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香烟 在一篇《论各种烟灰的辨认》的文章里面,我列举出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烟、纸烟、烟斗丝的烟灰,还用彩色的插图说明各种烟灰的区别。这些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常常出现的证据,有时甚至是全案最重要的线索。 ——歇洛克·福尔摩斯 搬入这套新的寓所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了,新的生活也渐渐习惯起来。经过了最初一个月的适应与不适应以后,我终于懂得了单身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区别,呵呵……单身汉的快乐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家庭生活毕竟是丰富多彩的,即使有数不清的哲人、文人将婚姻比作坟墓比作围城,但是我却以为婚姻像是蜂巢。不过我想我之所以会如此幸福地感叹,原因是因为我不是哲人,也没有娶一个苏哥拉底太太。 我的新家是工业园区内金鸡新苑的第二小区,是个尚未完全开发完毕的别墅区,除了已经售出的第一第二小区的部分住宅已经有人入住以外,其他的三四五小区还仍在紧张地建设之中。小区的配套服务到目前也不是完备,在偌大的一片住宅区之中,只有唯一的一爿叫“天天”的小店可以供我们这些小区住户和在附近工地干活小区干活的人在平日里买到所需的生活用品。 今天晚饭后,我们和往常一样去金鸡湖边散步。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和泉聊着她事务所的事,走到小区门口,事情发生了。 “天天”的门口停着一辆仍在鸣笛的警车,两个警员站在“天天”老板的身边,不停地记着他的哭诉。 我和泉感到有些好奇,走上前去看。到他面前时,他和两个警员同时发现了我们。 “网先生,你来了就好。”他像是遇到了救星,脸上的阴霾立刻一扫而光。 “怎么了,胥老板?” “他店里被盗了。”一个警员对我说。 “什么时候的事?” “晚饭前,大概四点三刻左右,当时胥老板正在烧饭,所以离开了柜台一会儿在后面的屋子里,才不过五分钟的事,出来就发现放钱的抽屉被打开了,里面的三千五百块营业款没有了。” “真的这样吗?”我问胥老板,“是不是还有什么细节。” “差不多了,对了他还拿走了两条香烟。” “香烟?”泉站在我身边问道,“什么牌子的?” “两条红梅。” “哦。”我应了一声,若有所思起来。 “怎么样,大侦探。这样一个盗窃案能破吗?”一个警员问我说,脸上有些愚弄的表情。 “还不知道,线索和证据太少了,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些想法。” “哦,不愧是大侦探。我这还有一些线索,不知对你有没有帮助。” “还有其他线索?”我看了一眼胥老板,奇怪他刚才遗漏什么了没有说。 “今天下午,在金鸡新苑的一区,还发生了两起室内盗窃案。” “哦,哪两家被盗了?大概是什么时候?” “十四幢的三○五和三十二幢的四○三,时间大概是两点半到四点半之间。” “也就是在胥老板这之前发生的,它们的案发顺序和你说得一样是不是?” “嗯,三十二幢的那个女人在三点半以后去上班了,窃案是她邻居发现的。” “明白了,那么小偷是从哪里进入室内的?” “从阳台爬上去,然后撬门进入,出来时走的是大门。” “那么偷了些什么东西呢?” “现金、首饰,两户人家加起来估计有四万块钱左右。” “哦哦。”我点点头,说,“从一区的十四幢到三十二幢在到胥老板的店,差不多成一条直线。” “嗯哼,怎么样大侦探,能破案了?” “不不,哪有那么容易。只是刚才的有些想法得到了印证。” “胥老板,你每天是不是都在这个时候在屋后烧饭?” “嗯,是啊。不过今天因为我儿子去进货还没回来,所以前面没有人看了。” “别难过了,胥老板。你想想,若不是你儿子出去进货,说不定被盗的还多呢?而且我想维可以帮你找到小偷的。”泉看了我一眼,那眼神中透出的深邃含意使我喜悦不已。 “胥老板,你的柜台抽屉里,所有的钱都被卷光了吗?还是还留下些零票。” “的确还留着零票,网先生怎么知道的?” “他是大侦探嘛。人家国际大盗还不是他对手,何况一个小毛贼。”刚才那个有意愚弄我的警员,现在又开始嘲讽了。 我微微一笑,不动声色地说:“事实上看似奇怪复杂的案件反倒是容易侦破,而看似平常的案件其实是最难处理的。” “那么说,大侦探你是没办法啰?” “我有这么说吗?”我微笑着反问他,“虽然我不肯定,但是根据对案件表面现象的分析,还是有一些成果的。” “那不如给我们来个疑犯画像啊。” “我可以试试。”我说,然后又转头稳了胥老板一个问题,“你这店里,有那几个比较熟悉的人经常来买红梅香烟?” “这个……买这烟的人很多啊。” “我明白,我的意思是经常来买的,很熟悉的,并且说过话的。” “哦,让我想想。”胥老板想了一下,回答我,“有两个人,一个姓史,是后面工地上的建筑工,经常来我这买烟买酒;还有一个姓庄,三十多岁,是个水管工,和他老婆一起住在后面的工程队宿舍里。” “那个姓史的建筑工是砌砖的?” “嗯。” “你肯定?”我追问一句。 “我肯定。” “他也住在三区的工程队宿舍里吧?” 胥老板又点了点头。 “那么好吧,带这两位警察同志进去找找他,我想这时候说不定他正在饭后一支烟。” 半个小时以后,果不出我的所料,两位警员铐着着一个中等身材的建筑民工走了出来,后面跟着胥老板乐得像麻花似的扭着整张脸。一看见我就忙不暇地跑了过来。 “厉害厉害,你真是太厉害了。” “哦,真的是他啊。”