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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偷500即为盗 官偷5000始为贪
作者:天妒名律师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252    更新时间:2004-12-30    文章录入:今何在     分享到校内网 添加到QQ书签 转帖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9点 分享到豆瓣
  最高检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适用5年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正在修订,业已完成的草案将在时机成熟后提交最高检检委会讨论。。0Z2J5V37,★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0J5J3O02?
  与渎职侵权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还有贪污贿赂犯罪,这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主要来源。之所以将这两类犯罪交由检察机关查办,正是为了体现出权力的相互制约,并寄望于通过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从外部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从而更好地惩治职务犯罪。。82X82941,★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27F25534?
  应当说,这样的制度安排表达了国家对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度重视,也符合民众对打击日益泛滥的贪污腐败行为的期待。然而,透过刑事立法和司法对贪污犯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规定,却不免让人对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徒发疑惑。不久前,有网友在“正义论坛”张贴质疑“民盗五百,官贪五千”,就引发了不少的回应和反响。。82X82941,★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27F25534?
  在刑事立法中,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但何为“数额较大”,刑法并未明确。最高法院于1997年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划出了“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范围。至于具体的标准,则授予各省级司法机关“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这一充分贯彻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法条,造就了各地标准的不一,但最低立案数额为500元,是确定无疑的。。BE9R4O8L,★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QN4K4L3L?
  与之相对应,《刑法》第383条为贪污罪所设置的准入标准却高达“5000元”。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情节较重”时,才够得上立案标准。当然,这仅仅只是法律文本上的一个数字,司法实践中,更有一些地方擅自将贪污罪的立案数额提高到了“10000元”甚至“50000元”。。BE9R4O8L,★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QN4K4L3L?
  尽管不能简单地将贪污罪与盗窃罪加以类比,但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显而易见的:不管是“贪”,还是“盗”,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以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为目标。在1997年刑法修订前,贪污罪和盗窃罪还一同被规定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中。。BE9R4O8L,★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QN4K4L3L?
  “贪”与“盗”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前者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民众通常所理解的“官”;后者为一般主体,任何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也可被理解成通常意义上的“民”。所谓“官贪五千,民盗五百”即由此而来。。M4B677I4,★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E5Y487X7?
  之所以依据主体的不同将“贪”与“盗”分门别类,从学理上解释,主要是依据两者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贪污罪却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还严重破坏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仆形象,玷污了政府的声誉。因此,简单地将贪污罪纳入“侵犯财产罪”或“渎职罪”中都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这类犯罪的本质和特征。。M4B677I4,★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E5Y487X7?
  正因为贪污罪较之盗窃罪有着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律也赋予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不同于普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如果犯罪行为同样是“偷”,法律却要依据行为人身份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规定,那么只能是对“官”的惩治要重于对“民”的惩治。以“贪”与“盗”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的不同,立法和司法上也完全有理由给予“贪”较之“盗”以更低的准入门槛。。M4B677I4,★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E5Y487X7?
  在立案标准上,贪污犯罪完全没有必要设置一个数字上的门槛。贪污主要侵犯的是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只要是贪,哪怕只是500元,50元,或仅仅只是5块钱,公务人员所必须奉行的廉洁都已经被破坏了,至于具体数额的多少,倒更象衡量犯罪情节轻重的标准,而并非判断罪与非罪的标准。事实上,在西方法治国家的立法实践中,对贪污罪均未规定具体的数额限制。。M4B677I4,★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E5Y487X7?
  于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贪”与“盗”的区别还表现在:盗窃若不够犯罪的准入标准,还有一部《治安处罚条例》等着,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仍会是极严重的惩罚(尽管现在看来,劳教等手段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但毕竟它在司法实践中还发挥着作用)。而贪污呢,只要够不上犯罪的准入标准,行为人只需承担内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就可了事。从未听说有贪官因贪污了4999而被送往劳动教养两年的,甚至,因贪污5000元而致出庭受审的案例也极少见到。。435974EG,★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662606EV?
  莫非真“窃钩者贼,窃国者王候”乎?。F48EPBI7,★Tuili.com推理之门版权所有★…G25AEG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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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啊~哦~呀~~』于2008-4-24 14:11:10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没关系,慢慢来

  • 游客『风云』于2006-9-11 8:25:06发表评论:
  • 评分:5分
        中国的法治进程,尽管缓慢但仍在前行,尽管在前行但仍然缓慢。

  • 游客『网友1号』于2005-3-25 10:15:00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呵呵,无奈,法是官定的。
    都快麻木了。唉

  • 游客『阿当』于2005-2-18 22:02:00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国家之事,弥烂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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