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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1  
作者:王子 日期:2006-4-3 16:22:00
算起来这是我第2次到唐人街。

在黑夜衬托下的辉煌依然没变,整条街都是金色与红色的协调。街头和街尾的牌坊被缠满了耀眼的彩灯条,灯笼、元宵灯、龙饰都残留着过年的味道。不大的街道两边是名字幽雅诗意的餐厅,萦绕不去的油烟味道伴着透明窗子里的叉烧,可亲的开门小弟会一口一口的叫着美女。到过的几家杂铺充满了破旧味道的港版杂志和漫画书,老板会操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与你拉天扯地,心情不错的时候买一张过时的国语CD也是一个可取的消遣。我对唐人街那些针对老外的高消费餐厅并不是恋恋不舍,只是当你走在这里放眼望去的时候,你会自豪的感到,这里就是我们的天下。

到伦敦不久的我就被苏卅带到唐人街一家叫翠圆的餐馆品尝他们的招牌——海蛰手撕鸡。我无法忘记那次次吃完饭的满足,有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付帐的不是我,更多的是那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亲切感。那时苏卅摸着我的头说,以后一年只能来这里一次。

今天是3月27日,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日子。由于时间的缘故,我在客观事实上提早了一个小时下课。苏卅就在此时撞上枪口,他比划着要去见的学长是个多么伟大的人,蹭饭之余我还不忘记说,记得这次要点鱼香茄子煲。

这是我今天到现在为止美好记忆的终点,接下来的事让我自己也不忍去回想,先是在地铁站乘错了地铁,到了距离海德公园不远的一个站,再是下对了地铁站却走错了门,整整花了1个小时。到唐人街的时候已经是7点了,虽然前天的这个时候我还在自己的房间窝着看动画,但肚子在此刻是真真切切的饿了。我顶着寒风站在餐馆的门口开始诅咒起苏卅和他那个犯罪现场勘察系毕业的学长。

“雨韫!”苏卅的表情看上去不是兴奋。
“你的那个学长呢?”我好象连争论的力气也没有了。
“是这样的,刚刚,刚刚在对街我们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一个中国人,好象是哪个大学的学生……”
“所以你就掺和进去啦?”我问。
“其实……我学长是在那个组实习的,带队的也是个华人,因为负责的是唐人街嘛……所以……好了……是我自己掺和进去的。”苏卅有点招架不住我的眼神,“你吃了没有……”
哎……笨蛋啊笨蛋,如果你要去掺和什么案子的话像工藤新一一样丢下小兰跑掉就好了……干吗还要问。
“没有,你等着,我买了东西和你一起去。”我很无奈地转身。

唐人街的主道延伸下去是一个大的广场,几家大型的电影院是在伦敦这种商店7点就关门的地方最好的去处。以前我在晚上还见到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有的钟,小人拉着绳索,卫兵绕着圈,齿轮前面大小不一的铁钟发出悦耳的曲调,在空气中回荡好久。过了两个红绿灯再往下走的话情景就会变的有点凄凉,那里只有几家价格高的不能让人接受的日式旋转寿司店,路灯也只是稀稀拉拉地亮着。

一队人马在拐角出就可以看到,警车的车灯晃得人眼花,穿着大衣站在一边的中年男子应该就是苏卅所说的负责人吧。尸体似乎已经被抬走了,留在地上的只有白色的框框。可以想象曾经有一个人那样蜷缩在离繁华的唐人街不远处的一个阴暗角落里是多么凄凉和孤独的景象。

