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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恩走后几天,童雷就后悔了。后悔于罗恩的告别仪式太简单,简单的连句“给我写信”的话都没说。他想给罗恩写信,却并不知道她的家庭住址;想把信寄到她学校去,又不知道她在哪个班。他所在的学校就经常发生不写确定的班级的来信常常被人私自拆开看的事件,作恶者还常常将信件内容公布于众,搞得流言四起,让当事者痛苦不堪——他心疼罗恩,可不敢让这种事情发生在罗恩身上。
十三岁的童雷在大人眼里还是个观点和建议基本忽略不计的小屁孩儿,其实他内心已经逐渐成熟起来——至少比同龄人成熟许多,他已开始饱尝相思之苦。虽然他的同龄人之中也有不少人开始谈恋爱——在他们眼里那种男女交往方式的确叫“恋爱”,但他自知自己的恋爱是最稳定、最深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只爱一个人”。可他又不如周围的人那般快乐,因为他的“爱人”不在身边,没办法,他只有把思念隐藏在内心深处。
不快乐的人是因为身上背负着某种枷锁。不过童雷的确比同龄人要出色,他不会因为不快乐而消极,而是积极寻找将不快乐转化成快乐——至少减轻一下不快乐程度——的方法,就是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首先是他开始常去夕照路转转,去罗恩家那扇紧闭的布满尘灰结满蛛网的大门前站站;时间充足的时候,他还会去附近的铁道上沿着铁轨一摇一摆的走路,伸着一只手,想象着手中牵着罗恩的手指;然后坐在碎石堆上,望着远处的落日,想象着罗恩飘着刘海儿将手放在自己私处的情景。
像是长期服用某种药物就会产生抗体一样,上面几种方式用多了,就感觉不起劲了。后来他就决定亲自去找罗恩。他先是在一个周末的时候坐上开往她所居住的小区的公交车,可到了之后才发现,小区大得像一片海,想在里面找到罗恩无异***里捞针;然后他又在某天下午扯谎给老师请假去了罗恩就读的中学,结果同样一无所获。
那一阵子童雷想起罗恩来就心慌,怕她会不会真的就在自己的生活了彻底消失了,后来熬过一阵后他又心安下来,心想不会的,罗恩迟早有一天会来找自己的,她当时没说再见的原因应该就在这里。
空折腾了几个月后,童雷上了初三,因为有升学压力,学习生活节奏一下变得紧张起来。童雷是有梦想的,懂得这个时候私人感情该为个人前途让路的道理,就把对罗恩的思念暂放在了记忆的某个角落里,一门心思地备战升学考试。
一年之后童雷以优异成绩升入了这座城市里有着“名牌大学生培养基地”之称的重点高中。他很兴奋,不仅因为自己如愿以偿,更因为他料定会在这里与罗恩重逢。报到那天他特地去得很早,结果让他大失所望,新生报到名单里没有罗恩,她去了另一所高中。
按在原来中学里的成绩,罗恩考取这所重点中学是不成问题的。她应该是被家里的变故搞得分散了精力,童雷想。想到这里他不由的伤感起来,那些被暂存在角落里的思念之苦也重新泛上心头。伤感过后是恐惧:难道自己与罗恩缘分已尽,从此之后真得见不到她了?
他绝望至极却又无计可施,幸好这时候一个女孩儿闯进了他的生活,转移掉了他的注意力,暂时的快乐遮盖了他内心的苦闷。
与那个女孩的故事开始在高一下学期。故事听起来有些俗套,很像是无聊的青春言情小说的情节,但却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那是学校开运动会。擅长短跑的童雷参加了男子接力。那是整场运动会的最后一项比赛项目。他跑的最后一棒,就在终点冲刺准备最后发力的时候,他感觉腿上的肌肉“咯吱”疼了一下,他自知不妙:肌肉拉伤了。
他们拿到了冠军。
班里的同学兴奋地围拢过来,欢呼,庆祝,没有人注意到童雷兴奋的表情里夹杂着的痛苦。在众人的簇拥下,他走路的异常也没有显现出来。但当坐回到看台上,观看闭幕典礼的时候,疼痛却是像海浪一样一波一波的袭来,豆大的汗珠不时地在他额头滚落。
周围人的注意力都被闭幕式的盛大演出吸引去了。童雷咬着牙,孤独的承受着疼痛的袭扰。而事实上他不是孤独的,他的异常表现已经引起了一个同班女孩的注意。
闭幕式结束后,同学们解散了。童雷不想让人看到他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故意磨蹭到最后,他没想到的是,人群散去后,有个女孩儿留了下来。
两人算不上很熟。两人来自不同的街区,不同的中学,同班半年来几乎没说过话,童雷甚至还叫不上她的名字来。童雷并不知道女孩儿留下来是因为自己,他尴尬地朝女孩儿笑笑。出乎他意料的是,女孩儿竟走到他身边,关切的问:是肌肉拉伤吧?
童雷点点头。
女孩儿手里拿着一瓶红花油。她刚从校医室里买的。
抹上吧,能缓解疼痛。女孩儿眨着眼,清澈的眼神里反映着夕阳的红光。让童雷想起在电视上看过的金光闪烁的青海湖。
剧烈的疼痛让童雷无法拒绝,他也顾不得难堪了,捋起短裤露出大腿。拉伤的肌肉发红肿胀,泛着亮光。
我自己来吧。
女孩儿并不说话,俯下身子给童雷涂抹起来。涂抹完之后,她还用手指来回轻轻地刮着红肿的地方。女孩儿告诉他,这叫按摩,不仅能缓解疼痛,还能消解淤血,起辅助治疗的作用。女孩儿说这是跟她在医院做护士的母亲学的。
女孩儿的按摩很受用,十几分钟后拉伤的肌肉还真不那么疼了。
童雷向女孩儿表示感谢,女孩儿微笑着接受了。然后问了一个让童雷十分尴尬的问题:你怕是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不是不知道,是常常搞混。童雷解释说。
我叫于恬芮。女孩儿说,这不怪你,是我太普通了,到哪里都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于恬芮。童雷重复着,心里却说:多好听的名字呀?其实你一点儿都不普通,只是齐肩的短发掩盖了你的容颜——受罗恩的影响,童雷更喜欢长发披肩的女孩儿;你的双眼清澈如水,这样的女孩儿在哪里都是不普通的。毕竟跟人家不熟,童雷只能把这些话留在心里说。
晚饭时间到了。于恬芮说童雷还不能持续活动,让他等着,她去打饭。童雷想了想,把饭卡教给于恬芮。几分钟后,于恬芮打来了饭,两人一起坐在看台上吃。童雷饭盒里有一半是排骨,于恬芮说这是餐厅里所有的饭菜当中唯一能对童雷的伤起正面作用的东西,要他都吃下去,还交代他吃的时候要将其嚼碎,便于吸收。童雷听得心里暖暖的,胃口大增,腿上的疼也似乎消失了。
吃完饭后,于恬芮去操场的水龙头上刷洗饭盒。童雷坐在看台上远远地看着她。暮色低垂,操场是浅灰色的,于恬芮穿着一件粉红色套装,在空旷的灰色背景里显得格外生动。刷洗完毕后,于恬芮走回看台。童雷呆呆地看着,看到一只挥舞着粉红色翅膀的蝴蝶朝自己飞过来,从视线外一直飞到眼睛里,落到视网膜上,变成了一抹挥之不去的亮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