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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门——读《犹大之窗》  

JDC公认的三大杰作之一,也是很久之前听说过的“神作”。不可能犯罪,法庭推理是本作的两大特色。

 

不可能犯罪部分;

“越是华丽的谜题,其解答越是简单。”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句话。“华丽”这个词常用于形容诡计,代表着惊人和震撼,它的内里具有一种独一无二的个体性,JDC作为密室之王,自然深谙此道,但这却不是密室杀人或者说不可能犯罪的全部。本作的诡计简而言之就是一个机械性密室(觉得这种类型的诡计还是拍成电影或是动画更能表现它的精髓),平淡如水,简单至极。对于那些看惯了日系新本格推理的读者来说,怕是很难满意吧。书中H·M说:“每一间房子都有一扇犹大之窗。”爵士说出了案件的核心诡计,亦道出了不可能犯罪的另一种境界:追求事物的普遍原则。这样的谜题既难写,又不容易出彩,作者要从人们熟悉的日常生活中找寻不可思议的谜团,不能仅仅仰仗于自己的想象力,更要有对生活的敏锐洞察力才行。

 

法庭推理部分:

想到了“密室创作应该奉行简单既是美的原则”这句话,它的“简单”指的是构建密室的手法,而文章开头那句话指的是解答的简单。可谁都知道简洁的解答并不代表答案的简单。“二十条”里说:“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但如果哪个创作不可能犯罪特别是密室杀人诡计的作者遵循了这一创作规则的话,恐怕只会落个事倍功半的下场。诡计的不可思议来源于最后答案揭晓时的震撼感,从这个角度说,导致解答“简单”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出于主观因素。反过来说开头的那句话:“越是简单的谜题,其解答越是华丽。”当读者对侦探所要推理的谜题答案早以了然于胸时,阅读的目的就不在于答案,而在于解答的过程了。

 

当初之所以被这部作品吸引,“法庭推理”是主要的原因,但重点却不是“法庭”,因为我并不在意侦探是穿警服,律师袍或是别的什么外衣。H·M和控方律师的唇枪舌战使阅读相当的顺畅,但也仅限于顺畅了。这是一部有核心诡计的作品,但即使诡计把推理隔绝在了自己之外,推理也仍应该有自己发挥的余地的。案件中很多关键的转折点都没有具体的推理过程,答案仿佛从天而降,实在令我心有不甘。“法庭推理”或许叫“法庭辩论”更合适吧。

 

最后有关揭示凶手的一个小细节,让我又回到了读AC时的感觉,画面感实足,有一种独特的神秘感,和读“日常推理”时的感觉十分相似。

 

PS:1安士伟,崔甘农这两个名字总感觉怪怪的,或许这是台湾人的翻译习惯吧。

  2这是看的第一本H·M系列,感觉H·MDr. Gideon Fell没有本质的区别,换成菲尔博士也没什么不妥嘛。

  3短评里说“犹大之窗”的诡计是JDC反复实验得来的,如果这不是宣传手段的话,那卡尔不去当工程师就太可惜了。

 

 

Re:生死之门——读《犹大之窗》
老蔡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名字不错,因为看欧美作品最麻烦的是记不住名字,台版翻法还是不错的,好记。
以下为adams的回复:
欧美式的名字翻译看多了,再看这类偏中国化的反而不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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