“死于刀伤,失血过多死的,大致死亡时间是今天下午,具体的等验尸报告出来。”
那中年男子点头后,转过身对着苏卅说:“听清楚了?”
苏卅点点头,若有所思后说:“他是刚到英国来的吧。”
“何以见得呢?”中年男子捋了捋在黑夜里也能依稀分辨的白发问道。
“是这个。”苏卅从看似是他所说的那个学长手中拿过一个袋子,我看清了里面是护照,“应该可以推断是刚到英国的人,像我们在这里待久了的人是不会带上这东西的,只有刚来的人被一再嘱咐要带好护照等证件不是吗?”苏卅的最后一句不是吗像是在问我,我便使劲点了点头,我刚来的时候也很傻的将护照带在身上一个星期,后来发现根本用不到。
“有点道理,但不能排除他有这个习惯,总之,死者的身份有了护照之后就很好调查,你们今天晚上先回去吧。”中年男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将目光又停在了哪个角落。
“那我们先走了。”苏卅出奇地顺从,“不过……”他又停了下来,“我可是发现尸体的重要证人哦,有什么事一定叫我。”

路过广场的途中那童话般的又转动起来,苏卅看了看手表,说道:“已经9点了??!!晕,前几天明明就……”
“好了,快回家吃饭吧。”我拽着他往前走,“真是什么不好发现发现一具尸体啊,你倒是发现什么定律出来啊,这个广场地铁站这么多出口就偏偏从那里走。”
苏卅似乎很不在乎的说:“今天只是又去看了一下新苏格兰场啊,那真是气派。”
说到那个什么场不场的我又上火了:“你一星期要去看几次啊,比给你妈打电话次数还多吧,不就一铁牌上面写着‘NEW SCOTLAND YARD’吗,有空叫你兄弟给你做一块。”
“别,别。”苏卅连忙摆手道:“那是亵渎,是玷污。”

第2天一早,苏卅就冒着生命危险搭上KING’S CROSS的地铁直奔唐人街附近的警局。自从去年的爆炸案后,苏卅一直保持着与地铁站半径50M的距离,甚至有一天我要求他陪我寻找哈利波特里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时候,他也只是战战兢兢地躲在门口的售票出远远地张望。
胆小的家伙也喜欢侦探的游戏,那算是人的一种伪装吗?

上完上午的经济,下午就恢复自由身了,心里琢磨着去牛津街逛逛顺便看看有没有可能性叫苏卅帮我买那件看中已久的BAPE。正准备和他软磨硬泡的时候,他却断然拒绝道:“不行,事情还没完呢?”
我有点语塞,道:“一定要去,不然我打电话给妈妈了。”
苏卅似乎没料到我会出狠的,于是苦苦哀求道:“妹妹,好妹妹,你就不要再把事情扯到咱妈头上了,等事情完了陪你去,要买什么就什么。”
“那好吧,你在哪里,我过来监督你。”

伦敦是世界上最早建成地铁的大城市,地下通道纵横交错,使地下成为与地面上一样发达的交通渠道。十余条地铁线概括了1-6区的主要公共场所,地铁每班的间隔也只是短短的几分钟而已。从学校到唐人街所在的广场只需10几分钟而已,有时候在感叹便捷的同时也会觉得时间的加速。
苏卅就端正地做在一张实木桌子前,他招呼我坐下,又很投入地听着那个华裔中年警官的陈述。
“死者叫张为,今年20岁,2天前才到英国,目的地是剑桥大学的FOUNDATION。他在3月25日的下午到HETHROW,当天就去了剑桥的朋友家,3月26日由朋友带出来到伦敦来玩,但回去的只有他另外两个朋友。两人都说当时张为说还要再多走几个景点。这两人中其中一个是很张为一起来的新生,叫于侃,也是20岁,他证实说他和张为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到英国。另外一个学生在这里读了有两年的书了,叫董无量,去年到的剑桥也念FOUNDATION,念的是环境科学。他和张为和于侃在去年国内念雅思的时候认识。他住的屋子正好需要合租人,就把于侃和张为找来了。3月26日是他带着两个人去伦敦游玩的,有当天剑桥到伦敦的火车票为证。这就是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明天会去牛津走一趟,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苏卅摸了摸后脑勺,迟疑地说:“死亡时间和死因已经知道了吧。”
“是的。”负责的警官拿出烟,去夹在指间玩弄起来,“死亡时间经过解剖证明是3月26日的6点到7点,死因和先前推测的一样是死于大量出血,腹部和背部各被刺了一刀,凶手是右撇子。”
我惊于英国警方的细致,竟然连凶手是惯用右手也写在了报告上,虽然这往往在凶杀案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凶手是右撇子的结论却如同凶手是正常人一般立竿不见影。
苏卅显然没有往这方面深入,他拿着验尸报告仔细端详了一遍说:“凶手应该是个男性,光是背部的伤口就深8厘米,而且是靠颈部偏坐下5厘米的地方,死者身高有180厘米,那么凶手的身高也起码等同。当然不排除死者蹲着或者坐着的可能。”
警官点点头说:“也对,可是也不能排除体格强壮身高175厘米左右的女性啊。”
“可是警官,对我们亚洲人而言,女生有这种身高的比例是很少的,大多数女性的身高是在160厘米左右。”苏卅说到这里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嘲笑我的矮小,“那么如果是女性的话,是英国人的几率会比较大,可是死者是刚来到英国,怎么会在一天之内认识一个人又与其结下如此深的仇恨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是亚洲籍的女性的话,只要查一下与死者认识的身高在175以上的女生就可以了。这是一起仇杀,那么死者必定与凶手认识。”
警官又重重地点了点头:“好的,那么我们会好好考虑你所说的,还有,你刚才说你明天要和我们一起去剑桥是吧。”
“恩,是的,我明天会自己做火车过去的,在火车站等你们。”苏卅穿上外套,示意我出去。
“那好,明天见。”警官终于点燃了他的烟。

