着追逐各种利益,他不自知而己。

  弗洛伊德后期的理论中有“死的本能”的概念。他说:“如果生命是在一个无法设想的遥远过去,并且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从无生命的物质中产生出来,如果这确是真的,那么,按照我们的假设,某种本能在那时就必定存在,其目的是要废除生命,重新确立事物的无机状态。如果我们在这一本能中辨识出我们的假设中的自我破坏这一冲动,而这种本能从来没有从任何生命过程中消失。”弗洛姆进而指出,“生的本能构成了人的首要潜力,死的本能是一种次要潜力。如果存在生命的适宜条件,首要潜力就会得到发展,正象一粒种子在给定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就会生长一样;但如果没有适宜的条件,恋尸倾向就会出现并占据人的优势。”不论是弗洛伊德或弗洛姆,都把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看作人固有的相互对立的两种本能;但我们深入研究后便会发现,二者原本是一体;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死之本能乃生之本能的特殊表现。换言之,生命冲动与死亡冲动乃是本能力量(力比多)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体现。

  恋尸者对尸体、杀人、破坏的兴趣和迷恋,表明了恋尸者潜意识中的死亡欲望。潜意识乃意识的基础,然而意识的发展却可能背离潜意识,致使被严重压抑的潜意识转而反对走向错误、走向异化的意识。恋尸者不顾精神的内在需求片面追求物质利益,根本上违背了生命的真实价值;生之本能遭受到压抑与遏制,便会向其对立面转化,死亡与毁灭的欲望由此产生。可见,死亡本能的显现,乃是对错误发展的意识的否定。恋尸者所以迷恋死亡与无机物,正是因为他的潜意识中有废除意识、返归无知觉的原始状态的深层愿望和要求。

  我们知道,遗传、环境、经历等条件的共同作用塑造了人特有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在后天的意识生活中形成,它转而又决定了人看待世界的独特角度。恋尸者眼里的世界常常是枯燥呆板、丑恶充斥的,相对于这样一个世界,死亡与破坏才显露出有益生命的价值。弗洛伊德所谓的死亡本能依然有其正面的意义————如果我们承认“不死不生”、“不破不立”的话。但是,恋尸者本人却很难认识到:实际上他所想毁灭的,是自我的意识世界,是他长期以来形成的偏执的人格结构。他往往将敌对的矛头指向外在的现实,从而造成犯罪及悲剧。然而话说回来,若无造成邪恶人格的社会现实,恋尸心理又从何产生呢?

  总之,恋尸乃是死亡本能的体现,它作为一种可能的心理倾向隐藏在每个人的潜意识深处。每当人在现实中采取如前所述以人为物的生活方式与态度,尸体与死亡的阴影就会从心底浮现。它的意义在于:通过走向死亡毁灭错误发展的意识自我,换取灵魂的重生。对此,关于濒死经验的研究可以给我们以极富启示性的证明。

  根据对濒临死亡的人、服用LSD致幻药物的实验者及某些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考察,心理学家发现:这些人普遍产生有关天堂或地狱的精神体验。现代意识研究的最新进展表明,“有关上帝、天堂与地狱的神话观念并非在时间上和地点上确有所指的物理实在,而是经过转变的意识状态中体验到的心理现实。”“天堂和地狱的形象出自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于一切人的体验状态。”不过,此处我们需要尤加关注的,乃是致幻药物所导致的“死亡与再生”之体验。

  “死亡——再生”过程的复杂、纷纭现象主要包括四个阶段或样式。首先,可称为“宇宙性席卷”,服用药物的个人深感大限已至,死亡迫在眉睫,眼前出现人群倒毙,世界走向毁灭等幻觉;最终,被一个巨大的漩涡所吞没。在第二阶段,致幻者仿佛被关闭于幽暗恐怖的地狱,遭到身心的强烈折磨,陷入无法逃避的极端痛苦。第三种样式,表现为“死亡与再生之间的搏斗”,善恶两种势力相互斗争。“它具有几个重要方面:剧烈搏斗的气氛,施虐与受虐倾向的相续,各种异常形式的强烈性冲动和污秽不堪的东西,以及净化之火的成分。”最后,痛苦与烦恼在一次包括身心各个层面的整体虚无感中达到顶点,导致“自我的死亡”,过去所有的价值标准似乎在一瞬间被摧毁。正义与光明获胜,受验者感到自己被净化了,得到“救赎”、“解脱”、“觉悟”等,与宇宙融为一体。综上所述,“死去、争取出生以及最终再生的交织,导致旧的人格结构破裂和新的自我诞生的感觉。”此即“死亡——再生体验”的一般过程。

