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程小青笔下的霍桑有着福尔摩斯的影子”确切说:“我同意的有些含糊!” 的确!福尔摩斯在侦探史上是一个巅峰,难以逾越!二者的形似点也甚多,却不可否认霍桑也有他自己的本色,中国人的特色! 而所谓的雷同,我认为恰是侦探所共有的必备特征! 好比有些人认为:福尔摩斯等=霍桑;华生=包朗!更为不利的因素是:程小青从1915年开始。翻译《福尔摩斯探案》,并 发表于报上,后又应中华书局之约,与刘半农等一起翻译柯南道尔的 作品,成《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926年春,世界书局的书商沈子方 又约程小青译《福尔摩斯探案大全》。这次一律用白话文,加上新式 标点与插图,因而很受读者的欢迎。四年后,亦即1920年起,程小青 才开始创作他那具有中国风味的、并具有30年代上海市井特色的《霍 桑探案》。 这样一来,霍桑成为福尔摩斯的翻版已然无疑了!而不知各位是否记得当年也曾有学者评论POLO,尽管二者相差甚远!人们依旧可以说“为了造成与福尔摩斯的不同”作者有意将polo塑造成相反的形象——一高一矮,一瘦一胖,一个吸食吗啡,一个憎毒如仇!却有着两个愚昧的搭档!可是在聪明人的比较之下,那个人又能显得聪明? 而我们的霍桑较之福尔摩斯的自负(非贬义,是自信的表现)霍桑所表现的是孜孜不倦。从小学习就“不拘新旧,哲学、心理、化学 、物理等等,都是他专心学习的,学习时总是孜孜不休,不彻底了悟 不止。”同时,霍桑认为:一个人的成功,学识、经验与责任心是叁 个要素,对这叁者,他是把科学知识列在了第一位。 这与福尔摩斯的偏科现象形成了很鲜明的对比! 而更令我欣赏的是霍桑的中国特色“30年代上海市井特色的《霍桑探案》。具有平民身份的霍桑富于正义感,加上扶弱除暴的精神, 以及众多生活于底层的小民的有血有肉的形象,更加深受读者喜爱。 ”那样特定的背景,那样特定的民族心理。作者塑造的不仅仅是一个侦探,也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个民族英雄!尤其是在那个崇尚武力权势的时代,能够创造出一个智慧型英雄,很不容易! 有人说“福尔摩斯的办事处是在贝克街公寓,霍桑则是在爱文路七 十七号办公。”这是共同点!很可笑,难道要在百货大楼办案?还是在路边摆地摊?都不行吧!更或者说大家都是找上门来办案的,不仅是霍桑,现在的私家侦探也不能到街上去抓啊!这也是有本事人物的体现!冷冷清清的门庭,不是名侦探所该有的吧?还有“都擅长化妆”我得说“易榕术在中国”已有N百年的历史了,不算新鲜吧?也是当侦探的必须啊! 至于包朗,他的武断,判断的失误,不是代替华生而是代替一般读者!倘若连个都是神机妙算,就该叫“霍桑探案社”了! 下面简析几段霍桑的言行: 传统的道德观:《无罪之凶手》中,霍桑说:“我不敢说一个人单单凭着他地才能,件件事都能够无往不利;反之,一个人的智力有限,有时自信过甚,还往往容易走进错路上去。” 丰富的科学理知识:《血手印》一案中,霍桑讲述了刀上所沾汁痕的鉴定方法,说用一种淡亚马尼亚液,滴在斑渍之上,五分钟后,如是果汁,斑点发 绿;倘是血渍,那就不会变色。 非凡的判断力:如《舞后的归宿》中,从现场的一只烟嘴,发现它的主人用得很仔细,外表擦得很亮,从而推断主人的个性:“这个人很谨慎,而且用钱也很省俭。你瞧,这残余的烟尾已烧进了钢圈的范围以内。” 《青春之火》中,霍桑根据来客高跟鞋的声音,判定来客是个年轻摩登的女性。又根据一早前来报案时不问苏妈主人是否起床,是问在家不在家,判断来者脑中没有一个“睡”字,而只当是白天,而有此一问,也就判断出这位女子一夜未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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