傍晚的地铁站如同早上9点一样繁忙,我和苏卅每天尽量躲避着这两个高峰期,原因之一是票价会贵很多,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苏卅不喜欢热闹。
一路上回家苏卅都紧皱着眉头,在英国的地铁里安静的时间总是居多。人们互不相干的看着杂志书籍,偶尔窃窃私语,就连有时卖艺的吉他手在车厢来回走动时,都没有多余的声音响应。
苏卅就这样一路沉默到回家。
“喂,明天你的生物课怎么办?”我边做着饭,边问。
“你可不要向老妈去告状啊。”苏卅显然是对老妈过敏。
“可以啊,不过有条件。”
“又是叫我买衣服?”
“明天带我一起去吧。”
苏卅显然是怔住了,过了好一会他才问:“就这么简单。”
我微笑,点头。
苏卅一把扑在桌子上大嚎:“上天啊,我妹妹终于有出息了!”
我把饭菜端到他面前加了一句:“衣服等回来再买。”


从伦敦的PADINGTON到剑桥或是牛津都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PADINGTON里人流涌动,从英格兰到威尔士的火车也只在这里的站台发车。我只去过剑桥一次,剑桥并不是如我想象那么古老与沉闷,几个学院的建筑风格迥异,大街上随便一幢古色古香的房子就有可能是剑桥附属的语言学校。那时苏卅还吟起徐志摩的诗,并称他脚下的桥就是当年徐志摩所在的位置,至于是真是假,也就无从考证。剑桥之所以叫剑桥,也就是有7座桥在一条河上罢了。
一路上想着上次的剑桥之行便很快到达了目的地,那位警官(现在知道他姓黄)早早地就在不大的火车站门口等着我们。
“我们先去他们的学院看看。”黄警官看着表建议道。
剑桥FOUNDATION的学院在剑桥一个颇具现代化的广场附近,虽然名字听上去很气派,其实也只是一栋三层的小楼。我们很快在门口见到了张为的两个同学,于侃和董无量。相较于于侃而言,董无量又显的精明一些,他的颧骨突出,身材又细又长,于侃就强壮了许多,说话有点结巴,还不时地做着小动作。
“我是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官,我姓黄。”黄警官伸出的手许久才被于侃握住,他有点心神不宁的说:“我叫于侃。”
董无量也和黄警官握了握手,就一声不响的退到一边打量着我和苏卅。
“好,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你们到英国后的情况,你就简单说以下你们去伦敦的状况吧,于先生。”黄警官示意两人做下,叫手下拿出了本子。
“好。”于侃显然不习惯对他的称呼,缓缓说道:“我们晚上到了以后就马上休息了,第2天早上是MARK,就是董无量叫我们起床。我们说好那天去伦敦转转的。我们早上11点搭的火车,到伦敦已经快12点了,就去了唐人街吃饭,接下来……对了,接下来我们就去了福尔摩斯纪念馆……是不是啊,MARK?” 