  “恋尸”作为一种在某些条件下普遍发生的心理现象,应当是集体潜意识中某个原型的体现。通过对末世学神话、濒死经验及实验精神病学研究与思考,我发现,恋尸的集体潜意识根源,乃是“死亡——再生”此一原型。恋尸者与尸体、污物和破坏的紧密联系,不禁让我们注意到“死亡——再生”体验的第三类样式:“受验者在这一阶段体验到汹涌的能量流穿过他们的身体,并因为交替的强大流量而聚集极大的张力。它与自然界的狂暴力量、与在《启示录》中用夸张的语言描述的战争场面都非常相像。巨大的能量伴随着破坏外物和自我破坏的生动体验,被释放出去或消耗掉。有时,性冲动会达到异乎寻常的高度,并表现为迷乱狂欢的幻觉,各种反常的行为和在所不禁的狂舞乱交。在死亡与再生的搏斗中,污秽不堪的方面涉及到与令人厌恶的生物物质的亲近,受验者能够体验到自己在排泄物中翻滚,在污水池中折腾,或爬行于净化之火,从而获得精神的再生。”可以看到,这种种的景象犹如恋尸之梦,恋尸者的放纵行为与此有某些惊人的相似之处。二者都涉及到肮脏之物和发泄破坏。因此本文认为,迷恋于尸体与破坏同样是自发地走向意识的毁灭,“自我的死亡”。

  恋尸表明了恋尸者的潜意识通过死亡走向再生的愿望与要求,或者换言之,是集体潜意识中“死亡——再生”原型的体现。但是,很显然的是,与药物致幻中的情况不同,恋尸者在放纵时体验到的死亡与破坏并不彻底,——由于缺乏死亡背景中似乎是更高存在层面的作用与帮助,他曰常蓄积、压抑的“死亡能量”只是盲目地释放发泄,却不能毁灭其原有的人格结构。因此,他的意识自我在放纵后仍保留下来,得以沿袭过去的错误,开始又一轮的压抑——放纵。而每次压抑——放纵的循环,都更强化了恋尸心理,加深了恋尸的程度。最后,或许只有在真正的死去以后,恋尸者才能经由地狱的磨难毁灭其意识自我,求得灵魂的新生。当然,如果某位有恋尸倾向的人明白于此,他也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态度行为,在活着的时候便逐渐重塑其人格,使已形成的心理结构发生改变,把旧的自我转换成一个新的自我。这样,他便可避免死后“落入地狱”。

  实际上,由于平时对自身生命力或生命自发冲动的压抑摧残,恋尸者的精神状态已如深陷地狱。利益的得失令他焦虑烦恼,心灵的染污使他的世界充满垢浊不净。可以说,对尸体与死亡的迷恋预示了恋尸者未来堕入地狱的可能性。因此,恋尸现象也是对人死后地狱体验之真实性的有力证明。


  三、关于恋尸的伦理与宗教思考

  对“恋尸”的研究,给我们提供了一面教材,从中可得出许多“人应当怎样生活”的领悟。

  生活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不论是恋尸者还是一般人,恐怕都会对追求幸福和快乐给予肯定。然而,幸福和快乐,归根结底是心灵的感受或体验,而非物质性的东西。人人都追求幸福和快乐,对金钱、财富的热望也正源于它们能够是人实现幸福快乐的工具与手段。金钱、财富作为物质工具,其存在的最终目的乃是为了人自身和人自身的体验。可是,生活中恰恰相反的是,有不少人颠倒了这个关系,把物质利益当作生活中的最大目标,只顾追求财富而“忘却”了财富对人的真正意义。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异化:人创造了物,反役于物。人本身变得不重要了,人倒成了为实现外在功利目标的工具或手段。在此,或许恋尸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即是我们应重提康德“人是目的”的遗训,重提人应当追求精神方面的价值。

  恋尸者把世界看成机械的物质,把人的价值视为物的价值,这种态度导致他认为:可见的、可占有的东西是重要的,而诸如情感、情绪、体验是无所谓的,因为它们不能成为财富被占有。对恋尸的反对,使我们重新看待这个世界,不仅仅是物质、材料,还有形而上的情感、意义等,后者对人而言甚至更重要。物质是精神的基础,但物质的存在是为了人类的精神,后者比前者价值更高。这样,我们就会重视情感,关心人对生活的体验——即注重人精神的一面。我们就不会只注意给孩子提供钱财、吃穿等,并且力求做到理解他们,培养其对生命、对自然、对人类事业的真挚深沉的情感,引导、发展其对美和幸福的体验。一句话,更富有人性。我们教育出来的人就不是一意为外在目标奋斗的功利主义者,而是根据内在兴趣和情感需要自觉发展自身的真正的人。