我出了口气,心想虽然在逻辑上我推出了这么一个小偷,但在实质上我并没有证据。不过现在既然两位警员在我的推理下人赃俱获,我也算是放下心来了。 “网大侦探啊,真是厉害,你到底是怎样知道那个人是小偷的。” 围观而上的邻居们,把我和泉挤在中央,像是采访一样问着问题。 “这个这个……”我扭头看看泉,无耐得耸了耸肩。 她看见我这窘样,莞尔一笑,替我说道:“其实是就是根据那两条被窃的香烟。” “是的。”我点点头,接过她的话,继续解释说:“刚才从警察说的三起盗窃案后,我就初步得出一个结论——这三件案子是同一罪犯所为。因为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说,嫌疑人是从一区十四幢开始一起一起地向这个方向而来。那么我马上想到的是,要么嫌疑犯是住在这一条线上的人,要么嫌疑犯在这一条线上做好了逃离的准备,已经准备了逃跑的工具。 “然后我再根据前两户住宅的楼层和入侵地点得出了一个新线索。前两起案件的住户,分别一个位于三层一个位于四层,再加上底层的车库,那么就相当于原来的四五层楼,一般来说,没有长期从事高处工作的人是不敢爬那么高的。但是这个窃贼却可以从容地爬了两家,那么我可以认为他是一个长期从事室外高处工作的人。那么是什么样的人呢,我想了一下,建筑工程队的工人、抢修电线的电工;搞室外装修的,比如:按防盗窗的人;还有安装空调外机的,而这些人正是可能出现在这尚未完全修缮完毕的小区之中的人。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嫌疑犯是那一种人呢? “如果是工程队的工人,或者安装防盗窗的人,这些人很可能就是住在工程队宿舍里面的人,也就是说他们是我们身边的人。如果是抢修电线的或者安装空调的,则是我刚才所说的第二类人,他们在这条线上准备了逃离的工具,譬如抢修电线的汽车。但是如果是第二类人的话,他们出来做事就不会是一个人。也就是说如果是他们盗窃的话,就是团伙作案。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胥老板的店里被偷了些什么,一些大票不带零钱,两条烟。我们试着分析一下,如果是两个人来盗窃的话,那么不可能只偷窃两条烟,而且还是红梅烟——因为我们知道红梅烟不属于高档烟。假如一个团伙窃贼真的有意地进入‘天天’盗窃,并且还在附近准备了逃离的车,那么他们应该尽可能把值钱的烟都偷走,而不会是只偷了两条。可事实上,现在罪犯只偷了两条烟,这说明什么?说明窃贼不是我所说的第二种类型的人,而是的一种类型的人,所以在这里我已经相当肯定地知道窃贼应该就是躲在这条直线上的工地宿舍的人。 “最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胥老板被盗的香烟。我刚才已经说过,如果罪犯是有意来盗窃‘天天’的,那么不会不盗走值钱的香烟,而只盗走两条红梅。可事实与之相反,这又说明了什么,除了上面已经分析到的一点,我还认为窃贼其实不是有意来盗窃的。其实窃贼原先并不是要盗窃‘天天’,而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无非是有两个理由:一,这里是回工地的必经之路;二,他是可能想要买香烟。根据第一个理由我可以再次印证我刚才的结论,窃贼就住在工程队的宿舍里面。再根据只偷了两条烟,我又得出一个结论——窃贼只有一人。因为如果有两个人,他们完全可以顺手牵羊得更多。再者我又知道窃贼只偷走了胥老板柜台抽屉里的大钱,那么我想他应该是和胥老板较熟的,平日里早已观察到胥老板柜台抽屉位置的人。 “到了这里,根据追溯推理我已经得出了结论,即罪犯是一个住在工程队的建筑工或者防盗门窗的安装人,和胥老板较熟,爱抽红梅烟,这一点说准确其实应该是由经济条件而养成的习惯。今天下午两点到四点的时候,这窃贼按计划的爬上一区里面的两户人家实行盗窃,然后在逃回宿舍的途中路过了‘天天’,他也许想来买烟,也许只是经过,但这时意外发现店里面竟然一个人也没有。因为平日里他早就知道胥老板的柜台抽屉位置,所以那时见一个人也没有就觉得是天赐良机。他飞快地爬进柜台,打开你的抽屉把里面的大钞票一卷而光——之所以只偷大钞,没拿零钱,则更说明他是临时起意,他不知道你会何时回来,所以只拿了好拿的大钱——之后他又顺手拿了两条香烟,接着便急急忙忙得逃走了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分钟。而我刚才之所以对常来买这烟的人向胥老板做了询问,是因为我知道窃贼偷走它们的原因并不是要买几个钱而是要抽它们。” 第二天晚饭后,当我和泉习惯地再次散步到‘天天’门口时,昨天的两位警员正好又在,那个昨天曾向我嘲讽的警员,今天一副肃然起敬的表情,走过来对我说昨天的那个疑犯已经交代了所有犯罪经过,和我推理的完全一模一样。 我笑笑,对他说:“是吗?没想到这次又对了。不知什么时候有机会可以错一次呢。” 他一愣,然后反应过来,明白那是我对他昨天不礼貌地反击,于是泱泱然地和他的同事一起开车离开了。 之后胥老板硬是送了两条中华香烟给我。不过我却识时务地将他们马上转送给了别人,因为我知道抽烟对我来说危害实在是太大,这是大大有害于身体健康的新世纪第一杀手。 在这我奉劝各位要在侦探一线上干活的朋友们,千万保重身体,不要抽烟。至于那些致力于完美犯罪的各位,则是最好连烟这个字也不要提起,因为香烟对你们来说实在是比我们更多了一层致命地危险。 ——网维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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