“对啊。”董无量说道:“因为里要排队,他们又花了点时间买纪念品,出来后也是快50分钟以后的事了。”
“对对,那时张为还问过我时间呢,是1点50分左右。”于侃点头道:“后来我们去了蜡像馆,也花了一个多小时。”
“具体时间知道吗?”黄警官似乎对他的陈述不满意。
“记不清了,不过我们到伦敦塔桥那边已经是3点半左右了。”于侃很有信心地说。
“你又看表啦?”苏卅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句。
于侃并没有显的吃惊,说道:“对啊,这次是MARK问我的。”
“对。”坐在一边的董无量瞥了苏卅一眼,很不耐烦地说道:“我了解一下时间好做安排啊。”
“OK。”苏卅做了个继续的手势。
“我们去看了伦敦塔,在那边附近拍了几张伦敦塔桥的照片,最后就是去了什么什么教堂……”于侃又求救似的看向董无量。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董无量说:“这是我们最后去的一个景点,没有进去看,就在门口拍了一下照片。离伦敦塔出来快过了20分钟。”
“那也就是3点50分左右?”
“应该是吧。”于侃一副没把握的样子。
“等一下。”苏卅又提出了疑问,他每次提问前沉思的样子总是和雕塑一样,“你们没有去大笨钟?”
“没有。”董无量回答道。
“可是那里和教堂只有2分钟的步行时间,为什么不去?”
“有什么关系吗?”董无量有点恼火:“张为他说要去牛津街逛,商店晚上6点就关门了,况且我们晚上还要赶回去,第2天要上课不能太晚。大笨钟有什么好看的,就一只钟啊,机会以后有的是。”
苏卅还真的有点被怔到了,他结巴着说:“好,好。”
“可是,还是很近啊,顺便看一下有什么关系。”我小声地嘀咕道。
董无量气愤地看了苏卅一眼,说:“后来我们就分开了,张为说要去牛津街,于侃和我回了剑桥,后来就再也没有张为的消息了。”
“对对,我本来是要去见我一个在伦敦的老同学,叫MARK带我去,可是不知怎么就迷路了,一直走了2个小时也没什么发现,所以就坐火车回去了,MARK说他明天还有课的。那时是6点半了,我们到剑桥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所以我们两个都不可能是凶手吧,听你们说他是死在6点到7点的,那时我们都在火车上。”
“那么你们最后一次见到张为的时间也就是你们分开的时间,大约几点?”黄警官准备结束提问。
“是4点刚过一点,我们在牛津街分的手。”这次于侃信心十足的回答道。

从那座不大的房子出来已经是中午了,黄警官请客在剑桥中心的一家中国小餐馆吃了饭,看上去价格不菲。
苏卅一边往嘴里塞饭一边说道:“他们的证词大致上没有什么疑问,不过最好在找两个人单独谈一下,看看有什么出入。”
黄警官点点头,放下筷子:“我也是这样想的,另外下午我去确认一下是否有和死者认识的身高175以上的女性。”
“好,我也一起去。”苏卅头也不抬的应道,继续猛吃。