  恋尸者对功利目标的强调,对过程的不重视促使我们发现了其反面:我们不应当把自身当作实现未来的工具,不应使今天成为达到明天的手段。我们不应为了所谓的理想而违背人性压抑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我们不应为了一种可把握的稳妥的生活而放弃自由。我们会让自己循天性自由发展,活在今天、当下,时时刻刻、实实在在地享受生活的欢乐。而由于自己的行动是本于自己的兴趣,是自己内在的深刻需要,我们反而能真正找到最适宜发展之路,成为上天要我们最好成为的那种人才。

  对恋尸的研究,最终使我们发现了宗教所具有巨大伦理价值,发现了宗教哲学所蕴含的某些深刻意义。“不可杀人”这一看似简单的戒律,出现在所有大的宗教的训戒里,是任何人必须遵守服从的,这鲜明表现了宗教对恋尸、对使人走向死亡的坚决反对。在佛教里最为极端:对生命的热爱与珍视使人把慈悲之心推及一切动物——不但不准杀生,甚至不应吃肉。另一方面,“众生平等”,“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既消除了尊卑贵贱的差别,那么,以尊卑贵贱为借口把人变成纯粹的工具——奴隶的思想行为也应被反对。无论是佛教,还是基督教,对人、人本身的尊重和爱护都是很明显的。事实上,“爱”和“慈悲”的情感的地位对教徒而言应是至高无上的,基督教绝对不能爱金钱超过爱上帝,在佛教中比丘比丘尼连财产都不准蓄积,教徒应当为爱,为普度众生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在这种情形下,“恋尸”的土壤还会有多少呢?

  在一些较为精深的宗教哲学理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与“恋尸”有染的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否定。例如基督教中,认为人不能凭借善行得救,做足够的好事并不足以保证人死后升入天堂。这里该如何理解呢?从反对恋尸心理的角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人把“善行”——做好事当作自私自利的手段,归根结底他的心仍不是由衷地愿帮助别人,仍然无爱,那么,他也只能停留于较低的精神境界。只有发自信仰、发自真心无条件地“爱”,而非把善行当作自己实现“上天堂”之目的的工具,才能得到拯救。借用泰戈尔的一句诗:“那想做好人的,在门外敲着门;那爱人的,看见门敞开着哩。”

  在佛教中,惟有从根本上消除恋尸心理,人才能达到彻悟,获至最高幸福。以著名大乘经典《金刚经》为例。当须菩提问释迦牟尼,“一个人要想获得无上正翟积觉应当怎样发心修行”时,佛祖回答:“应当发愿普度一切众生————如是普度一切众生已,而实无众生得度。”这一看似不合逻辑的矛盾说法,实际上是深刻指出了:不应把“普度众生”当作自己修行成佛的权宜手段,我救助人并不是只为了个人获利。“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恋尸者对占有的欲望,乃源于对自我所有权的执著,破除了我与他人、众生的分别,也就没必要去占有了。经中还一再强调:“实无有法如来得阿nou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表明实现彻悟的目标并不能靠简单的商品交换式的方法、手段,哪怕是以恒河沙等身于千万世中布施。这里全排除了用工具性行为达到真理状态的可能性,与基督教“凭信仰而非凭善行得到救赎”的思想相一致。获致无上正翟积觉,并不是得到了什么东西,占有了某个事物或理论观念,而是具有了某种心灵的体验,这种体验超越了任何外在的功德。释迦反复地说:“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无条件的善行会带给人无边广大、极其美好幸福的感受,它不可用逻辑理性去思惟,不可用有形之物来度量,亦非同商品价值总有限。有形有相之物可以被获得和占有,执著于这些东西,就是处在“迷”之中。“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能不为外物所惑,不为物役,知晓并领悟到世上形而上价值的存在与意义,就可被称作“觉悟者”。


  引文出处:

  《人心————人的善恶天性》 [美]埃里希。弗洛姆著
  《死亡探秘————人死后的另一种境况》[美]斯·格罗夫著
  《白话金刚经》三秦出版社 1992年10月第一版

 
 

 
Re:恋尸癖
[ 2009-5-2 2:57:50 | By: gloriajoy(游客) ]
 
gloriajoy(游客)拜读大作
我只能说弗洛伊德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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