下午的校园人似乎少了许多,我们没有见到董无量,在于侃的带领下找到了张为在这里的旧友——一个身高178CM的女生。
“我都说了我在家了,你们还想干什么啊。”
面对着比自己在高一点点的女生,苏卅又变的口吃了。“不,不是,我们只是,只是想问一下你,你那时在哪里,仅,仅此而已。”
我甚至可以看到苏卅的额头在冒冷汗,从小到大苏卅的思维敏捷和怕女生是齐名的,记忆中苏卅除了和我待的比较久以外就没有一个女生可以在他身边坐上10分钟。苏卅每次面对女生,无论丑美,年纪大小,他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都会变的和罪犯一样紧张不安。
那个高大的女生有用尖锐的嗓子叫了一遍:“我在自己家里!你可以问和我一起住的姐妹们!我和张为有7年没见了,他来剑桥的消息我也是直到你们告诉我才知道的,他死了我很可惜,可是也不用把我当做凶手吧!”
“呵呵,我们,我们没有这个,意思,没有这个,意思。”苏卅摆摆手,迅速退到我身后,叹了口气。
“哥哥还是一样啊。”我不痛不痒地在一边说道。
“那好,真是打扰你了。”黄警官似乎看出了苏卅的窘迫,他又低声向那个女生询问了几句,便和我们一起离开。
“她说他认识的人没有和张为熟悉的。”黄警官望着前方说道。
“他是我唯一知道和张为认识的人了。”于侃似乎比上午活泼了一点,主动解释说:“我也想不出还有别人了。”
此时苏卅紧闭着嘴一声不吭地跟在最后,既然先前他推断出凶手必定是熟人,然而现在得到的线索都证明与张为熟识的几个人都没有作案时间,苏卅一定郁闷得慌。
于侃送我们到门口,向我们作别。黄警官招呼手下拿来一个塑料袋,交给于侃:“这是张为身上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他的父母过几天会到吧,把这个交给他们。”
于侃在塑料袋里仔细翻了一遍,说道:“少了手机,手表和IPOD,别的都在。”
“好我们会调查的,那先走了。”
我们搭了顺风车回去的路上苏卅只说了2句话,我想着刚才于侃的话说:“丢的还都是值钱的东西,不会真是抢劫案吧。”
“白痴,他的裤子里缝了一张2000镑的汇票,是抢劫早拿走了。”苏卅突然很大声地说道。
“知道啦。”我料到他此时一定郁闷到了极点,“就和你说的一样是仇杀好了,可是谁是凶手呢?”
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期望有谁能做出回答,苏卅和黄警官各怀心事一路沉默到伦敦。
在回家之前,苏卅问黄警官要了于侃和董无量的电话,便离开了。

到家后的一个小时里,苏卅一直窝在沙发上发呆。我照常做好了饭,摆到桌子上,看见他拨了第一个号码。
“喂,是于侃吗,我是今天上午来过的那个,对,我叫苏卅,我优点事想问你,帮黄警官确认一下,是的,你们在哪里徘徊了2个多小时呢,不用说地名,就说一下有点特征的东西,恩,有个必胜客是吧,然后呢,什么?你们走散了,什么时候,哦,那分开有多少时间呢,恩,好,好,我会打电话再去确认的,好,哦那好,再见。”

苏卅又拨了第二个号码。
“我是早上的那个,我叫苏卅,黄警官让我再确认几件事,对,刚才我打电话给于侃过了,听说你们在D区走散了,恩,恩,于是呢,哦,这样,恩,好,那就这样。”苏卅挂了电话,长舒一口气。
“为什么要怀疑董无量呢?”我问。
苏卅被我吓了一跳,随即拉下脸说道:“没有的事,小孩子不要乱想。”
“他们两个说了什么啊?”我又问。
“于侃说他们两个在D区的时候走散了。大约有20分钟,后来是董无量打电话给他,叫他在原地等着,后来就一起去PADINTON然后回剑桥了。”
“D啊,那里可是有P线和LECHESTER SQUARE 连着呢。”我自言自语道。
“真的假的?”苏卅一下子跳了起来,“坐地铁过去要几分钟?”
“算每站5分钟的话,10分钟就够了,加上等的时间,来回也就25分钟的时间。”我粗粗在脑海中算了一下。
“那么就够了!”苏卅的语气过于激动。
“果然你在怀疑董无量。”
“为什么会这么想?”苏卅笑着转向我。
“凶手是预谋好的要杀张为 ,连凶器也带了,如果是于侃的话,他第一次来伦敦,对各条地铁的情况不会那么熟悉,就算是你在伦敦快一年了,却还是不知道D区有地铁线可以到唐人街的站,要按照地图来的话,20几分钟应该不够,所以呢,凶手是四者认识并且熟悉伦敦的人,那么只有董无量符合这一点要求了。”
“呵呵,有道理。”苏卅的 表情又回到平常有点高傲的样子,“可是,他们走散的时间是在5点左右,然后5点半以后又在一起了,对两个人中的其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6点多杀了张为啊。那时候他们不是都在PADINGTON的火车站了吗?”
“这个问题就由你来解决了,先吃饭吧。”

第2天如同前天一样,苏卅一早就跑到唐人街去测试来回D和唐人街之间所需的时间。我安份地上完了半天的课,就跑去找苏卅蹭饭。
这次苏卅单独约了黄警官在唐人街的广场的一张长椅上面谈。他把昨天推论出来的事大致描述了一下,又表示经过今天的证实,从D区到唐人街的案发现场来回最少只需要15分钟的时间,其中有一次他错过了刚刚启动的地铁在唐人街等了几分钟后,所花的时间也知识23分钟。
“也就是说,无论怎么样,他是有机会杀了张为的。”
黄警官沉默了一会说:“那时间呢?法医的结果不会错的,只会晚于六点,不会早的。”
“是用了定时的杀人装置吗?”苏卅询问道。
“譬如?”黄警官示意他继续。
“例如将张为弄昏放在那个角落,再用冰块什么的绑上重物和刀……”苏卅也自觉这个说法行不通,便又恢复到了沉默。
“一个小时……”他自言自语。

我以前想过当侦探不是什么好事,像苏卅这样一有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会不吃不喝。以前也想过苏卅之所以喜欢侦探的游戏是因为他本身是个胆小的人,现在想起来,或许也是本能的驱使吧。

在我吃饭期间,苏卅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给于侃挂了个电话。
事情的转机往往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有时候你拼命抓住所谓破解真相钥匙的时候,却总是找不到那把合适的锁。
苏卅挂了电话,飞快的穿上了外套。
“怎么啦?”我问。
“想不想看你哥再漂亮地解决一次事件?快点穿衣服,我们去找黄警官。”

“哦,案件的真相?”黄警官似乎很吃惊,来不及点手中的烟就迫不及待地催促苏卅讲下去。
“好,刚才我打了电话给于侃,主要是想问他张为在死前有没有打电话给他,结果他找到了一条短信,可是是董无量发给他的,内容是叫于侃在约定的地点等他。那么那个时候应该几点?”苏卅故意停了下来,转向我和黄警官。
“5点半左右。”我回答道:“那个时候他们走散了,所以董无量发了短信叫于侃等他。”
“对,可是我叫于侃看短信发来的时间的时候显示的却是6点半。”
“为什么?”黄警官抢先问道,“6点半的时候他们不是已经在PADINGTON要回剑桥了吗?”
“对啊,手机上的短信显示的时间都是发信人手机显示的时候,那个时候董无量手机显示的却是6点半……那是为什么呢?”苏卅笑的更加灿烂。
“我明白了。”我的心扑通跳了两下,“是,是时差。”
“时差?”黄警官意味深长地抽了第一口烟。
“对,张为和于侃来的时候是3月25日,也就是星期六。去伦敦是在3月26日,星期天,这个星期天可不是一般的星期天哦,黄警官。你我在这里住过一阵子的人都有经验,没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全英国的时间都会改成夏令时间,也就是在原有的时间加上一个小时,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愚昧的做法,不过确实给凶手增加了许多便利啊。”苏卅顺手那了一张纸巾,又从衣服里拿出圆珠笔,在上面写了几笔,摊放在我们面前。
上面写了两排数字。
12:00      11:00
1:00       12:00
2:50       1:50
3:00~4:00       2:00~3:00
4:30       3:30
4:50       3:50
5:00       4:00
7:30       6:30
“左边代表的是正确的夏令时间,右边则是于侃所说的时间。他们两个是在3月25日到的英国,那时的时间还是停留在冬令制,可是就在3月25日午夜,也就是3月26日的凌晨,时间就调为夏令制了,所以无形当中,每个人在那天都少了一个小时。他们两个是第一次到英国,自然不会知道这事,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董无量却对此做了隐瞒,他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这一个小时的时差,为自己做不在场的证明,而在这场策划中,必须有一个同样是和张为一起第一次到英国来的人做证,借那个人的口说出错误的时间,于侃就是这个角色的扮演者。警官,像我们习惯了这样变动的人是不会觉察出什么不同的,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那么,按照左边正确的时间来对照董无量的行动的话,时间和机会都具备了。他在6点,是于侃手表的5点故意甩开他,坐上P线到唐人街,他应该事先打过电话,约张为在那里见面,理由我不是很清楚,总之,张为就等在那里。董无量一到就杀了张为,乘坐地铁回到原来和于侃走散的地方,这时,他以为大功告成,就给于侃发了条短信叫他等,之后又一起做火车回剑桥。回到剑桥后,董无量有很多机会可以把于侃的手机和手表的时间修正过来,况且一个小时的流失在一整夜的睡眠中根本察觉不起来。也就是说,当全英国人调整到夏令时的时候,张为和于侃还停留在比别人早一个小时的情况中。这也可以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董无量没有带他们去大笨钟的原因。”
“对哦,一般人去大笨钟一定会看时间的,这样他们就会知道时间是不一样了。难怪,这么近也不去,而且还绕远的地铁站去坐。”我说道。
“对,而且董无量拿走了张为的手机、手表和IPOD,那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可以显示时间,他不想让我们注意到张为被蒙在时间的诡计中。”
“那为什么不把它们调过来呢?”黄警官问。
“时间不够了吧。”苏卅说道:“这是我的推测,走散了太久回引起怀疑的,他可能和我一样错过了刚启动的地铁,匆忙赶这回去吧,而且虽然那个地方有点偏僻,但待久了还是会引起什么怀疑的。”
黄警官低着头琢磨了许久,最终说道:“我会按照你的思路好好查的,暂时已经把所有的疑问都说通了,案子结了的话我会通知你的。”他站了起来,理了理衣服,对要离开的苏卅说:“你很了不起。”

一路上苏卅的心情都明显好了很多,他哼着小调张望着来往的人群。
“老妹,衣服还要买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要。”

2天后在家里我收到了一份出庭旁听张为案件的信,信中还附了黄警官的信。信中写了董无量和张为早在国内的时候就有经济上的纠纷,张为是当地一个职高的混混头头,向董无量勒索了将近3万元人民币,每次董无量都是用英镑换成人民币交付,这次张为的出国给董无量带来了巨大的危机感,在得知他们在3月25日那天来的消息后,便策划了几天前发生的一切。
信的结尾还有黄警官对苏卅表示赞赏和感谢的话语,我想这些可以先藏起来,免的他高兴过头,顺便,又可以当下一次蹭饭的理由。

                        完



                                  后记
3月27日早晨,某痴(作者本人)在换成夏令制后还不知情的情况后突发了灵感。某痴的同学在早上9点在寒风凛冽的车站等校车的经历更是激发了我的创作激情。这个故事是一开始就锁定凶手然后找出决定性证据的方式,并不是我的最爱,不过对于这个时间差的手法到是喜欢的不得了。故事里所述说的地方都属实,如有错误也是我印象出了问题,D区是因为不知道什么地方又懒的去查才代用的,P线是伦敦地图上深蓝色的线,由于忘了怎么拼,只能以开头字母替代。别的建筑或是路线,都是靠去伦敦游玩时的记忆写下来的。这篇也算是作为最近被淹没在一片韩剧中挣扎扬言要振兴侦探小说的我一篇练笔吧,敬请期待下一篇的拙作。


[此贴被王子于2006-4-3 20:14:50修改过]

[此贴被王子于2006-4-5 17:35:2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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